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爆炸加工和爆破器材的贮存、运输、加工、检验与销毁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其管理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民用工爆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从事的非军事目的的工程爆破。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
与GB672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了章节的编排结构,由原来的7章增加为14章;
———补充了必要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修改了爆破工程分级标准(见第4章);
———补充和完善了爆破安全评估、施工监理的内容(见5.3、5.4);
———强调了起爆网路的设计和试爆的要求(见6.4);
———补充和完善了高温爆破的安全规定(见第9章);
———补充了拆除爆破预处理的规定(见11.3);
———补充和完善了特种爆破的内容(见第12章);
———完善了爆破对环境影响的安全控制标准(见第13章);
———补充和完善了质点峰值振动速度和主振频率,强调了爆破振动监测应同时测定质点振动相互垂直的三个分量(见13.2.2);
———补充了水中冲击波对水生物影响的安全控制标准(见13.5);
———补充和完善了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的规定(见第14章);
———删除了被淘汰的爆破器材品种、爆破方法和爆破工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高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武汉爆破公司、大昌建设集团爆破公司、青岛海防工程局、河南迅达爆破有限公司、唐山金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旭光、郑炳旭、张正忠、谢先启、管志强、张英才、池恩安、于淑宝、吴金仓、张正宇、王中黔、于亚伦、周家汉、颜事龙、梅锦煜、汪浩、刘殿中、高荫桐、顾毅成、刘宏刚、吴新霞、张永哲、刘殿书、李晓杰、杨年华、李战军、查正清、宋锦泉、谢源、陈绍潘、薛培兴、高文学。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6722—1986、GB6722—2003。
目录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爆破工程分级 4
5 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与安全监理 5
6 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 7
7 露天爆破 18
8 地下爆破 22
9 高温爆破 28
10 水下爆破 30
11 拆除爆破及城镇浅孔爆破 33
12 特种爆破 36
13 安全允许距离与对环境影响的控制 41
14 爆破作业单位使用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贮存等 50
参考文献 55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098 工业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的测定
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A837 民用爆炸物品贮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GA838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贮存库安全规范
GA/T848 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贮存库安全评价导则
GA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GA991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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