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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459-1992 镉镍蓄电池直流屏(柜)订货技术条件.pdf

时间:2013-4-10 23:33:52 作者:wangyq108 来源:DL 阅读:1764次
DLT 459-1992 镉镍蓄电池直流屏(柜)订货技术条件.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镉镍蓄电池直流屏(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459-92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变电所、发电厂和其他电力工程等场所中的镉镍蓄电池直
流屏(柜)〔以下简称镉镍屏(柜)〕的订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包装和贮运条
件。
 
2  引用标准
    GB 2900.1  电工名词术语  基本名词术语
    GB 2900.11  电工名词术语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 7169  碱性蓄电池  型号命名方法
    GB 9501  镉镍高倍率碱性蓄电池
    GB 2900.17  电工名词术语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
    GB 3859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
    GB 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 268l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 2682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 7261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 1984  交流高压断路器
    DL 402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ZB K45 017  电力系统用直流屏通用技术条件
    ZB K45 020  电力系统保护、自动继电器及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ZB K46 004  蓄电池充电、浮充电用晶闸管整流器
 
3  名词术语
3.1  镉镍蓄电池直流屏(柜)〔镉镍屏(柜)〕
    由镉镍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充电浮充电装置、空气开关、转换开关、熔
断器、调压装置、自控装置、测量仪表、电压监视装置、绝缘监察装置、音响信
号装置、光字牌、接线与辅件、屏(柜)体与支架等组成的直流电源成套装置。
3.2  镉镍蓄电池的容量和额定容量
    在一定的温度、放电电流值(即放电率)、起始电压和终止电压下,电池能释
出的实际电量,称为电池的容量,以 C 表示(单位为 Ah,安培小时)。
    通常以温度为 20±5℃,终止电压为 1V,以 5h 完成这一恒流放电过程所释出的电池容量为额定容量,用 C5Ah 表示,这时期的放电电流为 0.2C5A,并以此
作为放电电流额定值(IN)。
3.3  镉镍蓄电池自放电
    电池充电后,由于内部化学反应引起电能损失的现象。
3.4  镉镍蓄电池活化
    恢复电池容量的反复充放电过程。
3.5  充电浮充电装置
    既能恒流充电,又能恒压浮充电,一机两用的装置。
3.6  充电制度
    用一定的电流向电池充电以恢复其额定容量的体制。充电时间的长短与充电
电流值的大小有关。 镉镍蓄电池直流屏(柜)订货技术条件
    a.正常充电
    用 0.2C5A 恒流对电池充电 5~7h。
    b.过充电
    用正常充电方式使电池充电至额定容量,然后减少充电电流值仍继续充电。
    c.快速充电
    用 0.5C5A 恒流对电池充电 2h。
3.7  放电制度
    电池以一定的放电电流值连续放电的体制。放电制度是充电制度的逆过程。
    a.正常放电
    用 0.2C5A 恒流连续放电,单个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 1V 时,放电时间应大
于 5h。
    b.事故放电
    交流电源中断后,由电池组供电的运行方式。
3.8  浮充充电
    在长期运行中,为了弥补电池的自放电损失,以 1~5mA/Ah 的电流对电池持
续地进行恒压充电,每只电池的端电压按电池的型号而定,使电池保持其容量。
3.9  电池倍率
    电池能承受的放电电流值的能力,以放电电流值为 C5 的倍数表示。
    a.超高倍率电池
    冲击负载持续时间为 0.5s,冲击负载电流大于 7C5A,冲击负载放电电压大
于 1.10V 的电池。
    b.高倍率电池
    冲击负载持续时间为 0.5s,冲击负载电流大于(3.5~7)C5A,载击负荷放电
电压不小于 1.l0V 的电池。
    c.中倍率电池
    冲击负载的持续时间为 0.5s,冲击负载电流大于(0.5~3.5)C5A,冲击负载
的放电电压不小于 1.05V 的电池。 3.10  超容量
    比额定容量多出的容量。
3.11  纹波系数
    纹波系数用下式计算:
% 100 × =
均值 负载时电压直流分量平
效值 负载时电压交流分量有 纹波系数
 
3.12  控制母线及其持续负载
    控制母线是指发电厂或变电站中断路器分、合闸控制,继电保护、信号装置
及自动装置接线的总称。它的供电一般地为不间断的持续负载。
3.13  动力母线及其冲击负载
    动力母线是指提供断路器合闸操作电流、直流电动机启动电流及事故照明电
流的接线总称。一般
地,它提供的是瞬时或短暂的冲击负载。
 
4  使用环境条件
4.1  海拔为:1000m 及以下;1001~2000m;2001~3000m。
4.2  镉镍屏(柜)用于户内,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 +40℃,不低于 -5℃。
4.3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0%。
4.4  无强烈振动和冲击,无强电磁场干扰,安装垂直倾度不超过 5
o

4.5  镉镍屏(柜)周围无严重尘土、爆炸危险介质、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
气体、导电微粒和严重的霉菌。
4.6  超出本标准的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5  基本参数
5.1  交流输入电压为 380V±10% 或 220V±l0%,频率为 50±0.5Hz。
5.2  控制母线直流输出电压分级为:48、ll0、220V。
5.3  镉镍屏(柜)配装电池容量额定值为:10、20、40、50、60、80、100、l20、
l50、200、250、300、350、400、500、600、800、l000Ah。
5.4  镉镍屏(柜)向控制母线输出持续电流值为:10、20、30、40、50、60、70、
80、100、l20、
140、l60、180、200、240、300、350、400A。
5.5  镉镍屏(柜)向动力母线输出瞬时冲击负载电流值为:100、200、240、300、
400、500、600、
800、l000A。
5.6  镉镍屏(柜)型号及含义如下: 
 
6  技术要求
6.1  结构和外观
6.1.1  镉镍屏(柜)的结构为开启式或封闭式。
    外形尺寸为:高(mm)×宽(mm)×深(mm)2200×800(l000、1200)×600(800)。 
    根据需要屏(柜)的宽度和深度可取括号中的调整值。
6.1.2  镉镍屏(柜)内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均应符合 ZB K45 017 的规定。
6.1.3  镉镍屏(柜)应设保护接地,接地处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并应符合 ZB
K45  017、ZB K45 020 的规定。
6.1.4  镉镍屏(柜)的门应开闭灵活,开启角不小于 90
o
,门锁可靠。电池组的布
置应使人员易于观察每只电池的液面线,并便于维护和检修。
6.1.5  镉镍屏(柜)内所安装的元器件,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元件和端子
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不重迭,并便于维修和拆装。长期发热元件应装于屏(柜)
的上方。整个安装原则应符合
ZB K45 0l7 的规定。
6.1.6  导线、导线颜色、指示灯、按钮、行线槽、涂漆、模拟图等均应满足 GB
2681、GB 2682、GB 4942、ZB K45 0l7、ZB K45 020 中的规定。
6.2  电气性能
6.2.1  镉镍屏(柜)的电气性能应符合电气原理接线图的要求。
6.2.2  控制母线和动力母线对地绝缘电阻,在断开所有其它连接支路时,均不小
于 10MΩ 。
6.2.3  控制母线和动力母线的绝缘强度,以 50Hz、2kV 的电压对地耐压 1min,
应无闪络和击穿。对屏(柜)内有集成电路的自控装置部分,应免作绝缘电阻和绝
缘强度试验。
6.2.4  镉镍屏(柜)应具有绝缘监察、电压监视、闪光、声光信号等装置。当直流系统发生接地或绝缘水平低于规定值时,绝缘监察装置应可靠动作,声光信号
应正确显示。当控制母线电压高于或低于规定值时,电压监视继电器应可靠动作,
声光信号也应正确显示。
6.2.5  以正常充放电制,作三次充放电循环检查电池容量。电泡的实际容量应大
于铭牌的额定容量。充放电效率应大于 80%。充放电效率用下式计算:
% 100 × =
充入容量
实际放出容量 充放电效率 镉镍蓄电池直流屏(柜)订货技术条件
      
6.2.6  充电浮充电装置的技术性能。
6.2.6.1  充电浮充电装置作为充电装置方式运行时应达到下列技术要求:
    a.直流输出电流应不小于电池正常充电电流与直流母线持续负载电流之和
的 1.2 倍。
    b.当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值的 ±l0% 范围内变化及直流输出电压在调节范
围内的任一值上,充电电流在 10%~l00% 额定值内变化时,其稳流精度应不大于
±5%。稳流精度用下式计算:
% 100 1 × − =
输出电流整定值
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 稳流精度
 
    c.直流输出电压的调节范围应不小于额定直流电压的 90%~145%。
    d.在改变电流取样为电压取样时,充电装置应具有浮充电装置的稳压性能。
6.2.6.2  充电浮充电装置作为浮充电装置方式运行时应达到下列技术要求:
    a.直流输出电流应不小于直流母线持续负载电流与浮充电流或均充电流之
和的 1.2 倍。
    b.当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值的 ±10% 范围内变化及负载电流在 0~100%
额定值内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调节范围内的任一值上,其稳压精度不大于 ±
2%。稳压精度用下式计算:
% 100 1 × − =
输出电压整定值
输出电压波动极限值 稳压精度
 
    c.直流输出电压的调节范围应不小于额定直流电压的 90%~l15%。
    d.在改变电压取样为电流取样时,浮充电装置应具有充电装置的稳流性能。
6.2.7  在镉镍屏(柜)中,充电浮充电装置为长期工作制。当充电浮充电装置出现
故障或停下检修时,应由备用的充电浮充电装置代替工作,并满足技术条件要求。
6.2.8  事故放电能力的检查方式按如下规定进行。
    镉镍屏(柜)中充满容量的电池,以 0.5C5A 电流放电 1h。在不停 0.5C5A 电
流的情况下,若配用的是超高倍率或高倍率电池,用 6C5A 电流,断续地作 10 次
500ms 的冲击放电;若配用的是中倍率电池,以使用现场的最大电流值,断续地作
10 次 500ms 的冲击放电。要求动力母线上的电压均不小于额定电压的 90%。
6.2.9  镉镍屏(柜)在额定负载电流的正常使用范围内,纹波系数应不大于 2%。 6.2.10  镉镍屏(柜)在运行中,无论交流电源中断或者是充电浮充电装置故障,
控制母线应连续供电,其电压波动应不大于 10%。
6.2.11  镉镍屏(柜)在提供冲击负载时,其控制母线电压的波动应不大于 10%,
冲击电流应主要由蓄电池组提供。
6.2.12  镉镍屏(柜)在输出额定负载电流时的噪声应不大于 60dB。
6.2.13  镉镍屏(柜)中各部件的温升,应符合 GB 3859 中 5.10 条表 9 和表 10
的规定。
6.2.14  镉镍屏(柜)应满足运输颠簸的要求。
 
7  试验
7.1  分类
    a.型式试验;
    b.出厂试验。
7.2  型式试验适用情况及周期
    a.新研制或转产的镉镍屏(柜);
    b.当设计、工艺、材料、主要元器件改变,影响镉镍屏(柜)性能时;
    c.停产三年以上再次生产时;
    d.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 5 年进行 1 次。
7.3  型式试验项目
    a.一般检查;
    b.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试验;
    c.监视装置试验;
    d.电池组容量试验;
    e.稳流精度试验;
    f.稳压精度试验;
    g.备用充电浮充电装置的代替试验;
    h.事故放电能力试验;
    i.纹波系数测量;
    j.控制母线连续供电试验;
    k.冲击负载对控制母线的影响试验;
    l.噪声测量;
    m.温升试验;
    n.运输颠簸试验。
7.4  出厂试验项目
    a.一般检查;
    b.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试验;
    c.监视装置试验;
    d.电池组容量试验;     e.稳流精度试验;
    f.稳压精度试验;
    g.备用充电浮充电装置的代替试验;
    h.纹波系数测量;
    i.控制母线连续供电试验。
7.5  试验方法
7.5.1  一般检查包括:
    a.外型尺寸检查应符合 6.1.1 条规定。公差为:高 ±2.7mm,宽 ±0
1.4mm,
深 ±1.5mm;
    b.电气间隙、爬距和接地应符合 6.1.2 条和 6.1.3 条的规定;
    c.元件及安装应符合 6.1.4 条和 6.1.5 条的规定;
    d.导线、导线颜色、指示灯、按钮、行线槽、涂漆、模拟图等均应符合 6.1.6
条的规定。
7.5.2  镉镍屏(柜)的接线应符合 6.2.1 条的规定。绝缘电阻用 500~l000V 兆
欧表测量,测量结果应符合 6.2.2 条的规定。工频耐压试验结果应符合 6.2.3
条的规定。
7.5.3  用模拟接线故障和升、降充电浮充电装置出口直流电压的方法试验各种
监视装置,测试结果应符合 6.2.4 条的规定。
7.5.4  电池组容量检查结果应符合 6.2.5 条的规定。
7.5.5  检查稳流精度时,用调压器使输入交流电压为额定值的 110%、105%、
l00%、95%、90%,负载直流调整为额定值的 l0%、20%、40%、60%、80%、100%。
直流输出电压在调整范围内的最低值、额定值、浮充电压值、最高值时,测出对
应的输出直流值,其稳流精度应符合 6.2.6 条中的规定。
7.5.6  检查稳压精度时,用调压器使输入交流电压为额定值的 110%、105%、
100%、95%、90%,负载直流调整为额定值的 0、20%、40%、60%、80%、l00%。直
流输出电压在调整范围内的最低值、额定值、浮充电压值、最高值时,测出对应
的输出电压值,其稳压精度应符合 6.2.6 条中的规定。
7.5.7  进行备用充电浮充电装置的代替试验时,退出运行中的充电浮充电装置,
投入备用的充电浮充电装置,按 7.5.6 条作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 6.2.6 条的
规定。
7.5.8  事故放电能力试验结果应满足 6.2.8 条的规定。
7.5.9  在进行稳压精度试验时,在测量各输出电压的同时,测出交流分量有效值,
按 3.11 条计算纹波系数,计算结果应符合 6.2.9 条的规定。
7.5.10  进行控制母线连续供电试验时,充电浮充电装置投入运行,将控制母线
负载调整为充电浮充电装置额定负载值的 1/2,在控制母线上装设记录仪,人为
地中断充电浮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测出交流中断过程中控制母线上电压的变化
和波形,试验结果应符合 6.2.l0 条的规定。
7.5.11  进行冲击负载对控制母线影响的试验时,在控制母线上装设记录仪,在事故放电能力的试验中,同时记录出控制母线上电压波形,测试结果应符合
6.2.11 条的规定。
7.5.12  测量噪声时,镉镍屏(柜)中的充电浮充电装置分别以 IN 电流运行,在
周围环境噪声不大于40dB 的条件下,距屏(柜)前、后、左、右外围 1m,距地面高
度为 1~1.5m 处,测得噪声平均值应符合6.2.12 条的规定。
7.5.13  进行温升试验时,充电浮充电装置分别以额定电流运行,测出各部件的
温升,试验结果应符合6.2.13 条的规定。
7.5.14  镉镍屏(柜)按 JB 3084《电力传动控制站的产品包装与运输规程》包装
(蓄电池应单独装箱),将屏(柜)放置运载卡车尾部,用绳固定,在三级公路上以时
速 40km 连续行驶 5h。开箱检查,屏(柜)中元器件应无松动和损坏,蓄电池应完
好,屏(柜)体无变形和碰伤。
 
8  标志、包装、贮存
8.1  标志
8.1.1  每套镉镍屏(柜)必须有铭牌,铭牌应装在屏(柜)的正面上。铭牌上应标明
以下内容:
    a.全名;
    b.型号;
    c.技术参数,包括额定容量(Ah)、交流输入额定电压(V)、直流输出额定电压
(V)、直流输出额定电流(A);
    d.质量(kg);
    e.出厂编号;
    f.制造年月;
    g.制造厂名。
8.1.2  镉镍屏(柜)里的各种开关、仪表、信号灯、光字牌、动力回路、控制回
路等应有相应的文字符号作为标志,并与接线图上的文字符号标志一致。要求字
迹清晰易辨、不退色、不脱落,布置均匀、便于观察。
8.2  包装 
    包装应符合运输颠簸试验的要求。装箱资料有:
    a.装箱清单;
    b.出厂试验报告;
    c.合格证;
    d.原理图和接线图;
    e.安装使用说明书。
8.3  贮存
    镉镍屏(柜)在户内贮存时,周围空气温度可为 -25~55℃,月平均相对湿度
不大于 90%,周围空气中无腐蚀性和可爆炸气体。1764
国家标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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