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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出台


    10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京召开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04)强制性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该项国家标准于2004年9月2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忠海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他介绍了近年来我国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的情况,从缓解资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分析了推进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下一步落实资源节约标准提出了要求。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是我国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提出了要求。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汽车工业未来的发展,该标准提出了分阶段实施限值要求的方案,确保了标准的可操作性。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在生产车型分别比新开发车型推迟一年实施。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是在对我国汽车燃料经济性进行普查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国汽车燃料经济性标准法规和政策研究"项目的科研成果,参照世界发达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而提出的。第一个阶段的限值基本相当于当前国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平均水平,有了这一阶段的限值,可以促进落后车型的更新换代,从而保证《汽车工业"十·五"规划》中提出的"在现有基础上,轿车和轻型车同类产品平均百公里油耗指标降低5%~10%"目标的实现。第二阶段的限值中燃料消耗量比第一阶段减少约10%,保证汽车工业下一个五年规划 "比现有油耗降低15%"目标的实现。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填补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空白,充实和完善了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有利于推动我国汽车燃料经济性的提高和汽车技术的全面进步,为国家汽车主管部门制定各项汽车节能政策提供了技术依据。

  该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十家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美国能源基金会、部分国内外汽车制造企业代表和全国各大媒体记者共150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