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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总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标委计划函[2004]34号 2004-0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企业:
  为实施“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批准了“十五”期间重大专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该专项由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是专项的重要内容,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具体承担,研究时间从 2002年10月开始,为期2年。
  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是对我国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监督、服务等环节进行优化和完善的系统工程。建立完善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国际贸易和维护国家安全,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专项自启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研究报告已经多次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并召开不同形式的研讨会、征求意见会,几易其稿,最终形成此稿。
  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是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需要得到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需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使国家技术标准体系更贴近我国的实际,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现将《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总报告及其说明(见附件 1、附件2)发送给你们(或直接从国家标准委网站“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栏中下载文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并将意见于2004年8月1日前反馈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于欣丽、陈玉忠
  电话: 84641042,84611177—3201
  传真: 84658969
  E-MAIL: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址 :

  附件:
     
     

                 二〇〇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