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机械工业部
部 标 准 SJ 1277-77
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质量检验
验 收 规 则
本规则适用于对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外表、金属镀层硬度、阴
极性金属镀层孔隙率、金属镀层与基体的结合力、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
层耐腐蚀性能、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厚度以及铝和铝含金电气绝缘性
能的验收,
一、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外表的验收规则
每个零件的外观一般都应进行检查。在多孔网篮或滚镀槽内加工的
大批量小零件和紧固零件可以在每一批中任取100个以上的零件进行抽
验。在抽验的零件中,若有3%的零件不合格时,该批零件应全部退回
车间处理.
二、金属镀层硬度的验收规则
从每一个槽内同一次加工的零件中,任取2—3个零件作硬度检
验,若有一个零件的硬度不合格时,应再取两倍数量的零件进行复验,
若其中还有一个零件的硬度不合格时,则将全部零件退回车间处理,并
仔细检查工艺及材料规范,使加工零件的镀层硬度满足验收指标的要
求。镀层的硬度也可通过按制造该零件的相同材料所制成的片状样品来
测定。
三、金属镀层孔隙率的验收规则
从每一个槽同一次加工的零件中任取l~2个零件作孔隙率检验,
大型零件可采用与该零件材料相同的试样且放在同一槽内镀复相同时间
的方法来进行检验。若有一个零件的孔隙数量较允许量多时,则再取两
倍数量的零件进行复验。若其中还有一个零件的孔隙数量仍较允许量多
时,应停止生产检查原因,并在工艺上应立即采取措施,使加工零件的
镀层满足孔隙率验收指标的要求。
四、金属镀层与基体结合力的验收规则
结合力应按批进行验收。一般在每批外表验收合格的零件中任取2
~8个作结合力检验。小零件及紧固零件应各取5个进行检验。若有一
个零件的结合力不合格,应再取两倍数量的零件进行复验。若其中还有
一个零件不合格,则将全批零件退回车间处理,并仔细检查工艺过程和
操作条件,使加工零件满足结合力验收指标的要求.
五、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厚度的验收规则
从某一固定槽或滚镀槽一次加工的零件中或在每批加工的零件中,
任取l~2个零件作为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厚度的检验(按设计图纸或工
艺卡片的草图中所规定的部位进行)。若有一个零件的厚度不合格,再
取两倍数量的零件进行复验,如果还有一个零件的厚度不合格,则将全
部零件退回车间处理。
镀层的厚度可用与该批零件的材料相同的片状试样来测定,个别大
型零件的厚度可按照放在同一槽内镀复相同时间的试样来进行。但试样
在槽中的位置与测定厚度的部位等,应在有关的工艺文件中加以说明.
注:若有特殊验收要求的零件,应按特殊检验要求验收。
六、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耐腐蚀性能的验收规则
在每批零件中抽出3~5个零件进行耐腐蚀试验的检验.若其中有
一个零件不合格,再取两倍数量的零件进行复验。若其中还有一个零件
不合格,则应检查工艺和镀液规范,采取措施,直至使加工零件满足耐
腐蚀性能验收指标的要求。
七、铝和铝合金电气绝缘性能的验收规则
从同一槽同一次加工的零件中任取5%的零件进行抽验,若其中有
l/5的零件不合格,再取5%的零件进行抽验,若仍有1/5的零件不
合格,则需将整批零件进行检验,分出不合格零件并将其退回车间返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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