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氮的测定。
当样品量为10ml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5mg/L,测定范围为0.20~7.00mg/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总氮total nitogen (TN)
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能测定的样品中溶解态氨及悬浮物中氮的总和,包括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无机铵盐、溶解态氨及大部分有机含氮化合物中的氮。
4方法原理
在120~124C 下,碱性过硫酸钾溶液使样品中含氮化合物的氮转化为硝酸盐,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于波长220nm和275nm处,分别测定吸光度A2o和A275,按公式(1)计算校正吸光度A,总氮(以N计)含量与校正吸光度A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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