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1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艺设计、工艺设备、人员、面积的计算及配置、总图及运输、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动力、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
7.2.2 档案室的楼面活荷载取值,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中书库、档案库或密集柜书库的活荷载选用。
7.2.3 当厂房通风平台的风机设有减振台座时,可不计风机对楼盖结构产生的扰力,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可按风机自重、水箱和喷雾室等重量,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确定,但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7.0 kN/m2。
7.2.4 生产或试验厂房使用的楼梯活荷载不应小于3.5kN/ m2;当可能承受较大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7.2.5 一般吊车检修平台的活荷载可取2.0kN/m2。对吊车工作较频繁、环境温度较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车间,吊车检修平台荷载除了考虑2.0kN/m2的均布活荷载外,应同时考虑在最不利位置存放电动葫芦的集中荷载。
7.2.6 对于设置有大门的高大单层建筑,应按大门关闭、开启和部分开启的情况分别考虑风荷载。
7.2.7 设计厂房内部的轻质隔墙、玻璃隔断和较高的砌体隔墙,应考虑垂直于墙面的风荷载影响,风荷载标准值可取0.2kN/m2;当厂房内部风压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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