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和杂物电梯。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文条,通过再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面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与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7588—19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eqv EN 81-1:1985)
GB 8903—88 电梯用钢丝绳 (eqv ISO 4344:1983)
GB/T 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
GB 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 13435—92 电梯曳引机
JG/T 5072.1—1996 电梯T型导轨 (eqv ISO 7465:1983)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应设计正确、结构合理、遵守机械、电气及建筑方面的通用技术要求。
3.1.2 制造电梯的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合适的性能。
3.1.3 电梯整机和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维修和保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3.1.4 需要润滑的零部件应装有符合要求的润滑装置。
3.2 电梯工作条件
a)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
b)机房内的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c)运行地点的最湿月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不高于25℃;
d)供电电压相对于额定电压的波动应在±7%的范围内;
e)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存在。
3.3 整机性能
3.3.1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电梯轿厢在50%额定载重量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和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得小于额定速度的92%.
3.3.2 乘客电梯启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大于1.5m/s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