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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T 10127 91 WL—8型无线电罗盘

时间:2012-5-28 14:42:50 作者:标准吧 来源:SJ 阅读:2119次
SJ T 10127 91 WL—8型无线电罗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WL—8型无线电罗盘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WL-8型无线电罗盘(简称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WLN8型无线电罗盘的生产与验收。

 

2  引用标准

    SJ/T 10190  机载无线电罗盘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和抽样表

    GB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和抽样表

    GB 5080.1  设备可靠性试验总要求

    GB 5080.7  设备可靠性试验  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

               验方案

    GJB 151.2  机载设备和分系统(包括相应的地面辅助设备)的要求(A1类)

GJB 152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

 

3  术语

 

300A的射频输入信号。

4  设备的组成、尺寸和质量

 

设备的组成、尺寸和质量见表1.

表1

设备的组成

尺  寸

mm

质  量

kg

1

接收机(带减震架)

373

90

200

5.6

2

控制箱

78.5

176

92

1.3

3

环形天线(长)

380

170

64

3.3

4

环形天线(方)

270

200

66

2.5

续表l

设备的组成

尺  寸

mm

质  量

kg

5

罗差补偿器

136

57

53

0.15

6

天线放大器

105

103

45

0.25

7

天线耦合器

130

72

60

0.35

8

环形天线电缆

3000

9

垂直天线电缆

20000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互换性

    装备同一机种的设备中相同组成部分,在机械安装和电气性能方面应具有互换性。

5.1.2  象限误差(罗差)补偿度数

象限误差(罗差)补偿度数从-8°至+80°,共分六档,即-8°~-5°、-6°~-3°、-44~

-l°、1°~4°、3°~6°、5°~8°。

    长环形天线和方环形天线固有补偿度数分别为18°和10.5°。

5.1.3  工作频率

    工作频率范围为150~1749kHz,分以下六个波段:

    波段I:150~279 kHz;

    波段Ⅱ:280~399 kHz;

    波段Ⅲ:400~599 kHz;

    波段Ⅳ:600~899 kHz;

    波段V:900~1399 kHz;

    波段Ⅵ:1400~1749 kHz;

  工作频率间隔为1 kHz.

5.2  性能要求 

5.2.1  收讯灵敏度

    当接收机的输出音频电压为3V、信号加噪声之和与噪声之比为3:2时,所需的标准输入信号场强应不大于表2规定值。

表2

工作频率

kHz

信号场强

μV/m

150~279

50

280~899

40

900~1749

35


 

5.2.2  定向灵敏度

    当指示器指示方位与预定方位偏差为±3°,指针摆动为±2°时,接收机所需输入信号场强应不大于表3规定值。

表3

工作频率

kHz

信号场强

μV/m

150~279

180

280~399

150

400~899

120

900~1749

100

 

5.2.3  方位准确度

    当接收机输入信号场强为1000~20000μV/m,工作频率低于或等于1300kHz时,指示器方位偏差应为±2.50;工作频率高于1300 kHz时,指示器方位偏差应为±3°。

5.2.4  定向速度

    在接收机输入信号场强满足定向灵敏度的条件下,当信号到来方向迅速改变175°时,在7s内方位指示器应相应变化170°。

5.2.5  失真

    当接收机输入信号场强为1000μV/m,以1000Hz调制、调制度为85%时,在额定音频输出电压下,输出信号失真度应不超过25%。

5.2.6  额定音频输出电压

    当接收机输入场强为1000μV/m的标准输入信号,在600Ω纯阻负载上,额定音频输出电压应不小于7.8V。

5.2.7  音频响应

   当给接收机输入场强为1000μV/m的标准输入信号,在规定的纯阻负载上产生4.5V输出音频电压时,调制频率在350~1400Hz范围内,音频输出电压变化应不大于9 dB。

5.2.8  自动增益控制(AGC)特性

 在接收机“收讯”状态下,输入信号自50μV/m增大到0.5V/m,输出音频电压变化应不大于4.5dB.

5.2.9  中频抗拒比

    中频抗拒比应不小于75dB。

5.2.10  象频抗拒比

    象频抗拒比应不小于75 dB。

5.2.11  锁定时间

    锁定时间应不大于4s。

5.2.12  本振频率准确度

    本振频率准确度应为±3×l0-5

5.2.13  本振频率稳定度

    本振频率稳定度应为±5×10-5

5.2.14  自检功能

    接收机应具有自检功能,在自检状态下指示器应指示135士5°。

5.2.15  电源消耗

    27V直流电源电流消耗应不大于1.2A;115V交流电源电流消耗应不大于0.3A(带一个力矩式指示器)或0.9A(带两个力矩式指示器)。

5.2.16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200μΩ。

5.2.17  远/近台自动转换能力。

    设备应具有远/近台自动转换能力。

5.2.18  选择性

    -6 -dB带宽不小于2.8 -kHz;-60 dB带宽不大于8.0 kHz。

5.2.19  连续工作能力

    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设备连续通电12h后,其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应满足5.2.1、5.2.2和5.2.3条要求。

5.2.20  电源变化适应性

    当电源电压直流为27V±l0%、交流为115V±5%时,设备的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应满足5.2.1、5.2.2和5.2.3条要求。

5.3  环境要求

5.3.1  低温

5.3.1.1  设备在-45℃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应不大于表4规定

值.方位准确度应满足5.2.3条要求。

表4

额    率

kHz

收讯灵敏度

μV/m

定向灵敏度

μV/m

高温、湿热

低温

高温、湿热

低温

150~279

65

75

230

270

280~399

52

60

195

225

400~899

52

60

150

180

900~1749

45

52

130

150

5.3.1.2  设备在-55℃条件下,开机预热后应能工作。

5.3.2  高温

   设备在60℃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其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应不大于表4规定值,零度方位准确度应满足5.2.3条要求。

5.3.3  常温低气压

    设备在2.5 kPa常温低气压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其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应满足5.2.1,5.2.2和5.2.3条要求,同时应无由飞弧而引起的喀啦声。

5.3.4  恒定湿热

    设备经受相对湿度为90%~95%、温度为40℃、时间为48 h的恒定湿热试验后,应能

正常工作,其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应不大于表4规定值;零度方位准确度应满足5.2.3条要求。

5.3.5  振动

    设备在通电状态下,应能承受振频为25~70 Hz、加速度为25 m/s2、时间为2h的振动试验。试验后测试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应满足5.2.1、5.2.2和5.2.3条要求;并不应出现机械变形、断线、紧固件松动和结构件破损等现象。

5.3.6  冲击

    设备经受加速度为50 m/s2、冲击频率为60~70次/min的10000次冲击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其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应满足5.2.1、5.2.2和5.2.3条要求;并不应出现机械变形、断线、紧固件松动和结构件破损等现象。

5.3.7  运输

    设备经受300 km的公路运输试验后结构应完好,其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应满足5.2,l、5.2.2和5.2.3条要求。

5.4  可靠性要求

    设备应经历可靠性增长过程,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少于500 h。

5.5  电磁兼容性要求

    设备电磁兼容性应满足GJB 151.2中Alb类要求。

 

6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及说明

6.1.1  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

    温  度:5~35℃;

    相对湿度:450~75%;

    气    压:86~106 kPa。

6.1.2  设备输入电压

    直流电压:27±0.5V;

    交流电压:115±3V;

    ·频  率:400±20 Hz。

6.1.3  测试设备

    选用推荐型号以外的通用测试设备,其精度应符合被测指标容差的要求。测试设备应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1.3.1  专用测试设备

    a.  WLM—8型天线模仿仪

    b:  WLC—8型测试仪

6.1.3.2  通用测试设备

    a.  高频信号发生器(推荐型号XFG—7);

    b.  低频信号发生器(推荐型号XFD—7);

    c.  数字式频率计(推荐型号E 605);

    d.  失真度测试仪(推荐型号SZ—3);

    b.  交流电流表(2.5级,2A);

    f.  直流电流表(2.5级,2A);

    g.  微欧表(2.5级,0~50 mΩ);

    h.  秒表。

6.1.4  测试框图

    在屏蔽室内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时,按图l连线。

SJ/T 10127-91 WL—8型无线电罗盘

 

图l

采用天线模仿仪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时,按图2连线。

SJ/T 10127-91 WL—8型无线电罗盘

 

图2

6.1.5  说明

    a.  受试样品在试验前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调整正常,试验中不允许调整,设备开机5min即可进行指标测试;

    b.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中测试频率为:200、300、380、420、500、700、800、1000、1300、1500、1740 kHz;

    c.  屏蔽室的设计、建造和使用按SJ/T 10190的附录A(补充件)进行。

6.2  试验方法

6.2.1  性能测试

6.2.1.1  收讯灵敏度

    按图2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收讯”状态,调整高频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标准输入信号,并通过天线模仿仪输入接收机,调整控制箱的音量控制旋钮,当接收机的输出音频电压为3V时,在规定的频率上测量使输出信号加噪声之和与噪声之比为3:2的输入信号场强,测量结果应符合5.2.1条要求。

6.2.1.2  定向灵敏度

    按图2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罗盘”状态,调整高频信号发生器,使其产生非调制信号,通过天线模仿仪输入接收机;在规定的频率上测量,使航向指示器指示方位与预定方位偏差为±3°、指针摆动为±2°时接收机所需的输入信号场强。测最结果应符合5.2.2条要求。

6.2.1.3  方位准确度

    按图2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罗盘”状态,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场强为1000

μV/m和20000μV/m之间的非调制信号,在规定的频率上测量0°、90°、180°、270°四个方位的方位偏差。测量结果应符合5.2.3条要求。

6.2.1.4  定向速度

    按图2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罗盘”状态,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频率为200kHz、场强为表3规定值的非调制信号,迅速将天线模仿仪的指针旋转175°.测量指示器指针转过170°所需的时间。测量结果应符合5.2.4条要求.

    在频率500、700 kHz上,重复上述试验。

6.2.1.5  失真

    按图2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收讯”状态,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频率为500kHz,场强为1000μV/m、以1000 Hz调制、调制度为85%的射频信号,调节控制箱的音量控制旋钮,使接收机产生额定音频电压输出,测量接收机的输出信号失真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2.5条要求。

6.2.1.6  额定音频输出电压

    按图2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收讯”状态,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频率为500kHz,场强为1000μV/m的标准输入信号,将测试仪的负载开关置于“600Ω"位置,调节控制箱音量控制旋钮,测量接收机的额定音频输出电压。测量结果应符合5.2.6条要求,

    在频率1000 kHz上,重复上述试验。

6.2.1.7  音频响应

    按图2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收讯”状态,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频率为500kHz、场强为1000μV/m的标准输入信号,调节控制箱音量控制旋钮,使输出音频电压为4.5V,保持30%调制度不变,当调制频率在350~1400 Hz范围内变化时,测量接收机输出音频电压变化。测量结果应符合5.2.7条要求。


    在频率1000 kHz上,重复上述试验。

6.2.1.8  自动增益控制(AOC)特性

    按图2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收讯”状态,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频率为500 kHz

的标准输入信号,将场强由50μV/m增大到0.5 V/m,测量接收机输出音频电压变化,测量结果应符合5.2.8条要求

6.2.1.9  中频抗拒比

    按图l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收讯”状态,高频信号发生器置于1700kHz.其输出信号通过56 pF电容接到天线耦合器的输入端,给接收机输入标准输入信号,调节控制箱音量控制旋钮,当输出音频电压为3V时,测出使输出信号加噪声之和与噪声之比等于3.2的输入信号场强,然后将高频信号发生器频率改变为15 MHz.使其输出电平增大75dB,若接收机的输出音频电压不大于3V,其指标即符合了5.8.9条要求。

6.2.1.10  象频抗拒比

    测试方法与6.2.1.9条相同,测试工作频率为300 kHz(象频频率为30.3 MHz)和1700

kHz(象频频率为8.9 MHz)。测量结果应符合5.2.10条要求。

6.2.1.11  锁定时间

    按图2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罗盘”状态,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20 μV/m、频率为200 kHz的射频信号,当控制箱和信号源的频率相等时,测量接收机锁定所需时间。测量结果应符合5.2.11条要求。

    在频率1000 kHz上,重复上述试验。

6.2.1.12  本振频率准确度

    在频率合成器分机上测试。用频率计在频率合成器的18.6MHz输出端进行测试。测量结果应符合5.2.12条要求。

6.2.1.13  本振频率稳定度

    在频率合成器分机上测试。频率合成器在高温、低温试验时,对本振频率进行测试。测试方法同6.2.1.12条。测量结果应符合5.2.13条要求。

6.2.1.14  自检功能

    按图2连线,使接收机工作于“收讯”或“罗盘”状态,将控制箱频率置于200 kHz上,按下其“检查”按钮,指示器指针应指向135±5°,且耳机有轻微噪声;松开“检查”按钮,则指示器指针应指向270°。

    在频率300、500、700、1300、1500 kHz上,分别重复上述试验。

6.2.1.15  电源消耗

    按图1连线,通过屏蔽室的测试传输线给接收机输入场强为1000μV/m的标准输入信号,将交、直流电流表分别接到各自的电源线上,调节控制箱的音量控制旋钮,使输出电压为7.8V,测得的交、直流电压值应符合5.2.15条要求。

6.2.1.16  接地电阻

    将精度为2.5级,量程为50mΩ的微欧表的一只表笔与接收机主底座接地螺栓相接,另一只表笔与接地条自由端相接,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测量结果应符合5.2.16条要求。

6.2.1.17  远/近台自动转换能力

   按图2连线,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500kHz、1000μV/m的输入信号,控制箱工

作于“罗盘修状态和“自动”位置,控制箱左/右频率均置于500 kHz.此时设备处于自动定向状态,指示器应指向0°。

    将测试仪的起落架开关扳到“起落架”位置,按下“信标信号”按钮,近台灯应亮。旋转模仿仪方位指针,指示器指针应同步旋转,当方位变化超过90°时,近台灯应熄灭。

6.2.1.18  选择性

    整机不测试,应由接收机的中频组件中3.6 MHz和15 MHz的滤波器保证。

6.2.1.19  连续工作能力

    按图2连线,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设备连续通电12h后,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2.19条要求;

    设备在连续通电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工作正常.

6.2.1.20  电源变化适应性

    按图2连线,将测试仪的交流或直流电压调至121V或30 V,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信号,在频率为200、500、700 kHz上,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2.20条要求。然后将测试仪交流、直流电压分别调至109V和24V,重复上述试验。

6.2.2  环境试验

6.2.2.1  低温试验

    按图2连线,将接收机不通电置于-"45℃低温箱内,恒温2h后开机测试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3.1.1条要求,其中方位准确度在200、500、700kHz频率上测试。

    设备关机后,再以0.7~1.0℃/min速率降温到-55℃恒温30 min后开机,将高频信号发生器的信号强度调到最高档,接收机应能工作。试验后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24 h,开机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2.1、5.2.2和5.2.3条要求。

6.2.2.2  高温试验

    按图2连线,接收机通电置于60℃高温箱内,恒温2h后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3.2条要求;其中方位准确度测量频率为290、500、700 kHz。试验后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12h.开机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准确度。

测量结果应符合5.2.1、5.2.2和5.2.3条要求。

6.2.2.3  常温低气压试验

    按图2连线,将接收机不通电置于低气压试验箱,气压降至2.5kpa规定值后,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500 kHz、40 μV/m的标准输入信号,调节控制箱音量控制旋钮,使输出音频电压为3V.用耳机监听30min,应无明显的喀啦声,并测量收讯灵敏度淀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2.1、5.2.2、5.2.3条要求。

6.2.2.4  恒定湿热试验

    将接收机不通电置于温度40℃、相对湿度90%~95%的湿热箱内,放置48 h后取出,按图2连线,在200、300、500、700、1300、1500 kHz频率上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在200、500、700 kHz频率上测量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收讯灵敏度和定向灵敏度应符合表4要求;方位准确度应符合5.2.3条要求。

    试验后,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12h后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

确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2.1、5.2.2、5.2.3条要求.

6.2.2.5  振动试验

    将带减震架的接收机和控制箱固定在振动台上,按图2连线,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信号,设备应工作正常;开启振动台,按5.3.5条规定在25、50、70 Hz各振40min;振动试验后对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应符合5.2.1、5.2.2、5.2.3条要求,并不应出现机械变形、断线、紧固件松动和结构件破损等现象。

6.2.2.6  冲击试验

    将带减震架的接收机固定在冲击台上,按图2连线.通过天线模仿仪给接收机输入信号,

设备应正常工作,开启冲击台,在通电情况下,以50 m/s2的加速度、60~70次/rain的冲击频率、冲击10000次.试验后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损I量结果应符合5.2.1、5.2.2、5.2.3条要求,并不应出现机械变形、断线、紧固件松动和结构件破损等现象.

6.2.2.7  运输试验

    将设备按包装文件要求包装完毕,固定于载重汽车上(汽车装载量为其载重量的1/3左右),在三级公路上,以30 km/h速度行驶300 km。试验后,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2.1、5.2.2和5.2.3条要求;并不应出现机械变形、断线、紧固件松动和结构件破损等现象。

6.2.3  可靠性试验

    可靠性试验方法见附录A(补充件)。

6.2.4  电磁兼容性试验

  电磁兼容性试验根据GJB 151.2中A1 b类要求的试验项目,按GJB 152中相应的测量

方法进行试验。

 

7检验规则

    检验分定型检验、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

7.1  定型检验

    定型检验是对设备定型时质量的全面考核,定型检验项目除包括交收、例行检验的全部项目外,订货方可增加必要的检验项目。

    定型检验全部项目满足要求,方可认为定型检验合格,定型检验样本的抽取,由供货、订货方共同确定。

7.2  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为逐批检验,检验程序和方法按GB 2828规定进行.其中:合格质量水平(AQL)

按B、C类不合格分别规定为6.5和15,检查水平(IL)规定为I,选用一次抽样方案。交收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6进行。

表6

序号

检验项目

定型检验

交收检验

例行检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格类别

l

收讯灵敏度

0

0

 

5.2.1

6.2.1

B

2

定向灵敏度

0

0

 

5.2.2

6.2.1.2

B

3

方位准确度

0

0

 

5.2.3

6.2.1.3

B


续表6

序号

检验项目

定型检验

交收检验

例行检验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格类别

4

定向速度

0

0

5.2.4

6.2.1.4

C

5

失  真

0

0

5.2.5

6.2.1.5

C

6

额定音频输出电压

0

0

5.2.6

6.2.1.6

C

7

音频响应

0

0

5.2.7

6.2.1.7

C

8

自动增益控制特性

0

0

5.2.8

6.2.1.8

C

9

中频抗拒比

0

0

5.2.9

6.2.1.9

C

10

象频抗拒比

0

0

5.2.10

6.2.1.10

C

1l

馈定时间

0

0

5.2.11

6.2.1.11

C

12

本振频率准确度

0

0

5.2.12

6.2.1.12

C

13

本振频率稳定度

0

0

5.2.13

6.2.1.13

C

14

自检功能

0

0

5.2.14

6.2.1.14

C

15

电源消耗

0

0

5.2.15

6.2.1.15.

C

16

接地电阻

0

0

5.2.16

6.2.1.16

C

17

远/近台自动转换能力

0

0

5.2.17

6.2.1.17

C

18

选择性

0

0

5.2.18

6.2.1.18

C

19

连续工作能力

0

0

5.2.19

6.2.1.19

C

20

电源变化适应性

0

0

5.2.20

6.2.1.20

C

2l

低  温

0

0

5.3.1

6.2.2.1

B

22

高  温

0

0

5.3.2

6.2.2.2

B

23

常温低气压

0

0

5.3.3

6.2.2.3

B

24

恒定湿热

0

0

5.3.4

6.2.2.4

B

25

振  动

0

0

5.3.5

6.2.2.5

C

26

冲  击

0

0

5.3.6

6.2.2.6

C

27

运  输

0

0

5.3.7

6.2.2.7

C

28

可靠性要求

0

5.4

6.2.3

29

电磁兼容性要求

0

5.5

6.2.4

    注:“0”表示必须检验的项目,

    交收检验判为合格整批接收f判为不合格整批拒收。拒收的不合格品经修理和校正后,经订货方同意可再次提交。再次提交批的检查方法由供、订货双方协商解决。

7.3例行检验

  例行检验在交收检验合格后进行,每季进行一次。例行检验程序和方法按GB 2829规定进行。其中: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按B、C类不合格分别规定为80和120.判别水平(DL)

规定为I.选用二次抽样方案。C类不合格判定数组为[SJ/T 10127-91 WL—8型无线电罗盘],B类不合格判定数组为

[SJ/T 10127-91 WL—8型无线电罗盘].例行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6进行。

    例行检验判为合格,则该周期内经交收检验合格的各批均可接收,判为不合格则该周期内经交收检验合格的各批均应拒收。已交付批应枧情况由供、订货双方协商解决。

    例行检验判为不合格,必须认真调查、分析原因,由供、订货双方协商解决并报告上级质量部门。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应有名称、型号、生产批号等标志,外包装箱应有贮运指示标志。

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相应的设计、工艺文件。

8.3  运输

    可采用空运、铁路、公路运输;运输应遵循外包装的指示标志要求。

8.4  贮存

    产品应在库房内贮存,库房室温应在0~35℃之间,相对湿度低于70%;库房应通风,不许阳光直接照射,空气中有害气体应符合环保规定。包装箱允许堆放,但不得超过四层。库存期为二年(自出厂日起)。

 

附  录A

WL—8型无线电罗盘可靠性试验方法

(补充件)

A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WL—8型无线电罗盘的可靠性试验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WL—8型无线电罗盘可靠性验证试验。

A 2  试验方案

    采用可修复定时截尾试验方案。具体方案按GB 5080.7的“5:7”方案进行。

A3  参数选取 

    MTBF下限值:ml=500 h;

    鉴别比:Dm=3;

生产方风险:α=20%;

    使用方风险:β=20%;

    截尾时间:T=1.46m0

    截尾失效致:r=3;

    受试子样效量:n=6。

A4  试验方法

A4.1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按图A1。


 

SJ/T 10127-91 WL—8型无线电罗盘

图A1

A4.2  试验要求

A4.2.1  按试验程序进行四个循环。冲击试验只在第一、三循环做,第一循环冲击2000次,第三循环冲击10000次。湿热试验只在第二、四循环做。

A 4.2.2  各试验循环施加电应力应符合表A1.

表A1

循    环

电    压

直流标称电压百分比数

90%

l00%

110%

l00%

交流标称电压百分比数

95%

100%

l05%

100%

 

A4.3试验方法

A 4.3.1低温试验

按图2连线,将接收机通电置于-30℃低温箱内,恒温2h后,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3.1.1条要求;其中方位准确度的测试频率为160、

850、1740 kHz.

低温试验后,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12h后再测上述三项指标.测量结果应符合

5.2.1、5.2.2和5.2.3条要求。

    在-45℃条件下,重复上述试验。  

A 4.3.2  高温试验

    按图2连线,将接收机通电置于+40℃高温箱内,恒温2h后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应符合5.3.2条要求。其中方位准确度的测试频率为160、850、

1740 kHz。

    高温试验后,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高温60℃试验后,恢复时间为4h)。

再复测上述三项指标。测量结果应符合5.2.1、5.2.2和5.2.3条要求。

    在+60℃条件下,重复上述试验。

A 4.3.3  恒定湿热试验

    按图2连线,将接收机置于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为90%~95%的湿热箱内,每隔2h通电2h,放置48 h后测量收讯灵敏度、定向灵敏度和方位准确度。测量结果收讯复敏度和定向灵敏度应符合表4要求;方位准确度应符合5.2.3条要求,其中收讯灵敏度和定向灵敏度的测试频率为200、300、500、750、1300、1500 kHz;方位准确度的测试频率为160、850.1740 kHz。

    试验后,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恢复12h后,复测上述三项指标。测试结果应符合

5.2.1、5.2.2和5.2.3条要求。

A 4.3.4  常温通电试验

    试验方法按6.2.1.19条进行。其中连续通电时间为14h。

A 4.3.5  振动试验

    试验方法按6.2.2.5条进行;其中在振动频率50 Hz和75 Hz上各振动1h。

A 4.3.6  冲击试验

    试验方法按6.2.2.6条进行。

A 4.4  失效判据

    在试验过程中,凡产品性能指标不满足规定要求、产品结构、部件、元器件产生变形、破损等均判为失效。

A 4.5  失效统计

A 4.5.1符合失效判据规定的每一失效,包括设计、工艺、元器件失效等独立失效、和未证实的相关失效均应计入失效数。

A 4.5.2  同时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失效的多重失效,应计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失效.

A 4.5.3  因失效修理,在寻找故障期间发现的失效,若不是由原失效引起的从属失效j又不能确认为非相关失效时,就应作为与失效同时出现的多重相关失效,应计入失效数。

A 4.5.4  还未判为失效时,不得更换或采取修改礴施。修理时,与判定失效部位无关的部位及元器件不得更换(证实由于别的元器件失效使其经受超过应力者除外)。否则,换件应计算一次失效。

A 4.5.5  试验中出现的间歇失效,经采取措施后,试验时间不得少于间歇失效第一次失效出

现的时间,直至试验截尾时间不再出现此类失效,间歇失效只计算第一次失效。

A 4.5.6  对典型失效,必须对所有受试子样及受试子样的母体采取有效措施,方可不计入失

效。否则出现一次计算一次失效。

A 4.5.7  独立失效引起的从属失效,不计入失效数。

A 4.5.8  由于安装损坏、意外事故、试验设备或仪器故障、操作错误、外加应力超过规定等引起的相关失效,不计入失效数。

A 4.5.9  有规定寿命期限的元器件,工作超过规定更换期限而未更换引起的失效,不计入失

效。

A 4.5.10  因为修理、更换一个良好的元器件后,若在下一次测试时,又出现了原先的失效症状,而且又不能证实替换上去的元器件有毛病,作为误判,不计入失效数,应另找失效原因。

A4.6   MTBF的计算及置信区间的估计

A 4.6.1  MTBF的计算

    MTBF的观察值:

SJ/T 10127-91 WL—8型无线电罗盘

A 4.6.2   MTBF置信区间估计

根据总失效数r0和置信区间,查表A2得出上、下限因子.

表A2

失  效  数

置  信  区  间  60%

80%上限因子

80%下限因子

1

4.481

0.334

2

2.426

0.467

3

1.954

0.544

4

1.742

0.595

5

1.618

0.632

6

1.537

0.661

7

1.479

0.684

8

1.435

0.703

 

MTBF验证值的上限、下限:

SJ/T 10127-91 WL—8型无线电罗盘

A 4.7  受试子样的复原

    作完可靠性试验的产品,进行装配整理,除对失效元器件必须更换外,对结构零件、元器件破裂、损坏、松动等予以更换或修复。按产品调试说明调整各项指标,进行常温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后可以出厂。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七六五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玉华、刘敏生、林文庆、张忠臣、李体皆、孙富山: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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