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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园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实行分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场馆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用电安全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用电工作。公司     部是园区安全用电的职能部门,负责整个园区安全用电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各场馆控制室(箱)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或打开。
三、一切电气设备必须可靠接地,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手电钻、角磨机等),要戴绝缘手套,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四、电气操作人员对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要保证其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五、打扫卫生、擦拭电气设备、设施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六、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漏电、断电、电线绝缘层破损、控制失灵、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通知电工检查、修理,确认修复后才能继续使用。
七、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因生产、工作急需必须使用时,须经公司     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施工安装,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线路的安装与拆除必须由       部组织实施。
八、公司各单位、场馆工作人员要做到每天上班时检查用电设备及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下班时关闭电源,关窗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