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波长范围为1 9 5 - 8 0 0 n m ( 或以此为主要
谱区)的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检定。
一 概 述
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以下简称仪器)是依据物质在紫外、可见光区的吸收
光谱特性和朗伯一比耳定律的原理,对物质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仪器。
朗伯一比耳定律的数学表达式如下:
, 一 I g } a 一l g r = ‘ · ( 1 )
1 外观和初步检查
1 . 1 仪器应具有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和仪器编号等项标志,并附有
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已检定过的仪器,应附有上一次的检定证书。
1 . 2 仪器应能平稳地置于工作台上。各调节器、按键和开关的标志应清晰无误,并能
正常工作。各紧固件、接插件应紧密配合,接触良好。
1 . 3 仪器各刻度盘的刻线应粗细均匀,刻字应清晰。数字显示不应有缺点缺划现象。
1 . 4 样品室应密封、无漏光现象。
1 . 5 仪器启动后,无异常的杂音。
2 波长准确度与重复性
仪器的波长准确度与重复性应符合表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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