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1 表 格 说 明
1.1 表格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1.2 表头应采用如下格式:
CB11 施工放样报验单 (承包【 】放样 号) |
注1:“CB11”——表格类型及序号。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 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范围内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 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如承包人简称为“华安”,则2003年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送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为:
CB11 施工放样报验单 (华安【2003】放样003号) |
2 表 格 使 用 说 明
2.1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种类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按照表格的设计原则另行增加。
2.2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最少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2.3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