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推荐性部标准
无线电和电视设备用熔断 SJ/Z 9039—87
UL 1412—80
电阻器和限温电阻器
Fu ing re.istors and temperature-limited resistors
for radio-and television-type appliances
本标准是以UL 1412 《无线电和电视设备用熔断电阻器和限温电阻器》安全标准为依据制订的。所依据的UL 1412的版本是UL 1412第二版(1980年1O月18日发布)。
本标准文本中的计量数值,凡带括号的数值是原UL 1412文本中不带括号的要求值,凡不带括号的数值是原UL 1412文本中带括号的近似值。
第一部分 总 则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的这些要求适用于在无线电和电视类设备中使用的熔断电阻器和限温电阻器。这些要求也适用于预定与这种电阻器配用的电阻器安装配件。规定这些要求的目的是要减少这些电阻器在使用中的着火或电击的危险,但符合下列要求的电阻器并不意味着装入设备后不经过评定就能适用于所有的应用场合。
1.2本标准规定的这些要求适用于在无线电和电视类设备甲便用的,装在电压不大于2 500V峰值的电路中的熔断电阻器和限温电阻器。
2术语
2.1熔断电阻器fusing resistor
一种电阻器,当通过它的电流超过预定值时,能在预定的时间切断电流。熔断电阻,器是不能重复使用的(换句话说,熔断电阻器在熔断后就得更换)。
2.2限温电阻器temperature-limited resistor
600°F)或其本体不燃烧。限温电阻器预定提供电路阻抗,而不提供过流保护。2.3转变点transition point
电阻器曲线上的一个点,到达这一点,电阻器就会出现基本结构的变化,例如阻值要素(尺寸或材科)、电阻器本体的结构尺寸,材料和电压额定值(见第2.4条)的变化。
2.4电压额定值voltage rating
由制造厂按电阻器可以承受的最高电压来规定的电压。可以承受的最高电压就是最终产品的电源在任何故障条件下,对在电路中使用电阻器的部位所能提供的电压。这个最高电压不应超过电阻器的电压额定值。
2.5叠电阻器安装配件resistor mounting assembly
在设备中固定电阻器所需的一种零件。这种零件可以装在电阻器本体上,也可以与电阻器本体分开,但这种零件不包括引出线。
第二部分 结 构
3概述
3.1熔断电阻器应按适用的情况,符合第4、7、14~1 8、23和24章的要求。
3.2限温电阻器应按适用的情况,符合第4、7、19~24章的要求。
3.3电阻器安装配件应符合第4~13章以及第18.1和18.2条的要求。
3.4采用本标准这些要求的电阻器在任一特定装置或设备中的适用性,取决于电阻器在实际便用时所通常遇到的条件下连续使用的有效性。因此,对予某一特定的应用场合,电阻器会受到所述装置或设备要求的影响,因而可能需要采用其特性与本标准所规定的那些特性有所不同的或需要另行增加其它特性的保护装置。
4腐蚀防护
4.1 为保证电阻器组件良好工作所需的所有金属零件应能防腐蚀。
例外:凡用有色金属制成的零件(如果有必要,适当进行涂覆或处理)不需要另行作防腐蚀处理。
4.2第4.1条适用于所有的密封外壳,以及所有用以保证电阻器正常工作的其它零件。
4.8小的、次要的,非载流的铁制或钢制零件(例如垫圈或螺钉)不需要进行防腐蚀处理,如果不处理会使这些零件丧失完成其预定功能的能力,并会引起着火或电击的危险,则需要进行防腐蚀处理。
5绝缘材料
5.1电阻器安装配件中支撑载流零件的绝缘材料应经过研究验证,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下列的所有要求:
A.绝缘材料应具有其应用时所需的机械强度;
B.绝缘材料至少应达到SJ/Z 9132—87( UL 94—85)袋《各种装置和设备中零部件用塑料材料的可燃性试验方法》标准所规定的94V—0级;
C.绝缘材科应能按第8和9章的规定耐电起弧;
D.绝缘材料应能按第10章的规定耐灼热丝点燃;
E.绝缘材料应能按第11章的规定耐潮湿。
5.2 第5.1条适用于插入式电阻器接端支撑材料和支座。第5.1条不适用于涂层或密封外壳,但用作直袋支撑载流零件的涂层或密封外壳除外。
6问距
6.1 电阻器及其安装配阵的任何无绝缘带电零件与下列零件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表6.1规定的数值:
A.不同极性的无绝缘带电零件;
B.无绝缘的不带电金属零件。
袭6.1 最小允许问题
所涉及的电压 V(有效值) |
沿表面 |
通过空气 | ||
mm |
in |
mm |
in | |
0~125 126~250 251~690 601~2500 |
1.6 2.4 4.8 7.9 |
1/16 3/32 3/16 5/16 |
1.6 2.4 4.0 4.8 |
1/l6 3/32 5/32 3/16 |
6.2如果无绝缘带电零件(包括接端)的转动或位移会造成其间距减小到小于本标准其它条款所要求的间距值,则这些零件不应利用表面摩擦力的固定方法来固定到其支撑表面,以便防止这些零件转动或位移。
7安装
7.1 电阻器及其安装配件(如果配有安装配件)在用第12和13章规定的试验来判定时,不应由于接端或引线上的张力,压力或扭力而受到不利影响。
7.2 安装某种装置所用的螺栓、螺钉或其它零件应与固定该装置备零件所用的螺栓、螺钉等零件无关。换句话说。安装用的装置不应是装配用的装置。
第三部分 性 能
8 耐电弧
8.1 如果电阻器安装配件的材料需要耐电弧,则该材料应按ASTM D 495—1793 《固体电气绝缘耐高压小电流干电弧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试验时,其耐电弧能力达到在180s之前不出现电弧起痕,和(或)达到第9章所规定的程度。
例外:根据制造厂的选择,可以用电阻器安装配件完整的样品来代替第11.2条规定的
矩形样品。
9大电淀起弧
9.1 要进行耐低压起弧评定的材料的三个样品均要按UL 746A《聚合材料——短期性能评定》要求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样品不应在少于30次电弧试验时发生点燃。
10 灼热丝点燃
10.1如果电阻器安装配件的材料需要耐灼热丝点燃,则在按UL 746A《聚合材料—一短期试验评定》要求的规定进行试验时,任何试验样品不应在15s内发生点燃。
11 防潮
11.1如果电阻器安装配件的材料需要防潮,则在材料按第11.2条的规定处理后,再按ANSI/AST M D257—1978《绝缘材料直流电阻或电导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测量时材料的体积电阻率至少应为10MΩ.cm。此外,初始(即在处理前)体积电阻率至少应为50MΩ.Cm。
1l.2标称102mm(4in)见方或直径为102mm,厚度为3.2mm(1/Sin)(或实际使用厚度)的三个圆形平板或矩形平板材料样品,均应放置在温度为32.O±3.0℃(89.6±5.49F),相对湿度为85±5%的环境中96h。
例外:根据制造厂的选择,电阻器安装配件相应的防潮试验可以用完整的样品进行。
12应力消除
12.1 引线或接端应能承受22.2N( 51bf)的力1min,而引线或接端本身,或者元件不受损坏,该力应按其结构上可能的任何方向施加。
13力矩
13.1 电阻器或电阻器安装配件的焊片、接端或出脚应能承受0.07N.m(lOin.oz)的力矩1min,而焊片、接端或出脚本身,或者元件不受损坏,该力矩应按相对于接端从元件伸出方向成直角方向施加。
13.2轴向引线应能承受第13.3条规定的转矩试验而不发生引线断线或电阻体损坏。
13.3每根引线必须在距引点6.4mm(1/4in)处弯90°,弯曲的曲率半径约0.8mm( 1/32in)。引线自由端必须在离开弯曲点不大于1.2±0.4mm( 3/64±1/64in)处夹紧。然后将电阻体或被夹紧的引出端围绕引出端原轴线转动360°。转动速度为每360°2~5s。在正反两方向上连续转在进行这样的360°转动总共为三次后,用目视检查引线是否折断或电阻器本体是否损坏。
熔断电阻器
14过负载
14.1电阻器应能承受本章规定的过负载试验而不会引起着火。
14.2用单层纱布包裹在被试电阻器上,而且要与被试电阻器相接触。
例外:根据制造厂的选择,纱布可以按本条规定与电阻器本体间隔12.7mm( 1/2in),或者对额定值大于10W的电阻器,可以间隔25.4mm(1in)。在这种情况下,在成品设备中电阻器本体与可燃材料之间要具有12.7mm(或按适用的情况,25.4mm)。单层纱布固绕被试电阻器呈两端开口的圆筒状,该纱布圆筒的长度不小于该电阻器本体长度的三倍,而直径要使纱布与该电阻器本体最外层部分相距12.7mm(或按适用的情况,25.4mm)。电阻器本体要头尾对准放在纱布圆筒内,而且电阻器本体的纵轴线轴与纱布圆筒的纵轴线重合。
14.3电阻器必须与60Hz,电压可调并接有30A熔断器的电源连接。在通电前,调节电源电压,以便能在电阻器中产生额定电流(或额定耗散功率)。在通电后,以1min的间隔逐步将电源电压升高到初始电压值的2,3,4,5等倍数,直到电阻器断开。电源电压决不能超过电阻器的标称电压。
14.4完整的试验必须单独进行5次,每次试验便用新的样品。
14.5如果纱布燃烧,则试验结果为不合格。
14.6过负载试验用的纱布应是幅宽为0.9m(36in)未经处理的棉布,织成26~28m^2/kg(14~15yd^2/lb.而且具有商业上俗称32×28支纱。
15可靠断开
15.1熔断电阻器的断开应是可靠的。
15.2巳承受过前项过负载试验的每个电阻器样品必须与60Hz、电压可调的电源连接。将电压调节到与在过负载试验时造成电阻器断开时的电压相同的值,并测量由此产生的电流(如果有电流的话>,测量必须在电阻器过负载试验断开后不少于3min也不多于5min的时间内进行。测得的电流值不得超过电阻器额定电流值的1%。
16断开时问控准
16.1在进行校准试验时,熔断电阻器必须以其预定的安装方式进行安装。
16.2如果要评定一种元件结构的昕开时间范围,则要试验其额定值最小的,中间的和最大样品。全部试验均必须在25.O±3.O℃(77.O±5.4°F)的环境中进行。
16.3熔断电阻器断开时间的误差应符合制造厂给出的断开时间与电流或功率的关系曲线所规定的允许误差。
16.4通过检查曲线上的四个点(包括其最高点和最低点在内)来核验制造厂给出的断开时间曲线单独用五个电阻器样品来检查这四个点中的每一点。
16.5每个电阻器样品必须与60Hz,电压可调的电源连接。在通电前,将电源电压调节到能在电阻器中产生所需要的电流或耗散功率。测量每个电阻器的断开时间,并与制造厂给出的曲线相比较。
17有限短路
17.1 当熔断电阻器按第17.2条规定试验时,在试验时或试验后,不应出现着火或电击危险。
例外:如果制造厂提出不进行本试验,则熔断电阻器要在成品设备中进行试验。
17.2 每种熔断电阻器12只样品均安装在适用的支座上,承受由120V、60Hz分支线路供电的有限短路试验。20A不可恢复的熔断器要与电阻器串联连接,该熔断器特性为在流过40A电流时,熔断器在12s内不会断开。该电路要能将电流限制在1000A有效值(在电路不接电阻器时测量)。该电路的功率因数必须为0.9~1.O。电阻器或支座(如果适用)要通过两根截面积为0.82mm^2(美国线规18号)、长制为1.4mm(5 1/2ft)的铜线接入电路。棉花要包裹在电阻器或组合体上。每个不带电金属零件要通过1A熔断器接地。
17.3如果(1)电阻器断开电路而未点燃棉花,(2)元件的引线或接端未损坏,(3)1A熔断器未断开,则试验结果是合格的。
18介质耐压
18.1 电阻器或者电阻器及其安装装置(如果有的话)应承受60Hz、1000V加两倍额定电压值的试验电压至少1min而无击穿。试验电压施加在带电零件与不带电金属零件(如果有的话)之间。
例外:对预定用在电压等于或小于600V电路中的电阻器,试验电压要为三倍额定电压,但不小于900V有效值。
18.2为了确定带电零件与不带电金属零件之间介质耐压是否合格,要用10个样品进行试验。
18.3采用绝缘材料外壳或涂层的电阻器应能承受60Hz、1000V加两倍额定电压值的试验电压至少1min而无击穿,试验电压加在两个连在一起的元件接端与紧包在元件本体上的金属箔之间。
例外1:对预定用在电压等于或小于600V电路中的电阻器,试验电压要为三倍额定电压,但不小于900V有效值。
例外2:如果在成品设备中,电阻器本体与相反极性的无绝缘零件之间或无绝缘不带电金属零件之间具有可靠的间距,则第18.3条规定的试验不必进行。
18.4为了确定电阻器是否符合第18.3条规定的介质耐压,要用10只样品进行试验。金属箔与元件的接端或引线,或者与无绝缘带电零件之间至少要保持1.6mm( 1/16in)的距离。
限温电阻器
19样品
19.1 应选取一种数值的样品做转变点每一边的试验。抽样可以加以扩大,以便对有疑问的、不一致的或进一步关心的各点选取具有相同数值或不同数值的附加样品。
20过负载
[渐进过负载试验]
20.1 在进行渐进过负载试验时,电阻器不应燃烧或其表面温度不应达到600℃(1112°F)。
20.2为了确定是否符合第20.1条的要求,限温电阻器样品应通过施加直流电压来承受渐进过负载试验,一开始所施加的电压应能使限温电阻器产生额定耗散功率,然后应以1min的间隔升高所施加的电压,使耗敌功率按被试电阻器额定功率的1、2、3、4、5等倍数逐步增大,直到出现下列结果之一。
A.所施加韵电压等于电阻器的电压额定值(见第2.4条)。
B.电阻器断开试验电路(见第20.6条)
20.3进行渐进过负载试验的电路和设备见图20.1。
[突然过负载试验]
20.4突然过负载试验后,电阻器不应出现燃烧。
20.5为了确定是否符合第20.4条的要求,电阻器样品应通过施加直流电压承受突然过负载试验,所施加的电压应使电阻器的耗散功率为其额定功率的20倍,但所施加的电压决不能大于电阻器的电压额定值。见第2.4条。如果电阻器在施加试验电压后5min内不断开(见第20.6条):则该样她的试验应停止。然后再试验新的样品,将试验电压升高,使耗散功率增大5W。本程序应接着重复下去,直到电路断开。判断是否出现火焰通常以,目视观察就能做出判断,但如果要求使用燃烧显示物,则应在电阻器本体上包上药棉。
[断开的电阻器]
20.6当温度出现突然变化并且不断的下降,则认为电阻器已经断开。
21 介质耐压
21.1 以前未做过试验的、其数值与按第20.1条进行试验的样品数值相同的一个样品应承受下列的60Hz试验电压1min而无击穿。
A.对额定电压等于或大于600V的电阻器,额定电压加1 000V;
B.对额定电压小于600V的电阻器,两倍额定电压,但不小于1 080V。
例外:如果在成晶设备中,电阻器本体与相反极性的无绝缘零件之间,或无绝缘不带电金属零件之间具有可靠的间距,则第21.2条规定的介质耐压试验不必进行。
21.2电压应施加在电阻器两引线与包在电阻器本体上的金属箔之间。在不引起引线与金属箔之间沿面击穿的情况下,金属箔应尽可能盖满整个电阻器本体。
22重复介质耐压(任选)
22.1限温电阻器的每个样品在承受第20章规定的过负载试验后,均直接第21章的规定,承受重复介质耐压试验。
图20.1过负载试验设备和电路
第四部分 额定值
23细则
23.1电阻器应规定有在规定温度下的电压(V)、电阻(Ω)、以及功率(W)或电流(A)额定值。
第五部分 标 志
24 细则
24.1 电阻器或其最小装运容器应清楚地和永久地标记制造厂厂名或商标(可以用代码),以及产品分类代号或等效的代号。每个熔断电阻器的额定值应有各自的分类编号。电气额定值除用代码标记外不应作为熔断电阻器标记的一部分。
24.2如果第24.1条要求的标记在电阻器本体上,则该标记是永久性的,不会由于电阻器装拆、老化、或者完成预期功能或动作而造成标记变质模糊或造成脱落。
24.3如果制造厂在一个以上的工厂生产元件,则每个成品元件应有区别性标记(可以采用代码),用以识别该产品系某一工厂的产品。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