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Z B G 3 1 0 0 2 -1 9 8 8 ( 制革用丙烯酸树脂乳液测试方法》 的修定版,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编
写规定, 取消了原标准中“ 取样” 一章, 并对原标准中不适合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 同时代替Z B G 3 1 0 0 2 -1 9 8 8 ,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皮革工业研究所、 北京市皮革工业研究所、 北京皮革公司化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杨建军、 王淑萍、 陈继和。本标准规定了制革用丙烯酸树脂乳液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丙烯酸醋单体为基础,经乳液聚合反应制成的阴离子型乳状液。丙烯酸树脂乳液主
要用途是制作各种面革、服装革、手套革等的涂饰剂或填充剂。
2测试通则
2.1进行测试时,必须把样品摇匀后取试样。
2.2各测试项目,应同时取两份试样(除丙烯酸树脂薄膜的各测试项目外)进行平行试验。
2.3在测试丙烯酸树脂薄膜时:
a)测定抗张强度、断裂伸长率和永久变形时,断裂点在标线外其结果作废;
b)每组试样不少于5个,计算时试样个数不少于原试样60%才能取其算术平均值;
c)计算结果误差不超过士1000,否则重新取样复侧。
2.4各项测试的分析结果,都应保留一位小数。
2. 5平行试验结果的误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时,取其算术平均值做为侧试结果,超过时应另取试样重
新测试。
3测试方法
3.1外观
用目测法观察乳液有无杂质,有无凝聚物。
3.2总固体的测定
3.2.1仪器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