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准
电子时间继电器 总技术条件
SJ 2456-84
10A,切换功率在直流300W或交流1200VA以下的混合式和固体时间继电器通用技术要求。这些继电器供电子、通信设备及自动、远动装置等延时转换电路用。本标准是电子时间继电器设计、生产和使用的依据,也是制订产品标准的依据。
1 总则
1.1名词术语
1.1.1混合式时间继电器
由电子延时线路与电磁继电器组合而成的时间继电器。
1.1.2固体时间继电器
由电子延时线路组成的时间继电器。即用分立元件、厚膜、薄膜、集成电路等电子元、器件的组合以完成延时作用,实现电路转换且无可动部分的时间继电器。
1.1.3吸合延时继电器
当输入电路被激励后,开关或负载电路按规定的时间达到激励状态的时间继电器(见图la)。
注:激励状态也称吸合状态。
1.1.4释放延时继电器
当输入电路去激励以后,开关或负载电路仍然保持在激励状态,直至延时释放时间结束才恢复去激励状态的时间继电器(见图lb)。
注:去激励状态也称释放状态。
1.1.5间隔定时器
当输入电路被激励以后,开关或负载电路立即达到激励状态,但只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内保持激励状态的时间继电器(见图1c)。
1.1.6重复循环定时器
当输入电路被激励以后,开关或负载电路就能按规定的延时周期重复通断循环的时间继电器(见图ld)。
1.1.7吸合延时时间
从输入端接通输入工作电压的瞬间起至继电器达到激励状态所需的时间(见图la)。
1.1.8释放延时时间
从输入端关断输入工作电压的瞬间起至继电器恢复到去激励状态所需的时间(见图lb)。
1.1.9定时循环
时间继电器在一个通断循环中,对于吸合延时继电器为吸合延时时间和释放时间的总称(见图2a);对于释放延时继电器为吸合时间和释放延时时间的总称(见图2b)。
a吸合延时继电器
b释放延时继电器
c间隔定时器
d重复循环定时器
图1时间继电器延时时间图
a吸合延时继电器
b释放延时继电器
图2定时循环时间图
1.1.10重复循环时间
1.1.10.1对于吸合延时继电器和间隔定时器
为确保新的定时循环在规定的时间公差范围内,必须从输入端关断输入工作电压的最短时间。
1.1.10.2对于释放延时继电器
为确保新的定时循环在规定的时间公差范围内,必须在输入端接通输入工作电压的最短
1.1.11零点交越
对于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无论任何瞬间在输入端接通或关断输入工作电压,要求继电器仅在半周期内零电压点闭合和零电流点断开负载的特性。
1.2分类
符合本标准的电子时间继电器分为以下种类。
1.2.1按其延时特点分类
a. 吸合延时继电器;
b. 释放延时继电器;
c. 间隔定时器;
d. 重复循环定时器。
1.2.2按其结构和元器件组成分类
a. 混合式时间继电器;,
b. 固体时间继电器。
1.3使用环境条件
电子时间继电器的使用环境条件应分别符合本条各款的等级规定。
1.3.1气候等级
气候等级见表I(按GB 2421--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附录规定)。
表1
气候等级 |
1 |
2 |
3 |
4 |
5 |
6 |
7 |
气候等级条件 |
10/040/02 |
40/055/02 |
40/070/04 |
55/085/02 |
55/085/04 |
65/125/02 |
65/125/04 |
1.3.2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达95%,温度为+ 40℃。
1.3.3低气压
低气压值见表2。
表2
等级 |
1 |
2 |
3 | |
低气压值 |
Kpa |
40 |
4 |
1 |
mmHg |
300 |
30 |
7.5 | |
近似海拔高度 |
m |
7200 |
22100 |
31200 |
1.3.4冲击特性
冲击特性见表3。
等级 |
峰值加速度值g |
相应脉冲持续时间ms |
1 |
15 |
11 |
2 |
30 |
11 |
3 |
50 |
11 |
4 |
75 |
6 |
5 |
100 |
6 |
1.3.5振动特性
振动特性见表4。
等 级 |
频率范围 Hz |
加速度值 g |
l |
10~55 |
单振幅0.35mm |
2 |
10~55 |
单振幅0.75mm |
3 |
10~500 |
5 |
4 |
10~500 |
10 |
5
|
10~2000 |
15 |
6 |
10~200O |
20 |
7 |
10~3000 |
30 |
1.3.6碰撞
碰撞特性见表5。
表5
等级 |
峰值加速度值g |
相应脉冲持续时间ms |
每个轴向的碰撞次数 |
1 |
10 |
11 |
1000±10或 4000±10 |
2 |
25 |
6 | |
3 |
40 |
6 |
1.3.7恒加速度
恒加速度值见表6。
表6 g
等级 |
1 |
2 |
3 |
4 |
加速度值 |
15 |
20 |
50 |
100 |
1.4引用文件
GB 2421--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 2422—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
GB 2423.1—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 2423.2--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 2423.3—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 2423.5—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
GB 2423.6—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 b:碰撞试验方法》
GB 2423.10--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e: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GB 2423.15—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Ga:恒加速度试验方法》
GB 2423.17--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GB 2423.21--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M:低气压试验方法》
GB 2423.22--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GB 2423.26--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Z/BM:高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GB 2424.1—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高温低温试验导则》
GB 2424.2—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湿热试验导则》
GB 2424.3—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冲击试验导则势
GB 2424.4—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碰撞试验导则》
GB 2424.7—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振动(正弦)试验导则》
GB 2424.8—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恒加速度试验导则》
GB 2424.13--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温度变化试验导则》
GB 2828—81《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2829—81《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SJ 137--65《图形符号》
SJ 287--74《电磁继电器试验方法》
SJ 1328—78《电子元器件引出端强度试验方法势
SJ 1367—7《电子元器件密封性试验方法》
SJ 1371—78《电子设备用密封电磁继电器系列型谱》
SJ 1514—79《电子元器件焊接试验方法》
SJ 151--80《电子设备用继电器型号命名标志方法》
2技术要求
2.1产品
各种电子时间继电器须符合本标准和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2.2材料
时间继电器中采用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专业(部)等有关材料标准的要求,并须保证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特性要求。
时间继电器的结构中不允许将容易引起电解腐蚀的不同金属材料直接偶合。但是通过电镀等避免了电解腐蚀的不同金属材料偶合是允许的。
时间继电器所用的非金属材料(包括保护涂层)应具有抗潮、抗弧和当有规定时的抗霉菌生长的能力。塑料应不助燃,在密封室中极少放出能使触点失效及其它零、部件污染的有机气体。
2.3电子元、器件和电磁继电器
时间继电器中使用的电子元、器件和电磁继电器应符合国家、专业(部)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并须保证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特性要求。
2.4零件
时间继电器的金属零件不允许有锈蚀,绝缘零件不允许有裂纹或缺块(玻璃绝缘子的弯月面上允许有不影响密封和绝缘性能的细微裂纹)。
2.5罩壳
时间继电器的罩壳与触点、线圈、电子元、器件等不允许有电气连接。当有要求时,金属罩壳应具有接地装置。
2.6安装件
安装件是时间继电器整体的一部分,须与时间继电器本体牢固地结合在一起。
2.7标志
时间继电器标志应正确、完整、清晰,并应符合SJ 137的规定,按3.33条规定试验后,其标志须保持清晰。
2.8工作位置
若无特殊规定,时间继电器应保证在任何安装方向下均能正常工作。
2.9设计和结构
时间继电器的设计、结构、外形尺寸、安装方式和尺寸,混合式时间继电器的触点组合形式,固体时间继电器的输出形式以及产品重量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和有关系列化要求。
2.10密封性
密封时间继电器按3.3条规定进行试验。泄漏率不允许大于l×lOatm·ml/s或不允许大于1×10atm ·ml/s(按产品标准规定)。整体灌封的密封时间继电器的密封性可免试。
2.11可焊性
时间继电器按3.4条规定进行试验。焊线式和软引线式时间继电器引出端表面应具有良好焊接性能。在可焊性试验后,引出端被浸锡表面必须有90%以上面积覆盖一层新的连续锡层。
2.12耐焊接热能力
时间继电器按3.5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应无机械损坏和结构松动现象,其接触(输出)压降或接触电阻、绝缘电阻、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值。
2.13安装件强度
时间继电器按3.6条规定进行试验。安装件与罩壳间应具有足够的连接强度,在经受规定的试验力或力矩作用后,安装件及连接处不应损坏。
2.14引出端强度
时间继电器按3.7条规定进行试验。引出端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试验后,引出端不应有松动和断裂现象。密封时间继电器的密封性应符合2.10条规定的要求。
2. l5接触(输出)压降或接触电阻
时间继电器按3.8条规定进行试验。接触(输出)压降或接触电阻不应超过表7的规定。
表7
等级 触点额定负载及继电器形式 |
1 |
2 | |||
正常值 |
最大值 |
正常值 |
最大值 | ||
混合式时间继电器 |
负载电流>2A |
200mV |
500mV |
100mV |
200mV |
负载电流≤2A |
0.10 |
0.50 |
0.05 |
0.10 | |
中等电流 |
0.10 |
5.00 |
0.05 |
2.00 | |
干簧式 |
0.20 |
4.00 |
0.10 |
2.00 | |
固定时间继电器 |
1.50V |
2.00V |
1.00V |
1.50V |
注:①表中接触(输出)压降或接触电阻值均指静态值。
②产品适用的中等电流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若无另外规定,中等电流按100mA
2. 16绝缘电阻
时间继电器按3.9条规定进行试验。所有相互绝缘的导电部分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8规定的要求(固体时间继电器输出端间不测绝缘电阻,只测漏电流)。
表8 M
等级 湿度条件 |
最 小 允 许 值 | |||
l |
2 |
3 |
4 | |
常温常温 |
100 |
500 |
1000 |
10 000 |
高温高湿 |
5 |
10 |
50 |
100 |
寿命试验后 |
lO |
50 |
100 |
100O |
2.17介质耐压
时间继电器按3.10条规定进行试验。相互绝缘的导电部分之间的绝缘应承受表9规定的试验电压(50Hz交流有效值)持续一分钟的作用而无损坏。漏电流不得超过l mA,不允许有飞弧(空气放电)、闪络(表面放电)和绝缘击穿。
表9 V
|
试 验 电 压 | ||||||||||||||
l |
2 |
3 |
4 |
5 | |||||||||||
≤120 |
>120~250 |
>250~500 | |||||||||||||
正常条件 |
150 |
300 |
500 |
1000 |
lO00V加二倍系统电压 | ||||||||||
低气压下 |
75 |
150 |
200 |
350 |
正常条件的40% | ||||||||||
寿命试验后 |
110 |
225 |
375 |
750 |
正常条件的75% |
注:①当系统电压为交流时,表中系指有效值。
②若时间继电器相互绝缘导电部分间的介质耐压要求不一时,可在产品标准中分部位规定。
2.18漏电流(适用于固体时间继电器)
固体时间继电器按3.11条规定进行试验时,漏电流不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最大值。
2. l9输入电流
时间继电器按3.12条规定进行试验时,输入电流不应超过产品标准规定值。
2. 20波形失真(适用于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
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按3.13条规定进行试验时,输出波形失真应不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极限值。
2. 21直流失调电压(适用于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
时间继电器按3.14条规定进行试验时,直流失调电压应不超过产品标准规定值。
2. 22电流范围(适用于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
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按3.15条规定进行试验。当继电器的仍载电流在额定值的lO% -100%之间变化时,直流失调电压和波形失真应不超过产品标准规定值。
2.23零点交越(适用于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
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按3.16条规定进行试验时,应在零电压交越点±12V的电压范围内闭合,并应在零电流交越点正负百分之一电流额定值的范围内断开。继电器应在与闭合相反的半周内断开。
2.24最大去激励电压(适用于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
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按3.17条规定进行试验时,最大去激励电压应不大于产品标准规定值。
2. 25瞬态
时间继电器按3.18条规定进行试验。应能分别承受产品标准规定的浪涌电压和尖锋信号的作用而不失误、不损坏。自感电势不应超过产品标准的规定值。试验后,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必须符合2.26条、2.27条规定。
2.26定时循环
时间继电器按3.19条规定进行试验时,所有转换电路应可靠闭合或断开。定时循环、周期、间隔时间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值。
2.27重复循环时间
时间继电器按3.20条规定进行试验时,重复循环时间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按规定的重复循环时间接通或关断输入工作电压,时间继电器应重复正常工作,定时循环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值。
2.28反极性(适用于直流工作时间继电器)
时间继电器按3.21条规定进行试验时,继电器应不动作、不计时且无损坏。反极性试验后按3.19条和3.20条规定进行试验,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分别符合2.26条和2.27条的规定值。
2.29分布电容(适用于混合式时间继电器)
混合式时间继电器按3.22条规定进行试验时,触点簧片间及触点簧片对金属罩壳间的分布电容不得大于产品标准的规定值。
2.3O高温和低温工作
时间继电器按3.23条规定进行试验。应能经受产品标准规定的极限高温和极限低温的作用。在每个极限温度下的持续时间内,产品的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值。
除非产品标准另有规定,在极限低温条件下,混合式密封时间继电器任何一对触点的接触电阻或接触压降应不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最大值。
2.31温度变化
时间继电器按3.24条规定进行试验。产品适用何种温度变化试验及有关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试验后,时间继电器应无变形、破裂和锈蚀,表面涂覆层不得龟裂、脱落。恢复到常温后,接触(输出)压降或接触电阻、绝缘电阻、介质耐压、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分别符合2.15条、2.16条、2.17条、2.26条和2.27条的规定值。密封时间继电器的密封性应符合2.10条的规定。
2. 32低温贮存
时间继电器按3.25条规定进行试验。对于使用环境温度的极限低温高于-40℃的产品,应在-40℃的低温下经受连续48小时的低温作用。当恢复到常温时,时间继电器的逐批检查的全部要求仍应得到满足。
2. 33低气压
时间继电器按3.26条规定进行试验。在产品标准规定的低气压下,介质耐压应符合2.17条相应规定的要求。
2. 34冲击
时间继电器按3.27条规定进行试验。在产品标准规定的冲击加速度作用下,混合式时间继电器的任何一对触点的抖动(即闭合触点的断开或断开触点的闭合)时间不得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最大值。
抖动时间最大值分为lOs、l00s两级。
冲击试验后,时间继电器不应有结构松动和机械损坏现象。其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符合2.26条和2.27条的规定值。
2. 35振动
时间继电器按3.28条规定进行试验。应能经受产品标准规定的加速度和频率范围的作用。若无特殊规定,试验时,混合式时间继电器任何一对触点的抖动(即闭合触点的断开或断开触点的闭合)时间不得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最大值。
抖动时间最大值分为lOs、l00s两级。
试验后,时间继电器不应有结构松动和机械损坏;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分别符合2.26条和2.27条的规定值。
2.30碰撞
时间继电器按3.29条规定进行试验。应能承受产品标准规定的峰值加速度和次数的作用。试验后,时间继电器应无结构松动和机械损坏,介质耐压应符合2.17条的规定,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分别符合2.26条和2.27条的规定值。
2.37恒加速度
时间继电器按3.30条规定进行试验。应能承受产品标准规定的恒加速度的作用。试验时,时间继电器的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分别符合2.26条和2.27条的规定值,混合式时间继电器的触点不应改变工作状态。
当规定时,时间继电器的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可在试验后测量。
2. 38恒定湿热
时间继电器按3.31条规定进行试验。应能经受产品标准规定的湿热条件作用。试验结束时,绝缘电阻应符合2.16条相应的规定要求;作用后,继电器应无零件变形和表面锈蚀。
2.39盐雾(当规定时)
密封时间继电器按3.32条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表面不允许有对其使用或性能产生有害影响的腐蚀、破裂、缺块、脱落或基体金属裸露现象。
2.40过负载
时间继电器按3.34条规定进行试验。若无特殊规定,时间继电器的触点(固体时间继电器的输出部分)应能成功地闭合和断开两倍于相应额定电流的过负载电流,并且金属罩壳对地的保险丝应仍保持电的连接。试验后,继电器的接触(输出)压降或接触电阻应不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最大值;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分别符合2.26条和2.27条的规定值。
2.41寿命
时间继电器按3.35条规定进行试验。在产品标准规定的环境条件和负载下,试验规定的动作次数(固体时间继电器为通断次数)或规定的工作时间。动作过程中,闭合触点(固体时间继电器输出部分导通)的接触(输出)压降不得超过监测水平,断开的触点间不允许发生粘接(对于混合式时间继电器,断开的触点间的电压不得低于开路电压的80%,对于固体时间继电器,输出部分断开时的漏电流不得超过2.18条的规定)。应对所有触点的每次动作进行监测。寿命试验后,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接触(输出)压降或接触电阻不得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最大值,绝缘电阻、介质耐压应分别符合2.16条和2.17条要求,金属罩壳对地的保险丝应保持电的连接。
2.41.1试验时的环境条件
寿命试验时的环境条件分为下列四种,产品适用何种试验环境条件由产品标准规定。
a.正常环境温度;
b.极限高温;
c.常温低气压;
d.极限高温低气压。
2.41.2负载种类
若无特殊规定,时间继电器应适用阻性负载、感性负载、电动机仍载、灯负载和中等电流负载(中等电流负载只适用于混合式时间继电器)。在辆定切换电压下,负载电流的变换按表10规定。
表10
|
阻性电流 |
感性电流 |
电动机电流 |
灯电流 |
中等电流 | ||||||
混合式时间继电器 |
100% |
30% |
20% |
15ts% |
L00mA | ||||||
固体时间继电器 |
lOON |
20% |
15% |
7% |
-- |
注:直流感性负载时,时间常数t=0.008s ;交流感性负载时,在规定的电压和频率下,负载回路的功率因数为0.70±O.O5。
通常,产品标准中只须注明额定阻性赁载电流值。若产品不适用某种负载,应在产品标准的寿命试验条款中予以注明。
2.41.3负教电流等级
产品标准中规定的额定阻性负载电流数值应符合表1l等级的规定。
表11 A
等级 |
1 |
2 |
3 |
4 |
5 |
6 |
7 |
电流 |
0.1 |
0.1 |
0.5 |
1 |
2 |
5 |
10 |
2.41.4寿命动作次数与工作时间
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寿命动作次数与工作时间应符合表12等级的规定。
表12
等 级 |
l |
2 |
动作次数 |
5×10 |
l×1O |
工作时间 h |
500 |
500 |
注:当动作次数与工作时间不能兼顾时,产品标准中可以只规定动作次数或工作时间。
2.41.5允许的瞬间故障次数或偶然性死故障次数
产品标准中规定允许的瞬间故障次数或偶然性死故障次数应符合表13等级的规定。
表13
等 级 |
l |
2 |
3 |
4 |
5 |
6 |
故障性质 |
偶然性死故障 |
瞬时故障 | ||||
允许的次数 |
10 |
3 |
0 |
lO |
3 |
O |
2. 41.6闭合触点的接触(输出)压降监测水平
产品标准中规定的闭合触点(固体时间继电器输出部分导通)的接触(输出)压降监测水平应符合表l4等级的规定。
表14 V
等级 |
1 |
2 |
3 |
4 |
接触(输出)压降监测水平 |
10%开路电压 |
2.0 |
1.0 |
0.5 |
2.41.7故障
时间继电器在动作过程中,闭合触点(固体时间继电器输出部分导通)的接触(输出)压降超过80%水平或断开的触点间发生粘接(对于混合式时间继电器,断开的触点间的电压低于开路电压的80%,对于固体时间继电器,输出部分断开时的漏电流超过2.18条的规定)的现象。故障按其性质分类如下:
a.瞬时故障:寿命试验时,在某次动作过程中发生,在该次动作周期的持续闭合或断开期中能自行消失的故障。通常自动监测时,因故障而导致停机,而停机后即自行消失的这种故障;
b.偶然性死故障:寿命试验时,在某次动作过程中发生,在该次动作周期的持续闭合或断开期中不能自行消失,但在重新动作时能自行消失的故障。
c.死故障:寿命试验时,在某次动作过程中发生,在重新动作时不能自行消失的故障。
2.41.8失效
寿命试验过程中的失效分为两个等级。寿命试验过程中若出现下列一种情况即判定为失效:
a.1级:不计瞬时故障,偶然性死故障次数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次数,或出现一次死故障;
b. 2级:瞬时故障次数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次数,或出现一次偶然性死故障,或出现一次死故障;
c.定期测量:对于固体时间继电器,在无连续监测设备的情况下,在定期测量中若出现一次偶然性死故障,或漏电流、或定时循环、或重复循环时间不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寿命试验后,定时循环或重复循环时间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或接触(输出)压降或接触电阻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最大值,或绝缘电阻不符合2.16条要求,或介质耐压不符合2.17条要求,或金属罩壳对地的保险丝烧断均判定为失效。
2. 42中等电流(只适用于混合式时间继电器)
时间继电器按3.36条规定进行试验。动作过程中,闭合触点的接触压降不得超过监测水平,断开的触点间不得发生粘接(断开的触点间的电压不得低于开路电压的80%)。应对所有触点的每次动作。试验后,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接触压降或接触电阻不得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最大值,绝缘电阻,介质耐压应分别符合2.16条和2.17条要求,金属罩壳对地的保险丝应保持电的连接。
3试验方法
3.1试验条件
若无其它规定,所有试验均应在GB 2421中规定的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
若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议,按GB 2421中4.2条规定选择仲裁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之一进行测量。
对于电源若无其它规定,电源电压的变化率应不大于10%,直流电源电压波纹系数应不大于5%,电压极性不得接反。交流电源电压应为正弦波,频率变化范围应在2%以内,波形系数为0.95~1.25。
3.2外观和机械检查(见2.2条、2.7条、2.9条、5.1条)
时间继电器按SJ287中第4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证明其材料、设计和结构、物理尺寸、重量及标志符合2.2条、2.7条、2.9条、5.1条的规定要求。内部检查时须将继电器罩壳打开(密封时间继电器只检查外观)。
3.3密封性(见2.10条)
3.3.1抽低气压法
时间继电器按SJ 1367中的1.2条(试验方法1)规定进行试验。
a.适应范围:检查泄漏率等于和大于l×10atm·ml/s的泄漏;
b.使用的液体:经过去气处理的油,其20℃时的动态粘度小于或等于25cSt;或去离子水;
c.低气压值和压力保持时间:低气压值按产品标准规定;压力保持时间不少于2分钟;
d.试验后的测量:不适用。
3.3.2氨质谱检漏
时间继电器按SJ 1367中的1.5条(试验方法4)规定进行试验。
a.适用范围:检查泄漏率小于和等于l×10atm·ml/s的泄漏;
b.试验后的测量:不适用。
3.4可焊性(见2.11条)
时间继电器按SJ 1514中第1号方法和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a.引出端放入前的焊料温度;一般用途试品为270±5℃;用于印制电路板的试品为230±5℃;
b.试验后的检查:采用不小于10倍放大镜对沾锡表面进行检查。
3.5耐焊接热能力(见2.12条) .
时间继电器按SJ 1514中第2号方法和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a.试验前的焊料温度;260±5℃;
b.试验后的检查和测量:按3.2条进行外观和机械检查,按3.8条规定测量接触(输出)压降或接触电阻;按3.9条规定测量绝缘电阻;按3.19条和3.20条要求分别测量定时循环和重复循环时间。
3.6安装件强度(见2.13条)
时间继电器按SJ 287中第8条方法进行试验。
3.7引出端强度(见2.14条)
时间继电器按SJ 1328和下列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密封时间继电器按3.3条规定检查密封性。
3.7.1拉力试验(适用于所有形式的引出端)
引出端按SJ 1328中拉力试验的规定进行试验,负荷等级应符合SJ 1328中表l的规定。
3.7.2弯曲试验(只适用于软引线式引出端)
引出端按SJ 1328中弯曲试验的规定进行试验,负荷等级应符合SJ 1328中表2的规定。
3.7.3扭转试验(只适用于线状的软引线式引出端)
引出端按SJ 1328中扭转试验的规定进行试验,严格度等级按SJ 1328中表3的规定。
3.7.4转矩试验(只适用于螺母和螺纹引出端)
引出端按SJ 1328中转矩试验的规定进行试验,转矩应符合等级2的规定。
3.8接触(输出)压降或接触电阻(见2.15条)
时间继电器按SJ 287中第12条方法和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3.8.1混合式时间继电器
a.测试电流:触点负载等于或小于2A,按100 mA;触点负载大于2A,按额定电流;
b.测试电压;触点开路电压为直流6 V;
c.测试点:所有处于闭合状态的触点时间,测量动合触点的接触压降或接触电阻应在额定激励状态下,在触点闭合期间进行;
d.测试前动作次数,不允许;
e.测试动作次数:3次(触点转换时,触点不加负载),取测量数值的最大值;
f.每动作1次的测试次数:在每一触点的闭合位置1次。
3.8.2固体时间继电器
a.固体时间继电器须测量在额定激励状态下输出部分实现导通时的输出压降;
b.测试电流按产品标准规定。
3.9绝缘电阻(2.16条)
时间继电器按SJ 287中第13条方法和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a.混合式时间继电器的常闭触点的绝缘电阻应在额定激励状态下,在触点断开期间测量;
b.固体时间继电器的输出端间不测绝缘电阻,只测漏电流(见3.11条)。
3.10介质耐压(见2.17条)
3.10.1正常大气压下的试验
时间继电器按SJ 287中第14条方法和下列规定进行试验:
a.测试点:时间继电器在去激励状态和额定激励状态下,所有相互绝缘的导电部分之间应能承受表9规定的试验电压(50Hz交流有效值)的作用。在额定激励状态下,输入端对其它部分间不施加试验电压;
b.最大漏电流:l mA;
c.试验持续时间:60s。逐批检查时可为2~5s,但试验电压应提高20%。
3.10.2低气压下的试验
低气压下的试验按3.26条规定进行。
3.11漏电流(只适用于固体时间继电器,见2.18条)
当在固体时间继电器的输出部分加上额定输出工作电压和接上额定负载时,在输入端接通或关断额定输入工作电压,继电器应能正常工作。然后关断或接通额定输入工作电压,在固体时间继电器输出部分处于断开状态时,对负载测量漏电流。
a.输入部分所加电压应保证输出部分处于断开状态;
b.输出部分施加额定输出工作电压;
c.测量点:测量负载中的电流;
d.测量仪表误差应不大于1.5%。
8.12输入电流(见2.19条)
a.在时间继电器的输入端接通产品标准规定的最大输入工作电压;
b.在定时循环和稳态期间测量输入电流,记取最大值;
c.测量仪表误差应不大于1.5%。
3.13波形失真(适用于交流固体时间继电器,见2.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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