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70.8-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盐雾试验设备
1 范围
GB∕T 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盐雾试验设备的检验项目、检验用主要仪器及要求、检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数据处理结果与检验结果、检验周期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对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T2423.1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b: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所用盐雾试验设备的首次检验∕验收检验和周期检验。
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试验设备的检验。
对交变试验所用湿热试验设备的检验见GB∕T 5170.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517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T 2423.17—2008,IEC 60068-2-11:1981,IDT)
GB∕T 2423.1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b: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GB∕T 2423.18—2000,idt IEC 60068-2-52:1996)
GB∕T 5170.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总则
GB∕T 16839.1 热电偶 第1部分:分度表(GB∕T 16839.1—1997,idt IEC 60584-1:1995)
IEC 60751 工业铂电阻敏感元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采用GB∕T 5170.1—2008规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检验项目
本部分的检验内容如下:
——温度偏差;
——温度波动度;
——温度均匀度;
——盐雾沉降率;
——温度指示误差;
——温度过冲量;
——温度过冲恢复时间;
——噪声。
5 检验用主要仪器及要求
5.1 温度测量仪器
采用由铂电阻、热电偶传感器及二次仪表组成的温度测量系统,其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k=2)不大于被检温度允许偏差的1∕3。
铂电阻传感器应符合IEC 60751的等级A,热电偶传感器应符合GB∕T 16839.1。
传感器在空气中的50%响应时间应在10s~40s之间,温度测量系统的响应时间应小于40s。
5.2 盐雾沉降率仪器
盐雾沉降率测量仪器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面积80cm2的玻璃(塑料)漏斗;
——容量50mL的量筒。
5.3 噪声测量仪器
带A计权网络的声波计,其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k=2)不大于1dB。
6 检验负载
按GB∕T 5170.1—2008第7章的规定(或按有关标准的规定)。
7 检验条件
7.1 受检验设备在检验时的气候条件、电源条件、用水条件和其他条件应符合GB∕T 5170.1—2008第4章的规定。
7.2 受检验设备的外观和安全要求应符合GB∕T 5170.1—2008第8章的规定。
8 检验方法
8.1 温度偏差、温度波动度、温度均匀度、温度指示误差、盐雾沉降率检验方法
8.1.1 测量点数量及位置
8.1.1.1 根据试验设备容积的大小,将工作空间分为上、中、下三层,上层与工作室顶面的距离是工作室高度的1∕10,中层通过工作空间几何中心点,下层在底层样品架上方10mm处。
8.1.1.2 测量点分为上、中、下三层,如图1和图2所示,用英文字母O、A、B、C、D、E、F、G、H、I、J、K、L、M、N、U表示。
8.1.1.3 试验设备容积小于或等于2m3时,温度测量点为9个,布放位置如图1所示。测量点O为设备工作空间的几何中心(或离喷雾塔适当距离),其他各测量点的位置与设备内壁的距离为工作室的字变长的1∕10,但不小于50mm。
8.1.1.4 试验设备容积大于2m3时,温度测量点为15个,布放位置如图2所示。测量点E、O、U分别位于上、中、下层的几何中心,其他各测量点的位置与设备内壁的距离为工作室的字变长的1∕10,但不小于50mm。
8.1.2 盐雾沉降率测量点数量及位置
8.1.2.1 试验设备容积小于或等于2m3时,测量点位5个,出中心点E外,其他各点与内壁距离约为150mm,如图3所示。中心位置有喷雾塔时,中心点可离喷雾塔适当距离。
8.1.2.3 玻璃漏斗位于测量点上,其上平面与工作室底面的高度为工作室高度的1∕3
8.1.3 温度偏差、温度波动度、温度均匀度、温度指示误差的检验步骤
8.1.3.1 选择检验的温度标称值
一般选取GB∕T 2423.17和GB∕T 2423.18标准中规定的温度标称值。
根据试验和检验的需要,亦可选取其他温度标称值。
8.1.3.2 按规定位置安装温度测量传感器,把试验设备的温度控制器调节到所要求的标称温度上。
8.1.3.3 使试验设备降温或升温,自设备进入控温状态后稳定30min(稳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h),开始记录各测量点的温度和设备指示温度,每隔1min记录一次,再30min内共记录30次。
8.1.4 盐雾沉降率的检验步骤
8.1.4.1 将玻璃漏斗固定在量筒上,布放在规定测量点的位置上。
8.1.4.2 将试验设备的温度升到所要求的温度上,连续喷雾16h。
8.1.4.3 喷雾停止后立即取出量筒,记录收集到的溶液量。
8.1.5 计算方法
8.1.5.1 数据修正
对所记录的全部测量数据,按测量系统的修正值进行修正。
8.1.5.2 温度偏差计算方法
对8.1.3.3记录的数据,按下式计算温度偏差:
△Tmax=Tmax-TN ………………………(1)
△Tmin=Tmin-TN ………………………(2)
式中:
△Tmax———温度上偏差,单位为摄氏度(℃);
△Tmin———温度下偏差,单位为摄氏度(℃);
Tmax———各测量点在30min内的实测最高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Tmin——各测量点在30min内的实测最高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TN——标称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8.1.5.3 温度波动度的计算方法
对8.1.3.3记录的数据,按下式计算温度波动度:
△Tj=Tjmax-Tjmin …………………………(3)
式中:
△Tj——试验设备工作空间第j点温度波动度,单位为摄氏度(℃);
Tjmax——试验设备工作空间第j点在30min内的实测最高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Tjmin——试验设备工作空间第j点在30min内的实测最低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取△Tj的最大值为设备的温度波动度。
8.1.5.4 温度均匀度的计算方法
对8.1.3.3记录的数据,按下式计算温度均匀度:
…………………………(4)式中:
△Tu——温度均匀度,单位为摄氏度(℃);
Tmax———各测量点在第j次测量中的实测最高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Tmin——各测量点在第j次测量中的实测最高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8.1.5.5 温度指示误差的计算方法
对8.1.3.3记录的数据,按下式计算温度指示误差:
…………………………(5)
…………………………(6)
…………………………(7)式中:
M——设备工作空间的测量点数;
N——测量次数;
Tij——设备工作空间第j点滴i次的温度测量值。单位为摄氏度(℃);
Tj——设备第j次指示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TO——设备工作空间全部测量点的温度测量平均值,单位为摄氏度(℃);
TD——设备指示温度的平均值,单位为摄氏度(℃);
△TD——温度指示误差,单位为摄氏度(℃)。
盐雾沉降率计算方法
对8.1.4.3记录的数据,按下式计算各测量点的盐雾沉降率:
…………………………(8)
式中:
G——盐雾沉降率,单位为毫升每小时每80平方厘米[mL∕(h·80cm2)];
V——盐雾沉降量,单位为毫升每80平方厘米(mL∕80cm2);
t——连续喷雾时间,单位为小时(h)。
8.2 温度过冲量检验方法
8.2.1 测量点位置
测量点规定为设备工作空间的几何中心点。
8.2.2 检验步骤
8.2.2.1 温度过冲量检验与温度偏差检验同时进行。
8.2.2.2 设备升温过程中,测量和记录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外的最高温度值。
8.2.3 计算方法
8.2.3.1 数据修正
对所记录的全部测量数据,按测量系统的修正值进行修正。
8.2.3.2 温度过冲量的计算方法
对8.2.2.2记录的数据,按下式计算温度过冲量:
…………………………(9)
式中:
△TO——温度过冲量,单位为摄氏度(℃);
T——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外的实测最高或最低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TN——标称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5
GB∕T 5170.8—2008
△T——标称温度允许偏差值,单位为摄氏度(℃)。
注:当测量点的温度不能达到或没有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时,则不存在温度过冲,即没有温度过冲量。
8.3 温度过冲恢复时间检验方法
8.3.1 测量点规定为设备工作空间的几何中心点。
8.3.2 温度过冲恢复时间检验与温度过冲量检验同时进行。
8.3.3 当进行温度过冲量检验时,记录温度从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起至开始稳定在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内所需的时间,即为设备在该检验温度下的温度过冲恢复时间,单位为min。
注:只有存在温度过冲时,才有温度过冲恢复时间。
8.4 噪声测量方法
8.4.1 测量环境
a) 测量场地的地面(反射面)不能由于振动而辐射显著的声能。
b) 在测量点上你,试验设备工作时测得的A计权声压级与背景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之差应至少大于3dB,若小于10dB应按表1修正。
c) 户外测量时,风速应小于6m∕s(相当于四级风),并应使用风罩。
表1 背景噪声的修正
试验设备工作时测得的A计权声压级与背景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之差∕dB |
背景噪声修正值(应减去的量)∕dB |
3 |
3.0 |
4 |
2.0 |
5 |
2.0 |
6 |
1.0 |
7 |
1.0 |
8 |
1.0 |
9 |
0.5 |
10 |
0.5 |
>10 |
0 |
8.4.2 噪声的测量
8.4.2.1 测量点位置
测量点位于距离设备正面中轴线1m远(与设备正面垂直)、距离地面高度为设备高度1∕2处,但距离地面最大高度不大于1.5m,最小距离不小于1m。
8.4.2.2 测量
a) 试验设备开机前,测量点的背景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
b) 在试验设备空载且辐射噪声最大的工作条件下正常稳定运行后,使用声级计的A计权网络测量A计权声压级,传声器应正对试验设备,使用声级计的“慢”时间计权特性进行测量,声压级的读数为观察周期内的平均值(对偶然出现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不予考虑)。为避免测量师操作者身体的反射影响,操作距离传声器至少大于0.5m。
c) 记录测量的数值,按表1修正后,即为试验设备运行时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
9 数据处理结果与检查结果
9.1 数据处理结果
数据处理结果应符合GB∕T 2423.17、GB∕T 2423.18或有关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9.2 检验结果
9.2.1 当试验设备的个别测量点的检查结果不能满足技术指标的要求时,允许适当缩小试验设备的工作空间或检验参数范围,在缩小后的工作空间或相应的参数范围内,应满足全部技术指标要求,检查结果为限用,同时注明限用范围。
9.2.2 按GB∕T 5170.1——2008第10章的规定出具检验报告。
10 检验周期
按GB∕T 5170.1——2008第6章的规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检验项目的选择
首次检验验∕收检验和周期检验时,若无其他规定,按表A.1选择检验项目。
表A.1 检验项目的选择
序号 |
检验项目 |
首次检验∕验收检验 |
周期检验 |
1 |
温度偏差 |
○ |
○ |
2 |
温度波动度 |
○ |
○ |
3 |
温度均匀度 |
△ |
☆ |
4 |
盐雾沉降率 |
○ |
○ |
5 |
温度指示误差 |
○ |
○ |
6 |
温度过冲量 |
△ |
☆ |
7 |
温度过冲恢复时间 |
△ |
☆ |
8 |
噪声 |
△ |
☆ |
注:符号“○”表示必须检查的项目;符号“△”表示有该项目要求的试验设备而必须检查的项目;符号“☆”表使用户可选择的检验项目。 |
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