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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31 2012-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色拉

时间:2014-1-15 16:12:27 作者:1442018592 来源:DB 阅读:1691次
DB 31 2012-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色拉
DB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1/2012—2013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13-06-09发布 2014-01-01实施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色拉DB 31/2012—2013
I
前 言
本标准代替DB31 195-2007《色拉卫生标准》 。
本标准与DB31 195-200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限量;
——修改了食品添加剂;
——删除了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删除了检验方法;
——删除了抽样;
——删除了判定规则;
——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DB 31/2012—2013
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色拉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食蔬菜或水果为主要原料,加入食用油脂、色拉酱或其他调味品,可加入禽蛋、肉
制品、水产品等混合而成的色拉。本标准也适用于未加入食用油脂、色拉酱或其他调味品,待加工成色拉
的生食蔬菜或水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现制色拉
在加工制作现场供应、销售的色拉。
3.2 非现制色拉
不在加工制作现场供应、销售的色拉。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其他污染物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50 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
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
无异味、异嗅。
组织状态 外表及内部均无正常视力可见
腐败和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DB 31/2012—2013
2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过氧化值 a
(以脂肪计)/(g/100g) ≤ 0.13 GB/T5009.56
a
仅适用于加入色拉酱、食用油脂及其他含油脂类调味品等制成的色拉。
4.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 表示) 检测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1 105
106
GB 4789.2
大肠埃希氏菌 5 1 20 100 GB 4789.38平板计数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20 100 GB 4789.10平板计数法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5 0 0/25g - GB 4789.30
沙门氏菌 5 0 0/25g - GB 4789.4
蜡样芽孢杆菌 5 1 103
104
GB 4789.14
致病性大肠杆菌O157 5 0 0/25g - GB 4789.36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4.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 其他
5.1 包装、标识
5.1.1 非现制色拉应为预包装产品。
5.1.2 预包装色拉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 的要求,并注明“即食”字样。
5.2 贮存、运输、保质期
5.2.1 现制色拉应在0 ℃~25 ℃条件下贮存。现制色拉存放于 0 ℃~6 ℃条件下,保质期不得超过 10
小时,且不得过夜;存放于6 ℃~25 ℃条件下,保质期不得超过2 小时。
5.2.2 非现制色拉应在0 ℃~6 ℃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产品运输时应用熟制食品专用冷藏车。
5.2.3 由非现制色拉分装而成的色拉,加工制作时间以分装时间计,保质期按5.2.1规定执行,且不应超
过分装前产品的保质期。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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