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采暖用木质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铺设在地面供暖系统上的木质地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102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 18103 实木复合地板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wood based flooring for ground with heating system
铺设在地面供暖系统上的木质地板
3.2
表面装饰层 surface decoration
地板表面的耐磨纸层、装饰纸层、装饰单板和漆膜等。
4 分类
4.1 按品种分
a) 地采暖用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b) 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
c) 其它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4.2 按甲醛释放量分
a) E0级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b) E1级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5 要求
5.1 基本质量要求
5.1.1 地采暖用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偏差、理化性能应符合GB/T 18102的要求。
5.1.2 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和尺寸偏差、理化性能应符合GB/T 18103的要求。
5.1.3 其它地采暖用木质地板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5.1.4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甲醛释放量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甲醛释放量要求
检验项目 |
单 位 |
要 求 |
甲醛释放量 |
mg/L |
E0级:≤0.5 |
E1级:≤1.5 |
5.2 地采暖性能要求
5.2.1 地采暖用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和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性能要求见表2。
表2 地采暖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
单位 |
要 求 | |
耐热尺寸稳定性(收缩率) |
长 |
% |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0.40; 实木复合地板≤0.30 |
宽 |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0.40; 实木复合地板≤0.40 | ||
耐湿尺寸稳定性(膨胀率) |
长 |
% |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0.15; 实木复合地板≤0.20 |
宽 |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0.10; 实木复合地板≤0.30 | ||
表面耐湿热性能 |
—— |
无裂纹、无鼓泡、无变色 | |
表面耐龟裂 |
—— |
无裂纹 | |
表面耐冷热循环 |
—— |
无裂纹、无鼓泡 | |
导热性能a |
℃/h |
≥8 | |
a 导热效能为可选检测。根据需要检测。 |
5.2.2 其它地采暖用木质地板性能要求参照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性能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地采暖性能试件制作、试件尺寸和数量的规定
6.1.1 样本及试样应在存放24h以上的产品中抽取。
6.1.2 试件在样板任意位置制取,且应将榫舌、榫槽去除。
6.1.3 试件尺寸和数量见表3要求。
表3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地采暖性能试件
检验项目 |
试件尺寸/mm |
试件数量/块 |
备 注 |
耐热尺寸稳定性 |
200×60 |
3 |
|
耐湿尺寸稳定性 |
200×60 |
3 |
|
表面耐湿热性能 |
200×180 |
1 |
试件宽度≤180mm,可拼接 |
表面耐龟裂 |
150×75 |
3 |
试件宽度≤75mm,按实际宽度 |
表面耐冷热循环 |
150×75 |
3 |
试件宽度≤75mm,按实际宽度 |
导热效能 |
100×60 |
1 |
|
6.2 地采暖性能试验方法
6.2.1 耐热尺寸稳定性(收缩率)检验
6.2.1.1 原理
测试试件在高温状态下尺寸变化情况。
6.2.1.2 仪器
6.2.1.2.1 调温调湿箱,可控温度(20±2)℃,相对湿度为(30±3)%和(90±3)%。
6.2.1.2.2 空气对流干燥箱,恒温灵敏度±1℃,温度调控范围40℃~200℃。
6.2.1.2.3 游标卡尺,精度为0.02mm。
6.2.1.3 实验步骤
6.2.1.3.1 在每个试件上画平行于长度、宽度方向的中心线。
6.2.1.3.2 试件在温度(20±2)℃,相对湿度(65±5)%条件下处理(24±0.25)h,测量中心线长度(L0)、宽度(W0),精确到0.02mm。
6.2.1.3.3 将试件放在温度为(80±2)℃的空气对流干燥箱内,保证空气循环。处理试件(24±0.25)h,取出试件。试件在取出干燥箱后,在室温条件下30min内,在原划线位置测量完所有试件的长度(L1)、宽度(W1),精确到0.02mm。
6.2.1.4 结果表示
6.2.1.4.1 按式(1)计算每一试件长度相对于其初始长度的变化百分率,精确到0.01%。
△L=∣(L1-L0)/L0∣×100 ………………………………(1)
式中:
△L——长度变化百分率,%;
L0—— 试件初始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1—— 试件经高温处理后的长度,单位为毫米(mm)。
6.2.1.4.2 按式(2)计算每一试件宽度相对于其初始宽度的变化百分率,精确到0.01%。
△W=∣(W1-W0)/W0∣×100 ………………………………(2)
式中:
△W——宽度变化百分率,%;
W0—— 试件初始宽度,单位为毫米(mm)。
W1—— 试件经高温处理后的宽度,单位为毫米(mm)。
6.2.1.4.3 结果表示
被测试样的耐热尺寸稳定性(收缩率)分别为3个试件的长度、宽度变化百分率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01%。
6.2.2 耐湿尺寸稳定性(膨胀率)检验
6.2.2.1 原理
测试试件在高湿状态下尺寸变化情况。
6.2.2.2 仪器
6.2.2.2.1 恒温恒湿箱,温度范围20℃~100℃,相对湿度30%~98%。
6.2.2.2.2 游标卡尺,精度为0.02mm。
6.2.2.3 实验步骤
6.2.2.3.1 在每个试件上画平行于长度、宽度方向的中心线。
6.2.2.3.2 试件在温度(20±2)℃,相对湿度(65±5)%条件下处理(24±0.25)h,测量中心线长度(L0)、宽度(W0),精确到0.02mm。
6.2.2.3.3 把试件放入温度(40±2)℃,相对湿度(90±5)%的恒温恒湿箱中处理(24±0.25)h,取出试件。在室温条件下30min内,在原划线位置测量完所有试件的长度(L2)、宽度(W2),精确到0.02mm。
6.2.2.4 结果表示
6.2.2.4.1 按式(3)计算每一试件长度相对于其初始长度的变化百分率,精确到0.01%。
△L=(L2-L0)/L0×100 ………………………………(3)
式中:
△L——长度变化百分率,%;
L0—— 试件初始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2—— 试件经高湿处理后的长度,单位为毫米(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