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标准吧 > 标准下载 > SJ T 11238 2001 语言复读机通用规范2

SJ T 11238 2001 语言复读机通用规范2

时间:2012-5-28 14:42:50 作者:标准吧 来源:SJ 阅读:430次
SJ T 11238 2001 语言复读机通用规范2
  5.1.1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检验项目、要求、方法和样品数量见表7。

表7定型检验项目、要求、方法和样品数量

  序号

    项    目

要求

方法

样品数量(台)

    l

外观、结构尺寸及功能

3.3

4.2

2

    2

性能参数

3.4

4.3

3

    3

安全性

3.5

4.4

2

    4

电磁兼容性

3.6

4.5

3

    5

环境适应性

3.7

4.6

3

    6

可靠性

3.8

4.7

按4.7

    7

音质

3.9

4.8

l

 

5.1.2样品抽取

  定型检验的样本,应根据试验要求确定。

5.1.3检验合格判定

  全部检验项目合格则判为定型检验合格。

5.1.4检验结果的处理

    对检验中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重新进行该项目及相关项目的试验,直至合格.

5.2交收检验

    适用于生产厂质检部门对经过车间全数检验的连续批生产的产品交收检验及订货方对生产厂的产品交收检验.

5. 2.1检验项目

    交收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开箱检查和常温主要性能测量.

    开箱检查:

    a)检查内容

    开箱检查内容见表8,不合格判据按表8的规定.

表8开箱检查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检查

项目

不  合  格  内  容

不合格分类

A

B

c

1

包装

检查

包装箱内样品数量短缺(少一台计一次)

О

包装箱内错装其它类别或其它型号(错一台计一次)

О

包装箱内缺少或错放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合格证

О

包装箱内缺少说明书中规定的备件

О

内包装衬垫短缺

О

内包装村垫严重破损

О

纸箱严重破损(以抽样检查时间为准)或大包装箱内的小包装严重破损

О

包装箱内有与产品无关的物件

О

产品说明书上的技术参数与包装或产品上明示的技术参数不符

О

产品名称、牌号、厂家、厂址等标记缺或错

О

出厂日期和重量等标记缺或错

О

2

外观

检查

机亮有严重损伤、划伤、开裂或变形

О

 

 

表面涂层有明显锈蚀、脱落、斑痕或掉漆面大

 

О

 

外装部件(面板、中框、后盖、提把和旋钮装饰件等)有漏装,错装或明

显变形

О

铭牌标记脱落或贴错

О

指针严重歪斜或脱落

О

铭牌标记明显移位、松动

铭牌标记模糊不清

О

 

机壳有一般划伤

 

О

任一旋钮脱落

О

 

刻度盘少字或字迹不清

О

3

结构

检查

元器件、整件和部件脱落

О

固定元器件、整件和部件的螺钉、紧固件脱落

О

任一元器件、整件和结构件有裂痕或严重锈蚀或镀层大面积氧化、起皮

О

元器件、整件和部件松动、但不影响正常工作

О

固定元器件、整件和部件的紧固件松动,但不影响正常工作

О

元器件、整件和结构件表面有一般锈蚀氧化、斑痕

О

机内有≥3mm非金属异物

О

 

续表8

检查

项目

不合格内容

不合格分类

A

B

C

4

功能

检查

任一波段和录放音无声或声音时有时无

О

任一主要功能件不起作用(开关、插孔、按键等)

О

收录、收音、内接外接传声器录音和线路录音、录音复制任一项失灵,或

重放严重失真、抹音不净噪声大(包括交流声)不能正常工作

О

自停功能失效(用标准带复测二次为准)

О

灵敏度低、收音或放音置开至最大位置时声音小,影响正常工作

О

严重串台、串音、不能正常工作

О

机震(高频、音频,功率,扬声器额定功率)

О

调谐传动机构卡死,严重打滑

О

 

拉杆天线不能伸缩

О

拉杆天线倾斜45°跌落

О

走带机构失灵或出现绞带现象(用标准带复测二次为准)

О

任何一辅助功能工作不正常,但不影响整机工作

О

有明显机械传动杂音(来自可变电容器、电位器、电机或传动件等),但不影响正常工作

О

指示灯不亮

О

任一旋钮、开关、插孔等手感不适

О

复读时出现明显的丢失信号

О

注:“О”表示有该类缺陷;“一”表示无该类缺陷.

 

    b)检查方法

    用直观检查法。

5.2.1.2  常温主要性能测量

  测量内容按表9。测量方法按4.3的规定。


表9常温主要性能测量内容及不合格判据

检查

项目

    不合格内容

不合格分类

A

B

l

带速允差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lO%

О

抖晃率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lO5

О

全通道频率特性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10%

О

全通道信嗓比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O%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10%

О

全通道失真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O%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10%

О

2

/

复读时间允差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超过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超过10%

О

信嗓比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10%

О

谐波失真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lO%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10%

О

频响范围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lO%

О

  3

  调

  幅

  收

  音

  部

  分

频率范围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1O%

О

噪限灵敏度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10%

О

信噪比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10%

О

单信号选择性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谐波失真

劣子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干10%

О

4

频率范围

87.5~107.5 MHz

О

狭于87.5~107.5 MHz

О

噪限灵敏度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0%

О

信嗓比

劣于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0%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10%

О

谐波失真

劣子标准规定值,不大于1O%

О

劣于标准规定值,大于10%

О

 

5.2.2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按GB/T 2828有关方法进行,各项检验项目的合格质量水平(AQL)、检查水平及抽样方

式见表10。

表10   交收检验抽样方案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水平

合格质量水平(AQL)

A类

不合格品

B类

不合格品

C类

不合格品

l

开箱检查

一般检查水平Ⅱ

1.5

2.5

6.5

2

常温性能测量

特殊检查水平

S-2

2.5

6.5

 

5.2.3不合格分类与判据

5.2.3.1不合格分类

  a)  A类不合格

  导致产品失效或严重降低产品使用功能,为用户不可接受的缺陷;

  b)  B类不合格

  使产品性能降低,但为一般用户可以接受的缺陷:

  c)  C类不合格

  对产品使用功能无影响,属制造不精细的缺陷。

5.2.3.2  合格品与不合格品的判定

  开箱检查不合格判据按表8规定.

  常温主要性能检查不合格判据按表9规定,

  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按以下规定划分:   

  没有任何规定缺陷的产品定为合格品。

  凡有A类不合格(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也可能还有B类不合格和C类不合格的产品定为A类不合

格品。

  凡有B类不合格(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也可能还有C类不合格,但无A类不合格的产品定为B类

不合格品。

  凡有C类不合格(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而无A类不合格和B类不合格的产品定为C类不合格品。

5.2.4检验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根据检验结果,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抽样方案对应的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检验

批合格;若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抽样方案对应的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检验批不合格.

5.2.5检验结果处理

  批合格产品,收方应予接收.

  不合格批的产品,应拒收,交货方应对该批产品返工,经全数检验后,再重新提交抽检,如仍不合

格,则再返工,直至被合格接收.

5.2.6样本的处理

  经过交收检验的样本,凡合格的样本,重新包装后可作为合格品交付收方。凡有缺陷的样本,必须

修复,排除缺陷,并交检验人员复检合格后,才能重新包装交付收方。

5.3  例行检验

    适用于当复读机稳定生产后,为核实生产过程是否继续保持规定稳定性的试验,当产品主要的设计、工艺及原材料改变时,也应进行本条所规定的检验。例行检验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或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进行

5.3.1检验项目

    例行检验的项目及顺序为:

    a)  常温全性能试验:

    b)  安全试验:

    c)  电磁兼容试验;

    d)  可靠性试验:

    e)  环境试验。

5.3.2  周期的划分

5.3.2.1连续批生产的产品环境试验每半年为一周期,安全、电磁兼容和可靠性试验每一年为一周期。

5.3.2.2连续批生产的产品若中断时间大于六个月,恢复生产时应进行例行检验。

5.3.3  抽样

  例行检验的样本,应从经交收检验合格的成品中按GB/T 2829随机抽取。其抽样方案、判别水平、

不合格质量水平见表11。

表11例行检验抽样方案

试验项目

抽样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判定数值

A类

不合格品

B类

不合格品

A类

不合格品

Ac    Re

B类

不合格品

Ac    Rc

1

常温全性能

测试

n1=3

n2=3

40

80

0    2

1    2

1    3

4    5

2

环境试验

n1=3

n2=3

40

80

0    2

1    2

1    3

4    5

 

  环境试验可以按表11规定的不合格质量水平和判定水平I,用与二次抽样方案所对应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验。

  安全和电磁兼容试验样本为2台。

  可靠性试验样本按表7的规定。

5.3.4不合格判据

  常温全性能测试的不合格判据须满足表9中的规定.

  安全试验的不合格判据按4.4的规定执行。

  电磁兼容性的不合格判据按4.5的规定执行。

  可靠性试验的缺陷判据按4.7.3的规定执行。

  环境试验的不合格判据按表8中序号2、3、4的相关规定执行。

5.3.5各项试验合格不合格的判断

    根据样本检查结果,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则判断该

批是合格的。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不合格的。

  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抽取第二样本进行检查。若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是合格的。相反,若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合格的。

5.3.6例行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

    例行检验合格,必须是本周期内所有试验都合格,否则就认为例行检验不舍格。

5.3.7对不合格批的处理

    例行检验不合格,该产品应暂停交收试验,已生产的产品和已交付的产品由交、收双方协商解决.

  交方应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在采取改进措施后,从新生产的产品中重新抽样,对不合格和有关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在取得合格结论后,才能恢复逐批交收检验。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6.1.1复读机上应有:

    a)  生产厂厂名、注册商标及产品名称和型号:

    b)  电源电压:

    c)  各功能件名称及功能的文字、图形符号。

6.1.2包装盒上应有:

    a)  生产厂厂名、厂址、电话及邮编;

    b)  产品名称、型号、注册商标;

    c)  执行标准及编号:

    d)  其它需要说明的文字内容及图形。

6.1.3包装箱上应有:

    a)  产品名称、型号、注册商标;

    b)  执行标准及编号;

    c)  符合GB 191规定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d)  内装物数量;

    e)  最大外部尺寸:长×宽×高:

    f)  质量.

6.2包装

    产品应有牢固的包装,并符合防震、防潮、防霉的要求.

    经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应连同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等随机文件及附件一起包装.

6.3运输

    包装完好的复读机可用任何交通工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受雨、雪的淋袭及机械损伤,不得与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混装混运,转运时不得露天堆放.

6.4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存放在原包装箱内,存放产品的仓库环境温度--20℃~40℃,相对湿度为30%—85%.


   

仓库内不允许有各种有害气体、易爆的产品及有庭蚀性的化学物品,并且无强烈的机械捉动、冲击和强磁场作用,包装箱应垫离地面至少20 cm,距离墙壁、热源、冷源、窗口或空气入口至少50 cm。若无其它规定时,贮存期一般不应超过12个月。若在生产厂存放超过12个月者,则应重新进行交收检验。 430
国家标准下载

下载说明:
1.请先分享,再下载
2.直接单击下载地址,不要使用“目标另存为”
3.压缩文件请先解压
4.PDF文件,请用PDF专用软件打开查看
5.如果资料不能下载,请联系本站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大名:
联络: QQ 或者 邮箱
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验证码: 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