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推荐性部标准
高保真音频设备和系统
最低性能要求
第1部分:概述
high fidelity audio equipment and systems
Minimum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Part l : General
SJ/Z 9142.1-87
IEC 581--1(197T)
1 范围和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单声道,立体声及多声道设备和系统。
整个标准是由下列各部分组成,其中给出了对系统各部件的要求。
第1部分:概述
第2部分:射频调谐器 ‘
第3部分:唱机和唱头
第4部分:磁记录和重放设备
第5部分:传声器
第6部分:放大器
第7部分:扬声器
第8部分:组合设备*
第9部分:录音磁带
第10部分:头戴耳机
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家用高质量重放的音频设备和系统特性的最低要求。
2测量的一般条件
2.1测量方法
测量应按本标准各部分中提到的有关IEC标准所述的测量方法进行.这些标准包括
IEC 65、SJ/Z 9118--87(IEC 94、IEC 94A)、SJ/Z 9124--87(IEC 98)、IEC 98A、
SJ/Z 9140--87(IEC 268)、IEC 315和IEC 368号标准。
*组合设备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单元组成的成套设备,这些部件是制造厂为联在一起使用而出售的设备。例如可由调谐器——放大器,一对扬声器及一个放唱设备组成的设备。2.2 电源电压和频率
除非另有说明,测量用的电源电压变化应在额定电压值的±1%以内,电源频率变化应
在额定频率±1%以内。
2.3气候条件
除非在标准中另有说明,这种在家庭中使用的设备,气候条件应按GB 2421--84(IEC
68一1)标准:《基本环境试验程序,第1部分:概述(见5.3条标准气候试验条件)》所给定的条件: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106kPa
3互联
除非另有说明,系统中各个单元的互联,应符合IEC 268--14A(机械),IEC 268--15
电气和IEC l30号标准的有关部分的要求。
4安全要求
设备的安全要求应符合IEC 65号标准《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
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5公布资料
5.1如果一个单元具有一个以上的工作方式(如磁带录音机的不同速度),而且这个单元不
是所有这些方式都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必须在用户说明书和所有公布的技术规范中予以清楚
说明.
在组合设备中,各功能要满足本标准的有关要求,但不必对各类工作方式都满足要求。
5.2对于每种类型的设备,在本标准有关部分中所述的所有特性应由制造厂规定,并应按
本标准2.1条的测量方法进行。
注:除上述的特性之外,如果还补充规定其它特性,其相应的测量方法应予充分阐明,如有IEC标准,则应采用,使用的是IEC的那一种测量方法。
假如在用户购买设备之前能够得到设备的上述规定的全部信息,则可以公布简要技术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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