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推荐性部标准
视听、视频和电视设备与系统
第1部分:概述
Audio--visual, Video and television
equipment and Systems
Part l: General
SJ/Z 9141.1-87
IEC 574--1(1977)
1 引言
1.1 本标准系涉及视听、视频和电视设备与系统的一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
视听、视频和电视设备与系统的全部标准拟分为如下几个独立的部分出版:
第2部分:一般术语解释
本标准所用的术语和定义。
第3部分:机械设计特征
保证设备及其重要部件互换性的尺寸;系统中的设备互联用的连接器件。
第4部分:电气配接要求
系统中的设备互联的电要求
第5部分:控制、同步及地址码
第6部分:各种记录载体和软件要求
记录载体种类:磁带及磁片;胶片或塑料片;盘。
软件。预录材料的安排。
文库:准则
第7部分:安全要求
设备的安全,已包括在IEC65标准:“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
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系统的安全。
第8部分:符号和识别
第9部分:电子学习系统
第10部分:音频盒式磁带系统
引自IEC 94标准第一次补充文件(1968):“商业及家用盒式磁带,尺寸及特性”;
仅给出使盒式磁带适用教育与训练之用所必须的要求。
1l部分:视频和电视系统1.2音频设备和系统
音频设备和系统,应参考SJ/Z 9140--87(IEC 268号)标准:“一声系统设备”。
声系统设备的整套标准SJ/Z 9140--87(IEC268号)标准,将按如下几个独立部分出
版:
第1部分;概述(已出版)
一般条件,规范及测量方法。
第2部分:一般术语解释
IEC 50(08)标准,国际电工辞汇,第08章:《电声》,未包括的尸般术语.
第3部分:声系统放大器
采用电子管及/或半导体器件的放大器。
第4部分:传声器
声压、压差、振速、压强振速组合型。
第5部分:扬声器
号筒或直接辐射式,单个或多单元,柱式或线列式。
第6部分:辅助无源元件(已出版)
衰减器、变压器、滤波器及均衡器。
第7部分:头戴耳机
头戴耳机及头戴耳机传声器组。
第8部分:自动增益控制装置
限幅器及压缩器。
第9部分:人工混响时延及频移设备
第10部分:节目电平表(已出版)
峰值节目表及音量指示器(VU表)。
第12部分:广播及类似用途的圆形连接器。
第1 3部分:听音试验
第14部分:机械设计特征
第1章:声系统部件尺寸
第2章:声系统设备用圆形连接器。
第15部分:优选电配接值
为声系统部件互联的优选电配接值。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教育、训练及类似应用中的视听、视频与电视系统,及其组成部件,或
用作这类系统的辅助件。
这些系统包括从很简单的一般用途的装置到高级专业用设备,例如视听分配系统。
本标准中不拟对设备按其特性分类。对于一给定系统所规定的特性的特定组合,系为了
在正常运用条件下保证最佳性能所要求的。
本标准限于描述不同的特性及其测量方法;不拟规定性能。
3 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是列出对规范有用的特性,以便于确定视听设备的质量,比较不同类型的
设备以及决定它们的适当应用。
在本标准中,“质量”一词主要指电声或视觉质量,而不是从安全、耐用性以及对环境条件的保护能力等观点的质量。
质量应从用户观点来判断,用户把设备看作一个整体来关心其特性,而通常不是关心设
备的设计细节或其部件的特性。
制造者和用户都使用本标准,将便于对某一特定系统把制造者的规范和用户的要求进行
比较。
4测量频率
如按分立的频率进行测量,则应为国家标准GB 3240--82“声学测量中的常用频率”
(IS0 266—1975)中表l规定的频率。如测量涉及为“参考频率”,则在没有明确理由反对时,应为“标准参考频率”l000Hz。否则为GB 3240--82(IS0 266)中上述频率之一,选择音调控制位置对测量结果的影响达到最小可能程度的频率。
5标志及标志符号
5.1标志
端子及控制应加适当的标志以给出有关它们的功能和特性的信息。直流电源端子应标志
出极性。
标志应指明输入和输出信号端子间的极性,端子至已建立的参考点(地)的连接以及端予之间的互联。
标志应保证能调整控制器,并以足够的准确度识别其与手册中给出的特性有关系的位
置。
可用下述方式给出标志:在端子及控制器上,在关于它们的功能的叙述中,以及在手册
给出的说明中。
5.2标志符号
标志应最好由国际上能理解的字母符号,记号,数字及颜色组成。尽可能避免使用文
字。
量和单位的字符应按照IEC 27号标准《推荐的图形符号》。
图形符号应按照GB 5465.2—85“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这些标准中未包括的字母符号或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种类的标志应在手册中清楚地加以规定。
6大气条件
测量及机械检查应在下述范围内的温度、湿度及大气压力的任一组合情况下进行:
环境温度: 15~35℃,优选20℃。
相对湿度: .45%~75%。
大气压力: 860~1060kPa.
如果制造者规定了不同于正常的大气条件,则测量应在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该条件应
选自IEC68标准《基本环境测试程序》。
7 图形表示
建议两个或更多个量之间的关系用图形表达。
两个量之间的关系可用一个图形给出,三个量之间的关系可在一个图形上以一簇曲线给
出,其中两个量用横轴及纵轴给出,第三个量作为参量。
当用连续曲线表示某个设备逐点测量的结果时,均应清楚地标明测量点。
基于理论上的预计或其他信息所给出的,而不是基于直接测量得出的,外插的或中间的
曲线,要清楚地区别于由测量得出的曲线,例如,可用不同的描绘方式。
由特定的频率分量组合的量,或由在特定的频带的一组分量所组合的量,可用线谱或恒
定宽度带谱或等比带宽带谱来表达。要指出所用带宽。如果规范系指等比带宽的频带,则要按照GB 3241—82“声和振动分析用的l/l和l/3倍频程滤波器”(IEC225),优先采用倍频程及l/3倍频程滤波器。
8数据图形表示的标度
8.1概述
图形表达中建议用线性或对数标度。线性分贝标度即等效于对数标度。要避免用其他种
类的标度,例如双对数式。当采用分贝标度时,在可能情况下,参考零点应为额定值。建议
在同一图形中避免线性及对数标度的组合使用。
当横轴及纵轴代表同类量时,建议两者采用同一单位长度。应尽力避免具有远离的零点
的线性标度。这方面更多的资料应参考GB 3769—83“绘制频率特性图和极坐标图的标度和
尺寸。”
8.2对数频率标度
在绘制电平(以dB表示)与用对数标度的频率的关系图中,标度比例应为10:1频率比的长度等于在纵轴上标度的电平差为25dB或50dB的长度。
8.3极坐标的电平图
极坐标图中,当电平(以dB表示)用沿半径向外增加的方式表示时,无论选用什么长度来代表ldB,所要描绘的最高电平接近于圆的半径的长度,此长度要相应于电平差为50dB
或25dB。对于绝对的响应,最高电平要尽实际可能地接近相当于电平差为50dB或25dB的
半径。
表l
(按照GB 3240--82“声学测量中的常用频率”)
本表可用连续乘或除以1000的方法向两个方向扩展。在每列中,符号“×”系指带通滤波器的几何中心频率。
优选频率 (Hz) |
l/l 倍频程 |
l/2 倍频程 |
1/3 倍频程 |
优选频率 (Hz) |
1/1 倍频程 |
l/2 倍频程 |
l/3 倍频程 |
优选频率 (Ht) |
1/1 倍频程 |
l/2 倍频程 |
l/3 倍频程 |
16 18 20 22.4 25 28 31.5 35.5 40 45 50 58 63 71 80 90 100 112 125 140 16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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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180 200 224 250 280 315 355 400 450 500 560 630 710 800 900 1000 1120 1250 1400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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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1800 2000 2240 2500 2800 3150 3550 4000 4500 5000 5600 6300 7100 8000 9000 10000 11200 12500 14000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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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在设计滤波器时,要采用计算得出的精确的优选频率,而不用表中给出的标称值。对拾倍频程带通滤波器,用l000×lO3n/1 0计算.1/2倍频程滤波器,用1000×lO3n-20计算.1/3倍频程滤波器,用1000×10n/lO计算其中n为正负整数或零。
对于常规的声学测量,标称值和精确的频率之间的差别可略而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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