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交易和配送的任何经营企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0--1990危险 货物包装标志
GB 12463--19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 17519.1-1998化学 品安全资料表第1 部分内 容和项目顺序
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5--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6-1999赤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A58--1993剧毒物品品名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化学 品dangerous chemical
GB 13690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
a)爆炸品;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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