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生产线末端或市场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
品。在确定的抽查品种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 GB 10111《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
规定数量的样品。样品的抽取方法依据 GB 3186《涂料产品取样》的规定。
在生产领域抽样,独立包装产品质量≤5kg时,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20个独立包装;
贮罐、大桶或其它较大容器中抽样,不低于100kg。抽取不低于3kg/桶的样品2桶。当独立包装产
品质量≤5kg时,应尽量整包装抽取,避免分装。
在流通领域抽样,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取样品量要求与生产领域抽样时相同。
所抽的2桶样品,一桶为检验用样品,一桶为备用样品。
6.3 样品处置
应当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
样品储存条件应满足产品的规定要求。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