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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C工控机电池放电试验管理规定
1、PLC工控机电池放电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2、每次放电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
3、PLC工控机电池放电试验应尽量选择设备检修的时间,以避免因操作不当引起系统失电导致机电事故。
4、将PLC工控机进线开关断开(两路,先断备用再断主用),观察PLC的电源指示情况。
5、放电开始第一次记录时用万用表或标准电压表核对一次单体电池电压,放电期间应加强观察PLC的电源指示是否亮, 20分钟后停止放电。如电池电量达不到标准,立即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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