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煤样制备的术语和定义,试样的构成、破碎、混合、缩分和空气干燥,各种煤样的制备及存查煤样。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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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GB/T211-2007, ISO 589-2003,NEQ)
GB/T 217 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GB 475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 475-2008, ISO 18283:2006,Hard coal and coke — Manual sampling, MOD)
GB/T 19494.3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3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GB/T19494.3-2004, ISO 13909-7:2001,ISO 13909-8:2001,NEQ)
GB 475规定的术语及定义和以下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使煤样达到分析或试验状态的过程。
注:试样制备包括破碎、混合、缩分,有时还包括筛分和空气干燥。它可分成几个阶段进行。
将试样分成有代表性、分离的部分的制样过程。
保留的试样质量一定、并与被缩分试样质量无关的缩分方法。
以一定的缩分比、即保留的试样量和被缩分的试样量成一定比例的缩分方法。
初级采样器或试样缩分器切取的子样。
切取子样的设备
GB 474-2008部分内容
混合的目的是使煤样尽可能均匀。从理论上讲,缩分前进行充分混合会减小制样误差,但实际并非完全如此。如在使用机械缩分器时,缩分前的混合对保证缩分精密度没有多大必要,而且混合还会导致水分损失。
一种可行的混合方法,是使试样多次(3次以上)通过二分器或多容器缩分器(图2c),每次通过后把试样收集起来,再供入缩分器。
在试样制备最后阶段,用机械方法对试样进行混合能提高分样精密度。
空气干燥是将煤样铺成均匀的薄层、在环境温度下使之与大气湿度达到平衡。煤层厚度不能超过煤样标称最大粒度的1.5倍或表面负荷为1
表2给出了在环境温度小于
煤样干燥可用温度不超过50℃、带空气循环装置的干燥室或干燥箱进行,但干燥后、称样前应将干燥煤样置于环境温度下冷却并使之与大气湿度达到平衡。冷却时间视干燥温度而定,如在40℃下进行干燥,则一般冷却3小时即足够。但在下列情况下,不应在高于40℃温度下干燥:
a) 易氧化煤;
b) 受煤的氧化影响较大的测定指标(如粘结性和膨胀性)用煤样;
c) 空气干燥作为全水分测定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