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31 2001-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青团
D B 31/200 1 — 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青 团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糯米、梗米、籼米)、麦苗汁(粉)、艾草汁(粉)、食糖等为主要原料 , 经
包馅、蒸制等工序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米粉制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麦苗 汁
麦苗(大麦苗或小麦苗)经清洗、粉碎、打浆、滤渣、取汁等工序制成的汁液。
2.2 麦苗粉
麦苗(大麦苗或小麦苗)经清洗、干燥、粉碎等工序制成的粉状产品。
2.3 艾草汁
艾草茎叶经清洗、粉碎、滤渣、取汁等工序制成的汁液。
2.4 艾草粉
艾草茎叶经清洗、干燥、粉碎 等工序 制成的粉状产品。
2.5 热加工青团
生米粉团经包馅、蒸制,以加热熟制作为最终工艺的青团产品。
2.6 冷加工青团
生米粉团经加热蒸制、包馅成型后,不再经过加热的青团产品。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大米:应符合 GB 1354 和 GB 2715 的要求。
3.1.2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3.1.3 麦苗汁(粉)和艾草汁(粉):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农药残留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定。
表 1 麦苗汁(粉)、艾草汁(粉)理化指标
项 目 麦苗汁、艾草汁 麦苗粉、艾草粉 检验方法
pH 值 10-13 - pH 试纸法或酸度计法
无机砷(以 As 计) /(mg/kg) ≤ 0.05 0.05 GB/T 5009.11
铅(以 Pb 计) /(mg/kg) ≤ 0.1 0.2 GB 5009.12
3.1.4 其他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