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
6A- 60型压电速率陀螺仪详细规范 SJ 20615/1-96Type CS6A-60, gyroscope, piezoelectric, rate,
detail specification for
本规范规定的CS6A - 60型压电速率陀螺仪(以下简称陀螺仪).其全部要求由本规范和SJ 20615《压电陀螺仪总规范》作出规定。
1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CS6A-60型压电速率陀螺仪的详细要求。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机载雷达控制系统中使用的CS6A-60型压电速率陀螺仪。
2引用文件
SJ 20615-96 压电陀螺仪总规范
GJB 150.6-87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温度-高度试验
GJB 899-90 可靠性鉴定和验收试验
3要求
3.1结构与外形尺寸
陀螺仪的结构如图l所示,其敏感头和电路盒外形尺寸分别如图2和图3所示。
3.2电源电压
+18±1V; -18±1V。
3.3电连接器
3.3.1 电连接器型号及接点分配
电连接器选用CDl-矩型九芯锁紧式连接器,也可选用与本接插件能互换的其它型号
连接器。接点分配如表l和表2所示。
3.3.2电缆线长度
如图1所示,L1≥640mm,Li≥750mm,L2≥750mm。
3.4可靠性
MTBF≥lOOOh。
3.5 最大重量
1.3kg。
3.6工作温度范围
图1 陀螺仪结构和各部分的连接图
图2电路盒外形尺寸图
图3 敏感头外型尺寸图
表1 Z1、T1接点分配
接线号 |
内容 |
接点号 |
内容 |
1 |
+15V |
6 |
中间输出 |
2 |
-15V |
8 |
信号地 |
3 |
地 |
7.9 |
空 |
4.5 |
空 |
|
|
表2 Z2接点分配
接线号 |
内容 |
接点号 |
内容 |
1 |
+18V |
6 |
输出I |
2 |
-18V |
7 |
输出Ⅱ |
3 |
地 |
8 |
信号地 |
4 |
空 |
5.9 |
监测点 |
3.7电性能
3.7.1测量范围
输出I:- 80(°)/s—80(°)/s;
输出Ⅱ:- 40(°)/s—40(°)/So
3.7.2输出电压范围
(-8±0.4)V~(8±0.4)V。
3.7.3标度因素(比例系数)
输出I:(100±5)mV/[(°)/s];
输出Ⅱ:(200±lO)mV/[(°)/s];
3.7.4阈值(灵敏限)
0.03(°)/S。
3.7.5分辨率
0.03(°)/S。
3.7.6准备时间
5min(室温);
10min(极限温度)。
3.7.7零位电压
±lOOmV。
3.7.8零位漂移
3.7.8.1在室温条件下测试1h,零位漂移不大于0.2(°)/s.且零位电压和零位漂移电压值之和应在±lOOmV内。
3.7.8.2在极限温度下测试0.5h,零位漂移不大予0.2(°)/s.且零位电压和零位漂移电压值之和应在±1OOmV内。
3.7.9线性度
不大于0.5% (F.S),±5(°)/s~±25(°)/s;
不大于0.2% (F.S),大于±25°/s。
3.7.10交叉耦合误差
不大于0.5%。
3.7.11阻尼比
0.6±0.2。
3.7.12固有频率
不小于60Hz。
3.7.13输出阻抗
不大于500Ω。
3.7.14连续工作时间
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12h.并符合4.3.1条的规定。
3.7.15工作电流
I+≤120mA;
I-≤80mA。
3.8环境试验
3.8.1振动
应符合SJ 20615中3.6.1和下列规定;
a,按SJ 20615中4.7.3.1.2条进行试验;
b.试验条件:A.但频率范围为5Hz~500Hz,三个方向(含产品标志的敏感方向)每个方向各进行一次扫频;
c.电负荷:不采用。
3.8.2冲击(规定脉冲)
应符合对SJ 205615中3.6.2和下列规定:
a. 按SJ中4.7.3.2条进行试验;
b. 试验条件:A,但加速度为lOOm/s2,冲击次数为10000次。
3.8.3高温
3.8.3.1高温贮存
高温贮存试验应符合SJ 20615中3.6.4和下列规定:
a.试验条件
温 度:85℃±2℃:
保持时间:24h。
b. 最后检测
保持时间结束后.在室温下恢复8h.准备时间不大于30min.检测试验样品的零位电压和零位漂移,应符合3.7.7和3.7.8.1的规定,外观应符合3.9的规定。
3.8.3.2高温工作
高温工作试验应符合SJ 20615中3.6.4和下列规定:
a. 试验条件
温 度:60℃±2℃;
工作电压:±18V;
保持时间:lh。
b.最后检测
保持时间结束后,检测试验样品的零位电压和零位漂移,应符合3.7.7和3.7.8.2的规定,外观应符合3.9的规定。
3.8.3.3高温工作试验结束后,在不切断工作电源条件下,升温到80℃,保持30min.陀螺仪应有与输入角速度相对应的输出。
3.8.4低温
3.8..4.1低温工作
低温工作试验应符合SJ 20615中3.6.5和下列规定:
a.试验条件
温 度:-45℃±2℃;
工作电压:±18V;
保持时间:1h。
b.最后检测
保持时间结束后,检测试验样品的零位电压和零位漂移,应符合3.7.7和3.7.8.2的规定,外观应符合3.9的规定。
3.8.4.2低温工作试验结束后,在不切断工作电源的条件下,降温到- 55℃,保持30min,陀螺仪应有与输入角速度相对应的输出。
3.8.5温度冲击
应符合SJ 20615中3.6.6和下列规定:
a.试验条件
温 度:- 55℃±2℃~85℃±2℃;
保持时间:每一极限温度各30min;
转换时间:不大于5min;
循环次数:3次。
b.最后检测
最后循环结束,试验样品从试验箱内取出,在室温下恢复4h.准备时间不大于30min.检测试验样品的零位漂移应符合3.7.8.1的规定,外观应符合3.9的规定。
3.8.6稳态湿热
应符合SJ 20615中3.6.7和下列规定:
a,试验条件
温 度:40℃±2℃;
湿 度:95%~98%;
保持时间:48h。
b.最后检测
保持时间结束,试验样品从湿热箱内取出,在室温下恢复4h.准备时间不大于30min,检测试验样品的零位漂移,应符合3.7.8.1的规定
3.8.7温度.高度试验
应符合GJB 150.6和下列规定;
a.试验条件
温 度:60℃±2℃;
高 度:23000m;
保持时间:1h。
b.最后检测
保持时间结束,陀螺仪准备时间不小于30min.检测其零位漂移应符合3.7.8.2的规定.
外观应符合3.9的规定。
3.9外观
应符合SJ 20615中的3.10条规定,且零位调节孔应与调零电位器调整轴对准,电位器应紧固,不得松动。
4质量保证规定
应符合SJ 20615第4章和下列规定:
4.1鉴定检验
4.1.1样品数
经受鉴定检验的陀螺仪样品为2台。
4.2逐批检验
4.2.1提供交货的产品应按SJ 20615中表7规定的项目100%进行A组检验。
4.2.2对于单批生产的产品,应在通过A组检验的产品中,每20台抽取一台.增作下列试
验:振动、冲击、高温工作、低温工作、温度冲击、温度.高度、稳态湿热、连续工作时间。若该试验距A检验时间不超过60天,免作高、低温工作试验。
4.2,3增作试验的样品,由订货方代表或订货方委派的人员抽样。
4.2.4增加试验的结论适用于本批产品,试验合格后该批产品方能出厂,经试验合格后的样
品由供需双方协商交货。
4.3试验方法
4.3.1连续工作时间
试验样品在室温下、±18V电压下连续通电12h。试验结束后,检测试验样品的零位电
压,不得超过±2.4(°)/S。
4.3.2温度,高度
应按GJB 150.6第4章规定进行。
4.3.3可靠性
可靠性试验按GJB 899和下列规定进行
4.3.3.1试验方案
采用概率比序贯试验方案(PRST)
4.3.3.2决策风险和鉴别比
采用PRST方案2.α为20%.β为20%,d为I.5。
4.3.3.3综合环境条件
电应力为±18V.连续通电24h.通电工作状态应占试验时间的90%.具体断电时间随机
选择。
温度应力为25℃±5℃。
4.3.3.4样品数
样品数至少为2台。
4.3. 3.5接收─拒收判据
采用PRST方案2图A2规定的接收─拒收判据标准。
附加说明: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第二十六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吕志清、邵荣智。
计划项目代号:B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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