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烧 结 普 通 砖
F i r e d c o mmo n b r i c k s
GB / T 5 1 0 1 -1 9 9 8
国家质t技术监督局1 9 9 8 - 0 7 - 1 5 批准并发布
1 9 9 9 - 0 2 - 0 1实施
4 8 5
前 言
本标准符合G B J 6 8 -8 4 《 建筑结构设计统二标准》 规定的条件, 在G B 5 1 0 1 -9 3 《 烧结
普通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对质量分等、尺寸偏差、强度等级评定方法、严重风化
区的抗风化性能指标等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配砖和烧结装饰砖的规格及技术要求,使标
准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更趋合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南京市建筑材料研究所、南京市江陵宁县淳化镇砖瓦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保财、周皖宁、陈新利、周 炫、倪有军。
本标准于1 9 8 5 年首次发布,1 9 9 3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4 8 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烧结普通砖的产品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粘土、页岩、煤歼石、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成的普通砖 ( 以下
简称砖) 。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
本的可能性。
G B / T 2 5 4 2 -9 2 砌墙砖试验方法
7 C / T 4 6 6 -9 2 ( 9 6 ) 砌墙砖检验规则
I C / T 7 9 0 -8 5 ( 9 6 ) 砖和砌块名词术语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 1 本标准采用I C / T 7 9 0和J C / T 4 6 6的定义。
3 . 2 烧结装饰砖
经烧结而成用于清水墙或带有装饰面用于墙体装饰的砖 ( 以下简称装饰砖) 。
4 分类
4 . 1 分类
按主要原料砖分为粘土砖 ( N) ,页岩砖 ( Y ) 、煤歼石砖 ( M)和粉煤灰砖 ( F ) ,
4 . 2 质量等级
4 , 2 . 1 根据抗压强度分为MU3 0 , MU2 5 , MU 2 0 , MU1 5 , MU1 0 五个强度等级。
4 . 12 强度和抗风化性能合格的砖, 根据尺寸偏差、 外观质量、 泛籍和右灰爆裂分为优等
品 ( A ) 、一等品 ( ( B ) 、合格品 ( C )三个质量等级。
优等品适用于清水墙和墙体装饰,一等品、合格品可用于混水墙。中等泛箱的砖不能
用于潮湿部位。
43 规格
砖的外形为直角六面体, 其公称尺寸为: 长2 4 0 m m, 宽1 1 5 m m, 高5 3 m m, 配砖和装
饰砖规格见附录Ae
4 . 4 产品标记
砖的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强度等级、质量等级和标准编号顺序编写。
标记示例; 规格2 4 0 m m X 1 1 5 m m X 5 3 m m,强度等级MU 1 5 ,一等品的粘土砖,其标
记为:
烧结普通砖N MU1 5 B G B / T 5 1 0 1
4 87
5 技术要求
5 . 1 尺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 规定。
尺寸允件偏整 们 川1 衰 t
公称尺寸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样本平均偏差 样本极差《 样本平均偏差 样本极差( 样本平均偏差 样本极差《
2 4 0 士z . 0 a 士2 . 5 s 士3 . 0 8
1 1 5 士1 . 5 s 士2 . 0 s 士25 7
5 3 士 土 . 5 4 士1 . 石 5 土ZD 6
5 . 2 外观质量
砖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规定。
外 观 质 . mm 衰 2
3
3
a
即
项 目
两条面高度差 不大于
弯曲 不大于
杂质凸出高度 不大于
缺彼摊角的三个破坏尺寸 不得同时大干
裂纹长度 不大于
f l大面上宽度方向及其延伸至条面的长度
b . 大面上长度方向及其班伸至顶面的长度或条顶面上水
平裂纹的长度
完整面不得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