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锅炉操作自动控制部分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操作控制部分设备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蒸发量小于(等于)35t/h的固定燃煤蒸汽锅炉的操作自动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结构的余热锅炉及热水锅炉的自动控制。
2完好要求
2.1 主要技术性能
2.1.1能对影响锅炉运行安全性和经济性的重要参数,如汽包水位、锅炉出口蒸汽压力、炉膛负压和烟气氧含量进行实施控制。
2.1.2能在CRT上显示锅炉结构示意图、主要参数变化趋势图,及各点参数。参数刷新时间为1s。
2.1.3能定时打印班组报表及日报表。能对报警、事件随机打印。
2.1.4能利用键盘改变各调节回路给定值、调节器参数及调节器输出方式、给定值输入方式。
2.1.5当某些重要参数超越允许限度时应报警,当调节器处于允许最小开度或最大开度时也应报警。
2.1.6能有效地实现低水位联锁保护和超压联锁保护。能在紧急状态下实现停炉保护。
2.1.7对系-统控制功能采用如下方法进行检查:系统中各调节器参数的整定,应使得在干扰出现以后,被调节参数较快地稳定下来。对一定值调节系统,以图1为系统的质量指标,使得:
Xl :X2=4:1--10:l
也可以波动次数为质量指标。一般以向上波动二次,向下波动一至二次为宜。
以上各项采用直观法检查,其中2.1.1、2.1.5、2.1.6三项为评定的主要项目。
2.2测量元件和压力变速器
2.2.1测量元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测量元件的感温体应安装在管道或炉膛中烟气流速最大处。
b. 热电偶保护套的末端应越过流柬中心线5~10mm。
c. 应使测温元件与被测介质形成逆流或者相垂直,尽量避免与被测介质流向一致。
d. 测量元件露在设备外的部分要尽量短,而且要求露在外面部分加保温层。
e. 测量误差在仪表的精度范围之内。
以上均采用直观法检查,其中a、e两项为评定的主要项目.
2.2.2压力变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压力变速器使用前应由标准计量单位审查批准、授权单位进行校验,仪表应有校验合格证。
b. 校验内容依次为绝缘电阻、基本误差、密封性、来回变差,各项指标应符合出厂要求。
c. 压力变送器在工业锅炉中,主要用于测量管道中液体或气体的压力和负压。
d. 检查仪表上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校验标记,并以此作为评定的主要项目。
2.2.3差压变送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差压变送器与差压源之间的导压管长度一般应在3~50m范围内,其内径不小于8mm.导压管应保持不小于l:l0的倾斜度.测量液体或蒸汽时,应在连接系统的最高点安装放汽阀测。测量气体时,应在连接系统最低端安装排水阀。
b. 仪表运行6个月后,进行一次基本性能检查。
c. 限位装置调整准确无误。
d. 差压变送器在工业锅炉中,主要利用测量管道中液体或蒸汽流量以及液位等。
以上采用直观法检查,b项为评定的主要项目。
2.2.4氧化锆氧量分析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氧化锆氧量分析器安装在温度为600-1200℃的环境中。
b. 使用中应保持被测气体与参比气体压力相等。
c. 应对氧量分析器定期进行校验。定期校验间隔时间为15~20天。
d. 检查仪器应具有校验日期标记.并以此作为评定的主要项目。
2.3电动执行器
2.3.1 电动执行器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使用前按规定程序检查伺服放大器。
b. 使用前按规定程序检查执行机构。
c. 按规定程序进行执行器系统检查。
d. 系统检查合格,所有执行器连杆、杠杆接合处不可有松动间隙。
以上各项目中c项为评定的主要项目。
2.3.2操作器使用要求。
a. 操作器安装环境温度为0--45℃,相对湿度小于(等于)85%,环境振动频率小于(等于)25Hz。
b. 保证调节系统手动与自动之间的双向无扰动切换,在“手动”位置状态下,实现远程手动。
以上采用直观法检查,以b项为评定的主要项目。
2.4泰勒MOD 300计算机分布控制系统
2.4.1硬件
a. 泰勒MOD300型计算机结构完整、安装合理、系统配置完善。
b. 过程输入输出通道正常运行。
c. 19”CRT彩色显示器、打印机键盘等完整、清洁。
d. 现场自动化仪表精度,在规定范围内,灵敏、可靠。
2.5维护保养
2.5.1设备日常点检的内容和要求为:
a. 观查记录机房温度、湿度等。
b. 每天用吸尘器清扫机房、地面设备外壳上的灰尘。每天对系统中的各种动力电缆设备间的走线,蒸汽锅炉现场与系统设备间的信号输入电缆的完整性巡检一次。
2.5.2设备维护定期要求:
在定期设备维护期间,按各个设备的维护规程对停运的设备进行清洗、检查、紧固、整形、交换和测试。
2.5.3事后维护
a. 故障登记,做好系统设备故障发生的现象、故障诊断和排除故障作业的现场记录。
b. 故障诊断,通过对设备故障现象分析检测来判别故障原因。
c. 排除故障,恢复设备原有功能.
2.5.4其他按SJ/T 31002—94《设备维护保养通则》执行。
3评定方法
3.1标准中所列主要项目以外的项目为次要项目。
3.2主要项目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为不完好设备1次要项目有二项不符合要求,亦为不完好设备。
3.3完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应达到优等设备标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经济运行与体制改革司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彩色显象管总厂组织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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