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行业阀门压力试验规定
本规程是根据中国石化(1995)建标字269号文的通知,由我公司对原《阀门检验与
管理规程》SHJ518-91修订而成。
本规程共分四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 适用范围: 设计压力由400Pa(绝压)~100MPa(表压)改为400Pa(绝压)~42MPa(表
压),设计温度由-200~850℃改为-196~850℃;
2 确定了凡按现行《石油化工钢制通用阀门选用、检验及验收》SH3064或API标准
制造并有相应认证标识,且用户到制造厂监造和验收的阀门,安装前可按每批到货数量
5%(不少于1个)进行本规范规定的材质检查和阀门试验, 如发现问题, 应逐个进行检验;
3 统一了阀门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包括内容;
4 明确阀门安装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5 取消了原规程“尺寸检查”一节;
6 将原规程“材质检查”与“解体检查”两节合并为“材质检查”一节;
7 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PPm改为水中氯化物含量不超过100mg/L;
8 明确了阀门试验项目,将阀门强度试验改为壳体压力试验,保压时间规定为一定
值;
9 将阀门密封试验分为高压密封试验和低压密封试验;
10 取消了原规程密封副最大渗漏量要求和计量方法;
11 取消了“阀门材质标志”一节。
在修订过程中,针对原规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几年
来石油化工企业阀门检验及管理的实践经验,搜集并吸取了国内外现行的有关规范,并
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生 产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
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我公
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我公司地址是
通讯地址:北京276信箱
邮政编码:102502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江波 沈金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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