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
第3部分: 标识与销售
1 范围
GB/T 19630.3的本部分规定了有机产品标识和销售的通用规范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按GB/T 19630.1、GB/T 19630.2生产或加工并获得认证的产品的标识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96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630.1 有机产品 第1部分:生产
GB/T 19630.2 有机产品 第2部分:加工
GB/T 19630.4 有机产品 第4部分:管理体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9630的本部分。
3.1
标识 labeling
在销售的产品上、产品的包装上、产品的标签上或者随同产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上,以书写的、印刷的文字或者图形的形式对产品所作的标示。
3.2
认证标志 certification mark
证明产品生产或者加工过程符合有机标准并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
3.3
销售 marketing
批发、直销、展销、代销、分销、零售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将产品投放市场的活动。
4 标识通则
4.1 有机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标识。
4.2 “有机”术语和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只能用于按照GB/T 19630.1、GB/T 19630.2和GB/T 19630.4的要求生产和加工的有机产品的标识,除非“有机”表述的意思与本标准完全无关。
4.3 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能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4.4 标识中的文字、图形或符号等应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范。文字、图形、符号的颜色与背景色或底色应为对比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