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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标准化工作重点


根据国标委办[2005]1号文改编

    2005年是我国改革和发展十分关键的一年。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标,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工作的运行机制,在完成国家标准清理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两化两提高”战略,加快我国新标准化体系建设,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按照这个总体要求,2005年标准化工作,要突出抓好农业、食品安全、节能节材节水、安全生产、电子政务与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工作,在以下十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大力推行“两化两提高”战略,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1.标准化工作要从总体上适应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出发,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企业成为参与标准制定和实施标准的主体,强化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实现标准从需求、立项、制定过程的市场化。

    2.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继续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力度,提高我国产品、企业和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同时,要大力推进国内有关方面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尤其要积极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使我国的标准或技术方案更多地为国际标准所采纳,加快我国标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3.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实现重要标准草案网上征求意见、强制性标准网上免费下载、推荐性标准网上销售,加快提高我国标准的制修订速度,大幅度提高我国标准水平。今年要抓紧完成国家标准的清理,废止过时的标准,抓紧修订不适用的标准,整合结构不合理的标准,尽快建立一个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科学先进的新标准体系,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4.加快《标准化法》修订步伐,为新标准体系的建立提供法律保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紧工作,争取年底前将《标准化法》修订草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议。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管理,按照WTO/1-BT的五项正当目标清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尽快修订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行政规章和管理办法。

    二、积极支持“三农”发展,继续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

    5.全面落实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全国农业标准2003年--2005年发展计划》的要求,抓好对2004年标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在农业标准清理的基础上,落实2005年标准制修订计划。

    6.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确定并下达第五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力争完成2000个国家级示范区的建设任务。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实施细则》的起草。开展示范区建设有效性评价工作,对已验收合格的示范区进行抽查,研究和探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名牌产品活动,实施“标准化农产品”试点工作。适时召开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经验交流会,表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7.抓好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在全国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宣贯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其管理部门的宣贯。会同商务部、农业部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2005年在全国部署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试点工作,力争每省5个试点,并在此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到2007年完成2000个市场的试点。

    8.继续抓好农业标准化人员的培训工作。今年举办两期它级标准化人员培训班,为各地培养一批师资力量和骨干;利用“农广校”开展农业标准化培训,扩大农业标准化的影响,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召开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培训工作经验。
   
    9.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数据库。继续开展国家农业标准数据库的筹建工作,及时发布农业标准化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为广大农民和企业提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所需的标准化服务;开展包括农业标准制订情况(立项、完成阶段、发布)、示范区工作情况(项目、经费、实施、效果)等农业标准化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并公布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动态。

    三、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健全食品标准体系的清理,争取在2005年第l季度完成食品标准清理结果的复审、公示和公告。

    11.落实《全国食品标准Z004—2005年发展计划入对《计划》提出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按行业分年度进行分解,力争制修订一批食品安全急需标准。

    12.继续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标准的前期研究。配合科技部食品安全专项的研究,加快食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及其检测方法等标准研究的步伐,解决食品安全标准短缺,标准不配套的问题。加快危险性分析方法在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应用研究,进一步提高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13.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加大《食品标签通用要求》、《饮料酒标签》标准的宣贯力度;继续开展地方、企业的宣贯培训,确保标准的实施;与卫生部等部门配合,适时召开重要食品卫生标准推进会,加强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对食品卫生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组织地方标准化部门开展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配合总局实施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提出部分食品应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目录和标准实施要求。

    14.健全食品相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力争尽快组建食品卫生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推进食品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

    四、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幅度提高传统产业标准水平,加大节能节材节水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推行力度

    15.继续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走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突出抓好生物柴油、油品、电视、照明设备等一系列节能节材节水标准的制定和宣贯工作,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16.抓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的整体规划实施工作,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我国装备制造业做出贡献。在完成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继续推动规划所提出的措施、任务的实施。召开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工作会议,重点部署“工程施工机械”、“金属加工机械”、“石油及石油化工装备”和“汽车制造业”等11个领域的标准研制任务。会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加强对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并按照产业发展的要求建立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机械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

    17.推进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工作的开展。配合“数字奥运”计划的实施,进一步积极开展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工作,重点包括系统间协议、信息服务、交通专用短程通讯(D5RC)和电子收费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以提高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城市交通管理和奥运会交通组织提供科学高效的管理手段。

    18.加大原材料标准化工作力度。在完成《入世后钢铁技术性措施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汽车用钢板国家标准和非钢材料标准化体系的研制。积极开展《重金属精矿有害元素限量》相关配套标准的研制,加大在铁矿石、铁合金、铁路用钢、金属力学及化学测试方法等方面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力度,满足进出口贸易的需要。继续推进稀有金属材料、稀土以及量大面广的有色金属材料国家标准的研制。启动有色金属材料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标  准化的研究工作。加强原材料方法标准体系的研究。

    19.抓好新材料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全国纳米材料标准化联合工作组的管理,加快《碳纳米管》等纳米新材料国家标准的制定,抓好纳米材料标准的宣传工作,推动我国纳米材料产业规范化发展。

    20.在全面规划墙体屋面建筑材料领域标准基础上,加速制订一批新型墙体屋面建筑材料标准,以适应国内建筑工程的需求。

    五、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品出口提供技术支撑,抓好高新技术标准化工作

    21.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和总体部署,推进国家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围绕国家信息化的重点工作,以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软件、中文信息编码标准化为工作重点,加快建立完善相应标准体系,加快重要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金关、金税、金审等政府监管信息化工程中标准化工作;做好法人基础信息库建设和商品条码推进工程的实施工作;推进组织机构代码的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以基础、关键、急需的信息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为重点,加强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一批安全等级保护、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网络隔离、加密算法等标准;适时召开信息安全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和推进会。

    22.抓好高新技术标准制定,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围绕国家确定的高新技术重点出口城市、基地,重点出口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积极制定急需的技术标准,推进优势产业高新技术标准化工作。针对欧盟“报废电子电器设备”及“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开展专题研究,加快“有害物质检测方法”等急需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23.配合国家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积极推进相应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数字广播电视、通信数字化、全球卫星定位、地理空间信息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信息安全、防震减灾、电网安全、应急通讯等领域的应急处理标准体系研究;围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的研究和邮政、金融等领域服务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24.加强工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和网络化制造系统集成关键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加快企业信息化管理标准的制定工作,加快先进设计制造技术、数控装备、工业机器人系统控制及安全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积极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控制、通信和功能安全等方面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25.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电力建设重大装备、电网安全及电力建设急需国家标准的制定;从源头抓电网节能降耗,加快高压直流输变电、输变电系统损耗等重要国家标准的制定,开展相关技术及设备的标准研究,提高重大输变电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准入门槛。重点抓好电工电子产品安全、家用电器安全、安全防范和电磁辐射安全等重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员会;进一步完善与大型企业联系机制。

    六、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力度

    27.力口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修订一批急需的安全生产国家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的建立,调整并建立安全生产行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推动“全国安全质量标准月”活动的开展。

    28.加大机械类安全标准的工作力度,加快安全类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速度,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召开“机械安全标准与制造业安全生产”论坛,推动机械安全产品标准、基础标准的国际交流活动。

    29.加强民用爆破器材等国家重点控制产品的标准化工作。配合国防科工委做好民爆器材标准化工作,满足民爆器材国家控制管理工作的需要o

    30。开展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分类及标签协调系统(G㈠5),,有关的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工作。做好化学防护服、专用安全用品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程的标准制修订工作,规范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水平。完成并尽快发布强化高毒农药和高毒鼠药管理的相关标准;加快低毒、高效农药、鼠药产品标准的研究。

    31.开展涉及人身安全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加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日用消费品、医疗器械以及农药、化肥等重要农业投入品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召开玩具安全、纺织品安全等标准实施推进会。

    七、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32.继续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试点工作。完成并发布《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确认细则》及其配套文件,力争在一季度组织各省完成17之家试点企业的确认工作。适时召开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会,交流企业试点经验并对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在此基础上,部署第二批试点工作并加强分类指导。

    33.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的文件起草工作,研究建立省际间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抽查制度,确保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质量和有效性。

    34.继续推进地方采标工作。力争发布3批使用采标标志产品目录,提高采标标志产品的社会知名度。研究进一步推进地方采标工作的模式和切入点。

    35.继续做好国家重要标准的宣贯工作。加大铝合金建筑型材、农业机械、农用运输车、机械安全、矿山机械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各类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力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36.加强地方标准化技术机构的建设,召开地方标准化技术机构经验交流和改革座谈会,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加强对省级、副省级市标准化技术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并做好推广工作。

    37.结合当地的产业优势和发展规划,大力加强对相应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为促进当地企业主动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扩大产品出口服务。

    八、加强标准化研究工作,加大宏观指导力度   

    38.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专项研究。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评价、植物检疫等专项研究的指导,随时掌握各类项目进展情况。

    39.积极开展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标准的研究。在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地方服务标准化工作座谈会,通过研讨和实地考察,形成推进地方服务标准化工作思路和意见。

    40.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标准体系的研究。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信息技术、社会诚信、工业信息化、废旧电器、安全生产、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智能运输、锅炉压力容器、机械安全、显微分析与测试、煤炭和民用船舶等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明确分步实施的方案和优先制修订标准项目。

    41.加强对国家“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课题的领导和管理,深化标准战略研究和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建立科技研究成果制定标准的“快速通道”,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换。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机床、农机及大型施工机械标准研究》、《制造业技术标准战略》、《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现代产品几何规范技术标准研究与制订》和《粮食干燥设备》等课题的结题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重要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的研究。

    42.继续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按国际通行准则和WTO规则出台相应措施,在全面考虑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适时出台相应技术性贸易措施。继续完善国家标准通报机制,认真做好国家标准的通报咨询工作及国外通报标准的评议工作。

    43.整合现有资源,统一管理,优势互补,大力协同,促进标准化事业的全面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标准化研究方面的骨干作用,加大重要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的研究力度,加强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分析及标准化应对战略的研究工作。加强标准出版发行工作,开发建立与中国标准出版社各发行站联网的标准图书“网上书店”和国家标准远程异地打印分销系统,实现发行传播网络化,降低发行成本,打击盗版,有效保护标准版权。充分发挥中国标准化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探索特色服务的新路子,全方位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标准信息咨询、标准技术交流等工作,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献计献策,提高协会的影响力。

    九、进一步加强标准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44.加强对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统一管理。结合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情况,制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45.按照我国的外交工作部署,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加强与亚洲发展中国家的标准化合作,开展东盟“10+1”和东北亚标准化合作活动,推动“10+l”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努力开创地区标准化国际多边合作新局面。筹备召开东盟“10+1”标准化论坛。

    46.创新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在抓紧完成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重点领域研究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建立以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企业为主体的国际标准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国际标准制定的有关情况,为合理转化国际标准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做好前期准备;有效管理和组织国内各方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参与活动的有效性。

    47.开展社会责任标准化工作,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责任标准化工作中的影响力。成立全国社会责任标准化工作组,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发展中国家、APEC成员在社会责任标准领域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与ISO社会责任标准化工作,保障我国权益。

    48.加大我国承担国际标准化工作项目的力度。以我国承担的IS0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为重点,以在我国召开的国际标准化会议为契机,以“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重点领域”研究结果为依据,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对口单位承担IS0/IFC和其他国际标准化组织的TC、5C、NG等的召集工作,承担主持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注重建立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渠道,重点组织标准化工作基础好、有竞争力的企业实质性地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引导这些企业从一般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转变到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49.认真准备和组织参加2005年ISO、IEC两大国际标准化组织和PASC的年会。做好2005年“中美标准与合格评定研讨会”和“SAC与BSI的标准研讨会”的组织工作。

    50.提高我国标准化人员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水平。启动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人才队伍培训规划,对我国从事国际标准化工作的人员进行国际标准化、国际贸易、标准化专业英语、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等知识的培训。

    十、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

    51.加快标准化信息体系建设,为企业、全社会提供标准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系统的组织开发工作;整合现有标准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标准数据库建设和标准网站建设,研究并引导实施全国标准化信息联合方案,建立统一权威、及时准确、内容丰富、查询方便的国家标准信息网络。

    52.进一步加强技术委员会管理。坚持对技术委员会和委员的年审制和动态管理,及时整顿效率不高的技术委员会,抓好茶叶等一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建筹备和协调工作,探讨高新技术领域专家队伍组建新机制。有效开发和整合技术委员会资源,提高专家队伍素质,推进技术委员会工作模式多样化发展,提高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有效性。

    53.加强培训工作。整顿标准化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培训机构的资质条件,实行资质认可制度,强化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继续加强对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的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对秘书处工作人员和各地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形成国家、省、市的培训网络,建设一支素质高、专业精、作风好的标准化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