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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外观检验规定


产品外观检验规定
 
1.      目的
指导操作人员及检验人员工作,确保产品外观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品事业部产品的外观检验
3.      检验环境
检验环境应在光线充足的场地进行,必要时可以借助手灯或其它照明工具。
4.      检验项目
4.1产品结构的检验:产品结构应与设计图样一致,外形尺寸应符合图样要求。检验工具:盒尺、钢板尺等。
4.2产品表面质量检验:产品表面应保持洁净,不得有图样要求之外的异物,母材表面不得有划痕、鼓包及凹坑等缺陷,产品表面光洁度应符合图样或抛光工艺要求。采用目视检验。
4.3焊缝外观检验: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未融合、咬边、飞溅、焊疤等缺陷,焊缝的角高、余高及环焊缝宽窄差应符合图样及标准要求,角焊缝焊脚与母材应平滑过渡;环焊缝错变量、棱角度应符合工艺要求。检验用工具:放大镜、钢板尺、焊接检测尺等。
4.4产品附件检验:产品附件的规格、型号应与设计图样要求一致;安全阀、压力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阀门手柄操作灵活。
4.5产品标识的检验:产品标识的位置按图纸要求,标识的尺寸大小、颜色、内容应与设计图样一致。检验方法:目视、盒尺。
 
4.6产品铭牌检验:产品铭牌按图纸要求的位置及固定方法固定,铭牌的尺寸、颜色及铭牌内容应符合图样要求。检验方法:目视、盒尺。
5.  相关标准
   5.1设计图纸及工艺
   5.2《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 Q/SHJ25-2011
   5.3《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5.4《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9-2009
 
 
 
 
 
   编制: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