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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1 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时间:2012-5-28 14:42:50 作者:标准吧 来源:GB 阅读:2734次
GB 4706.1 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8 mm长的一段绝缘。将多股绞线中的一根导线丝分出,留在端子外,将其他的导线丝插入到接线端子内并夹紧。以每个可能的方向弯曲在外面的导线丝,不要在障碍附近形成急弯,也不要将绝缘向后撕扯。

    注:此试验也适用于接地导线。

    带电部件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不应接触。对于Ⅱ类结构,在带电部件和仅用附加绝缘与易触及金属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之间也不应接。

26.6       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应允许具有表1 3所示标称横截面积的导线连接。然而,如果使用了专门制备软线,则此接线端子只需适合于该种软线的连接。

表13 导线的标称横截面积

器具的额定电流IA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软线

用于固定布线的电缆

≤3

>3且≤6

>6且≤10

>10且≤16

>16且≤25

>25且≤32

>32且≤40

>40且≤63

0.5和0.75

0.75和1

1和1.5

1.5和2.5

2.5和4

4和6

6和10

10和16

1N 2.5

1~2.5

1~2.5

1.5 ~4

2.5~6

4~10

6~16

10 ~25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26.8  用于连接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包括接地端子,其位置应彼此靠近。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26.9  柱形接线端子的结构和被装设的位置,应使引入到孔中的导线端头是可见的,或是导线端头穿过螺纹孔的距离等于螺钉标称直径的一半,但至少为2.5 mm。

    通过视检和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6.10  用螺钉夹紧的接线端子和无螺钉接线端子,不应用于扁平双芯箔线的连接,除非这种箔线的端头装有一个适合与螺钉接线端子一起使用的装置。

    通过视检,并且通过对连接施加5N的拉力确定其是否合格。

    试验后,连接不应出现本部分含义的损坏。

26.11  带Y型连接或Z型连接的器具,可以使用钎焊、熔焊、压接或类似的连接方法来进行外部导线的连接。对Ⅱ类器具,导线定位或固定的可靠性不得单一地依赖于钎焊、压接或熔焊。然而,如果有挡板,即使导线从钎焊、熔解焊或熔焊的结合点上脱开,或是从压接的连接处滑出,也不能使带电部件与其他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小到低于附加绝缘的规定值,则也可以单一地使用钎焊、熔焊或压接的方法来连接。

    注1:除了箔线以外,其它导线在被焊接之前勾进接线端子的孔眼,只要导线穿过的孔眼不过大,则认为是一种合适的保持导线在位的方法。

注2:在接线端子附近的固定装置,如果能同时夹紧软线的绝缘和导线,则被认为是一种合适的附加固定方式。

通过视检和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 7接地措施

27.1万一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0I类和I类器具的易触及金属部件,应永久并可靠地连接到器具内的一个接地端子,或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触点。

    接地端子和接地触点不应连接到中性接线端子。

    0类、Ⅱ类和Ⅲ类器具,不应有接地措施。

    除非是保护特低电压电路,否则安全特低电压电路不应接地。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注1:如果易触及金属部件,用连接到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的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屏蔽开,则不认为万一绝缘失效它们可能带电。

    注2:未经受21.1试验的装饰罩盖,其后面的金属部件被认为是易触及金属部件。

27.2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应充分牢固,以防止意外松动。

    注1:一般说来,除一些柱型接线端子以外,通常用于载流接线端子的结构,提供了足够的回弹性能以满足该要求。

    对其他的结构,有必要采取特殊的措施,如使用一个不可能因偶然的疏忽而被拆除的零件。

    用于连接外部等电位导线的接线端子,应允许连接从2.5mm:一6rm2的标称横截面积的导线,并且它不应用来提供器具不同部件之间的接地连续性。不借助工具的帮助应不能松开这些导线。

    注2:电源软线中的接地导线,不认为是等电位连接导线。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27.3  如果带有接地连接的可拆卸部件插入到器具的另一部分中,共接地连接应在载流连接之前完成,当拔出部件时,接地连接应在载流连接断开之后断开。

    带电源软线的器具,其接线端子或软线固定装置与接线端子之间导线长度的设置,应使得如果软线从软线固定装置中滑出,载流导线在接地导线之前先绷紧。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27.4  打算连接外部导线的接地端子,其所有零件都不应由于与接地导线的铜接触,或与其他金属接触而引起腐蚀危险。

    用来提供接地连续性的部件,应是具有足够耐腐蚀的金属,但金属框架或外壳部件除外。如果这些部件是钢制的,则应在本体表面上提供厚度至少为5pm的电镀层。

    注1:在冷态工作下的纯铜制件或含铜量不少于58%的铜合金制件,对其他的部件其含铜量不少于50%,和含铬量至少为13%的不锈钢制件,都认为是足够耐腐蚀的。

    注2:钢制件的本体表面,特指可能传递故障电流的那些表面,在评估这种表面时,要考虑到此零件外形有关的镀层厚度。在有疑问时,可按GB/T 4956(idtIS0 2178)或GB/T 6462(eqv IS0 1463)的规定测量镀层厚度。

    对仅打算用来提供或传递接压力的带镀层或不带镀层的钢制件,应是充分防锈的。

    注3:提供接地连续性的零件和只打算提供或传递接触压力的零件示例在图10中给出。

    注4:经受如铬酸盐转化涂层处理的零件,通常不被认为是足够耐腐蚀的,但这些零件可甩来提供或传递接触压力。

    如果接地端子的主体是铝或铝合金制造的框架或外壳的一部分,则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由于铜与铝或铝合金的接触而引起的腐蚀危险。

    通过视检和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7.5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值。

    如果在保护特低电压电路里,其基本绝缘的电气间隙是基于器具的额定电压而规定的,那么本要求不适用于在保护特低电压电路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装置。

    通过下述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从空载电压不超过12 V(交流或直流)的电源取得电流,并且该电流等于器具额定电流1.5倍或25 A(两者中取较大者).让该电流轮流在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每个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通过。

    在器具的接地端子或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触点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测量电压降。由电流和该电压降计算出电阻,该电阻值不应超过O.1Q。

    注1:在有疑问情况下,试验要一直进行到稳定状态建立。

    注2:电源软线的电阻不包括在此测量之中。

    注3:注意在试验时,要使测量探棒顶端与金属部件之间的接触电阻不影响试验结果。

27.6  手持式器具中印刷电路板上的印刷线路不应用来提供接地连续性。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在其他器具中提供接地连续性:

    一至少存在具有独立焊点的两条线路,并且对于每个电路器具应满足27.5的要求;

    一印刷电路板的材料符合IEC 60249-2-4或IEC 60249-2-5的规定。

    通过视检和相关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GB 4706.1-2005/IEC 60335-1:  2004(Ed4.1)

2 8螺钉和连接

28.1失效可能会影响符合本部分的紧固装置、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

    用于此目的的螺钉,不能由像锌或铝那些软的,或易于蠕变的金属制造。如果它们是用绝缘材料制成的,则应有至少为3 mm的标称直径,而且不应用于任何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

    用于电气连接或提供接地连续性连接的螺钉,应旋人金属之中。

    如果这些螺钉用金属螺钉置换能损害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则这些螺钉不能用绝缘材料制造。在更换具有X型连接的电源软线时或用户维护保养时可取下的螺钉,如果它们用金属螺钉置换能损害基本绝缘,则其应不用绝缘材料制造。

    通过视检和下述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如有下述情况,要对螺钉和螺母进行测试:

    一用于电气连接;

    一用于接地件连续连接,除非至少使用了两个螺钉或螺母;

    一可能被紧固:

    在用户维护保养期间;

    在替换X型连接的电源软线期间;

    在器具安装期间。

    螺钉和螺母不能用猛力来拧紧和松开:

    一对与绝缘材料的螺纹啮合的螺钉拧紧、松开各1 0次。

    一对螺母和其它螺钉拧紧、松开各5次。

    与绝缘材料的螺纹啮合的螺钉,每次都应完全地拧出和拧入。

    在试验接线端子的螺钉和螺母时,将表1 3规定的最大横截面积的电缆或软线置于此接线端子之中。在每次拧紧之前都要重新放置。

通过使用合适的螺丝刀、扳手或特殊扳子,并施加表14表示的力矩来进行此试验。

表14 实验螺钉和螺母用的力矩

螺钉的标称直径(螺纹外径)/mm

力矩/Nm

I

≤2.8

0.2

0.4

0.4

>2.8且≤3.0

0.25

0.5

0.5

>3.0且≤3.2

0.3

0.6

0.5

>3.2且≤3.6    ~

0.4

0.8

0.6

>3.6且≤4.1

0.7

1.2

0.6

>4.1且≤4.7

0.8

1.8

0.9

>4.7且≤5.3

0.8

2.0

1.0

>5.3

 

2.5

1.25

表中第1栏适用于:拧紧时,螺钉不从孔中突出来的无头金属螺钉。

第Ⅱ栏适用于:

一螺母和其它金属螺钉;

一具有下述特点的绝缘材料制造的螺钉:

.螺钉头对边尺寸超过螺纹外径的六角头螺钉;

    .内键槽对角尺寸超过螺纹外径的带内键槽圆柱头螺钉;

    .槽长超过螺纹外径1.5倍的直槽或十字槽有头螺钉。

    第Ⅲ栏适用于:绝缘材料的其他螺钉。

    不应出现影响此紧固装置或电气连接继续使用的损坏。

28.2  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的结构,应使接触压力不通过那些易于收缩或变形的绝缘材料来传递,除非金属零件有足够的回弹力能补偿绝缘材料任何可能的收缩或变形。

    注:陶瓷材料是不易收缩或变形的。

    本要求不适用于电路中载流不超过0.5 A的电气连接装置。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28.3如果宽螺距(金属板)螺钉是将载流部件夹紧在一起的,则其仅用于电气连接。

    如果自攻螺钉能形成一个完全标准的机械螺纹,则其仅用于电气连接。这种螺钉如果可能由用户或安装者操作,则除非其螺纹是挤压成型,否则不应使用。

    只要在正常使用中不需要改变连接,并且在每个连接处至少使用两个螺钉,则自攻螺钉和宽螺距螺钉可以用来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28.4  在器具的不同部件之间进行机械连接的螺钉和螺母,如果它们也进行电气连接,或提供接地连续性连接,则应可靠固定,防止松动。

    注1:如果该连接至少使用了两个螺钉,或如果提供了一个替代的接地电路,则此要求不适用于该接地电路中的螺钉。

    注2:弹簧垫圈、锁紧垫圈和作为螺钉头一部分的冠型锁定装置,可提供满意的保障。

    注3:受热软化的密封剂.只能对在正常使用中不承受扭力的螺钉连接处提供满意的保障。

    用于电气连接或提供接地连续性连接的铆钉,如果这些连接在正常使用中承受扭力,则应可靠固定以防止松动。

    注4:这一要求并不意味着必须使用一个以上的铆钉来提供接地连续性。

    注5:非圆形的铆钉杆或有一个合适的槽口,可以认为是足够的。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2 9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器具的结构应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足够承受器具可能经受的电气应力。

    通过29.1~29.3的要求和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如墨在印刷电路板上使用涂层保护微观环境(A类涂层)或提供基本绝缘(B类涂层),附录J适用。

使用A类涂层的微观环境中,1级污染沉积。使用B类涂层,则对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不做要求。 

    注1:本要求和试验以GB/T 16935.1 (idt IEC 60664-1)为基础.从该标准可得到更多信息。

    注2:对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的评定必须分别进行。

29.1 考虑到表15中过电压类别的额定脉冲电压,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16中的规定值,除非基本绝缘功塑警终的电气间隙满足第14章的脉冲电压试验。但如果结构中距离受磨损、变形、部件运动或装配影响时,则额定脉冲电压为1 500 V或更高时所对应的电气间隙要增加0.5 mm,并且脉冲电压实验不适用。

    在微观环境为3级污染沉积或在0类0 I类器具的基本绝缘上,脉冲电压试验不适用。

    注1:  用该试验的例子如带刚性部件或模制定位部件的结构。

    距离可能会被影响的例子是含有焊接、搭锁、螺钉端子和电机绕组电气间隙的结构。

    器具属于Ⅱ类过电压类别。

    注2:如果电路由器具内特别的装置保护,如符合GB18802.1(idt IEC 61643-1)的浪涌抑制装置,可应用I类过电压类别。

注3:附录K给出了关于过电压类别的信息。

表15 额定脉冲电压

额定电压/V

额定脉冲电压/V

过电压类别Ⅰ

过电压类别Ⅱ

过电压类别Ⅲ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50且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150

150>且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300

330

800

1500

500

1500

2500

800

2500

4000

注1:对于多相器具,以相线对中性线或相线对地线的电压作为额定电压。

注2:这些值是基于器具不会产生高于所规定的过电压的假设。如果产生更高的过电压,电气间隙必须相应增加。

 

 

额定脉冲电压/V

最小电器间隙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mm

330

500

800

1500

2500

4000

6000

8000

10000

0.5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0.5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0.5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0.5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1.5

3.0

5.5

8.0

11.0

a 规定值仅适用于空气中电气间隙。

b 出于时间操作的情况,不采用GB/T 168935.1(idt IEC 60664-1)中规定的更小气间隙,例如批量产品的公差。

c 污染等级为3时,该值增加到0.8mm。

    通过测量和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在装配时可拧紧到不同位置的部件,如六角螺母之类,和可活动部件要被置于最不利的位置上。

    除电热组件的裸露导线外,测量时施加一个作用力于裸露导线和易触及表面以尽量减少电气间隙。该作用力数值如下:

    一对裸露导线,为2N。

    一对易触及表面,为30 N。

    该力通过IEC 61032的B型试验探棒施加。窄孔假定为被金属平板盖住。

    注4:测量电气间隙的方法按GB/T 16935.1(idt IEC 60664-1)规定进行。

    注5:附录L给出了评定电气间隙的程序。

29.1.1  基本绝缘的电气间隙应足以承受正常使用期间出现的过电压,应考虑额定脉冲电压。表16的值是适用的。

    注:过电压可能来源于外部电源或开关动作。

    如果微环境为1级污染,管状外鞘电热组件端子的电气间隙可减小到1.0 mm。

    绕组漆包线导线被假定为裸露导线。

    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9.1.2附加绝缘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16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

    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9.1.3  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1 6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但用下一个更高等级的额定脉冲电压值作为基准。

    注:对于双重绝缘.当在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之间无中间导电部件时,电气间隙通过带电部件和易触及表面测量,该绝缘系统认为是如图1 1所示的加强绝缘。

    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9.1.4  对于功能性绝缘,表1 6的值是适用的。但如该功能性绝缘被短路时器具仍符合第1 9章要求,则不规定其电气间隙。绕组漆包线导体,作为裸露导体考虑,不需要测量在漆包线交叉点上的电气间隙。

    PTC电热元件表面之间的电气间隙可减小至1mm。

    通过测量,如果需要,通过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29.1.5  对于工作电压高于额定电压的器具,例如在升压变压器的次级,或存在谐振电压,用于确定表16电气间隙的电压应是额定脉冲电压与工作电压峰值和额定电压峰值之差的和。

    注1:表16的电气间隙中间值可由插值法确定。

    注2:如果用以确定电气间隙的电压高于10 000 V,则在GB/T 16939.1(idt IEC 60664.1)表2指明的A类电气间隙值适用。

    如果降压变压器的次级绕组接地,或在初级与次级绕组问有接地屏蔽层,次级端基本绝缘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16的规定值,但使用下一个更低的额定脉冲电压值作为基准。

    注3:不带接地屏蔽层或次级不接地的隔离变压器的使用不允许减小额定脉冲电压值。

    对于供电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电路,例如变压器的次级,功能性绝缘的电气间隙基于其工作电压,该工作电压在表15中是作为额定电压使用的。

    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9.2器具的结构应使其爬电距离不小于与其工作电压相应的值,并考虑其材料组和荇染等级。

    注1:连接到中性线部件的工作电压值与连接到相线部件工作电压值是一样的。

    用2级污染,除非:

    一采取了预防措施保护绝缘,此时适用1级污染。

    一绝缘经受导电性污染,此时适用3级污染。

    注2:附录M给出了污染等级的解释。

    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注3:测量爬电距离的方法按GB/T 16935.1 (idt IEC 60664-1)规定进行。

    在装配时可拧紧到不同位置的部件,如六角螺母之类,和可活动部件要被置于最不利的位置上。

    除电热元件的裸露导线外,测量时施加一个作用力于裸露导线和易触及表面以尽量减小爬电距离。该作用力数值如下:

    一对裸露导线,为2 N;

    一对易触及表面,为30 N。

    该力通过IEC 61032的B型试验探棒施加。

    由GB/T 16935.1(idt IEC 60664-1)的2.7.1.3给出的材料组与相对漏电起痕指数(CTI)值之间的关系,如下所示:

    一材料组I:600≤CTI;

    一材料组Ⅱ:400≤CTI<600;

    一材料组Ⅲa:175≤CT<400;

    一材料组Ⅲb:100<CTl<175;

    这些CTI值根据IEC 60112使用溶液A得到。如果不知道材料的CTI值,按附录N在规定的CTI值进行耐漏电起痕指数(PTI)试验,以确定材料组。

注4:IEC 60112的相对漏电起痕指数(CTI)试验,其设计是为了在该试验条件下比较各种绝缘材料的性能,即含水污染物液滴落在引起电解传导的水平表面上。它给出了定性的比较,但在绝缘材料有形成漏电起痕的倾向时,它也给出了定量的比较,即相对漏电起痕指数。

    注5:附录L给出了爬电距离的评定程序。

29.2.1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不应小于表17的规定值。

除了1级污染外,如果第14章的试验用来检查特殊的电气间隙,相应的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16规定的电气间隙的最小尺寸。

表17 基本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

 

爬电距离/mm

工作电压/V

 

枵染等级2

污染等级3

污染等级1

材料组

材料组

I

Ⅲa/Ⅲb

I

Ⅲa/Ⅲb

≤50

>50且<125

>125且≤250

>250且<400

>400且<500

>500且<800

>800且<1 000

>1 000且<1250

>1 250且<1 600

>1 600且<2 000

>2 000且≤2 500

>2 500且≤3 200

>3 200且<4 000

>4 000且<5 000

>5 000且<6 300

>6 300且≤8 000

>8 000且<10 000

>10 000且≤12 500

0.2

0.3

0.6

1.0

1.3

1.8

2.4

3.2

4.2

5.6

7.5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0.6

0.8

1.3

2.0

2.5

3.2

4.0

5.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0.9

1.1

1.8

2.8

3.6

4.5

5.6

7.1

9.0

11.0

14.0

18.0

22.0

28.0

36.0

45.0

56.0

71.0

1.2

1.5

2.5

4.0

5.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5

1.9

3.2

5.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7

2.1

3.6

5.6

7.1

9.0

11.0

14.0

18.0

22.0

28.0

36.0

45.0

56.0

71.0

90.0

110.0

140.0

1.8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2.4

4.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注1:绕组掭包线认为是裸露导线,但考虑到29. 1.1的要求,爬电距离不必大干表16规定的相应电气间隙。

注2:对于不会发生漏电起痕的玻璃,陶瓷和其它无机绝缘材料,爬电距离不必大于相应的电气间隙。

注3:除了隔离变压器的次级电路,工作电压不认为小于器具的额定电压。

a  如果工作电压不超过50 V,允许使用材料组IIlb。

    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9.2.2附加绝缘的爬电距离至少为表17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

    注:表17的注1和注2不适用。

    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9.2.3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至少为表17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的两倍。

    注:表17的注I和注2不适用。

    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9.2.4  功能性绝缘的爬电距离不应小于表18的规定值。但如该功能性绝缘被短路时器具仍符合第1 9章要求,爬电距离可减小。

 

爬电距离/mm

工作电压/V

 

枵染等级2

污染等级3

污染等级1

材料组

材料组

I

Ⅲa/Ⅲb

I

Ⅲa/Ⅲb

≤50

>50且≤125

>125且<250

>250且<400b

>400且≤500

>500且<800

>800且<1 000

>1 000且≤1 250

>1 250且<1 600

>1 600且<2 000

>2 000且<2 500

>2 500且<3 200

>3 200且<4 000

>4 000且≤5 000

>5 000且≤6 300

>6 300且<8 000

>8 000且≤10 000

>10 000且≤12 500

0.2

0.3

0.4

0.8

1.0

1.8

2.4

3.2

4.2

5.6

7.5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0.6

0.7

1.0

 1.6

2.0

3.2

4.0

5.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0.8

1.0

1.4

2.2

2.8

4.5

5.6

7.1

9.0

11.0

14.0

18.0

22.0

28.0

36.0

45.0

56.0

71.0

1.1

 1.4

2.0

3.2

4.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4

 1.8

2.5

4.0

5.0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

2.0

2.8

4.5

5.6

9.0

11.0

14.0

18.0

22.0

28.0

36.0

45.0

56.0

71.0

90.0

110.0

140.0

1.8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2.2

 3.2

5.0

6.3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注1:对于工作电压小于250 V且污染等级1和2的PTC电热组件.PTC材料表面上的爬电距离不必大于相应的电气间隙,但其端子间的爬电距离按本规定。

注2:对于不会发生漏电起痕的玻璃、陶瓷和其它无机绝缘材料,爬电距离不必大于相应的电气间隙。

a  如果工作电压不超过50v.允许使用材料组nIb。

b  额定电压为380 V_415 V的器具,其相线间工作电压为>250 V且<400 V。

通过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29.3附加绝缘与加强绝缘应有足够的厚度,或有足够的层数,以经受器具在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

    通过下述内容确定其是否合格:

    一依据29.3.1的测量方法,或

    一依据29.3.2进行电气强度试验,如果由一层以上绝缘(天然云母或类似的鳞状材料除外)组成,或一依据29.3.3进行电气强度试验,评估合成材料的热性能。

29.3.1绝缘应具备的最低厚度

    一附加绝缘为1mm;

    一加强绝缘为2 mm。

29.3.2每一层材料都应进行16.3针对附加绝缘的电气强度试验。附加绝缘至少应由两层材料组成,加强绝缘至少有3层。

29.3.3绝缘要依据GB/T 2423.2(idt IEC 60068-2-2)的Bb试验进行48h的干热试验,温度为第1 9章所进行的试验中测量到的最大温升值加上50 K。在试验周期最后,在该试验温度下器具进行16.3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冷却至室温后,也应进行16.3的电气强度试验。

如果在第1 9章的试验中所测到的温升没有超过表3的规定值,则不进行GB/T 2423.2(idt IEC60068-2-2)的试验。

3 0耐热和耐燃

30.1  对于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外部零件、用来支撑带电部件(包括连接)的绝缘材料零件以及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材料零件,共恶化可导致器具不符合本标准,应充分耐热。

    本要求不适用于软线或内部布线的绝缘或护套。

    通过按IEC 60695-10-2对有关的部件进行球压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该试验在烘箱内进行,烘箱温度为40℃±2℃加上第1 1章试验期间确定的最大温升,但该温度应至少:

    一对外部零件为:75℃±2 0C

    一对支撑带电部件的零件为:125℃±2℃

    然而,对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材料零件,该试验在25℃±2 0C加上第19章试验期间确定的最高温升的温度下进行(如果此值是较高的话)。只要19.4的试验是通过非自复位保护装置的动作而终止的,并且必须取下盖子或使用工具去复位它,则不考虑其19.4的温升。

    注1:对线圈骨架,只有那些用来支撑或保持接线端子在位的零件才经受该试验。

    注2:该试验不在陶瓷零件上进行。

    注3:耐热试验的选择和顺序如图0.1所示。

30.2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是具有抵抗力的。

    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旋钮以及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传播由器具内部产生火焰的其他零件。

    通过30.2.1的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合格,另外:

    一对有人照管的器具,30.2.2用;

    一对无人照管的器具,30.2.3用。

    对于印刷电路板的基材,通过30.2.4的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该试验在器具上取下的非金属材料部件上进行。当进行灼热丝试验时,它们按正常使用时的方位放置。

    这些试验不在电线绝缘上进行。

    注:耐燃试验的选择和顺序如图0.2所示。

30.2.1非金属材料部件承受GB/T 5169.11(idt IEC 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根据GB/T 5169.16(idt IEC 60695-11-10),材料类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IS0 9772对HBF类材料的规定,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30.2.2  对有人照管下工作的器具,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 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 (idt IEC 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在如下条件下进行:

    一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5 A的连接件,750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一其他连接件,660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注1:元件的触点如开关触点被认为是连接件。

    注2:灼热丝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

    该试验不适用于:

    一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

    一支撑19.11.1所述低功率电路中的连接件的部件;

    一印刷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一印刷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

一距这些连接处3mm内的部件;

一手持式器具;

    一必须用手或脚保持通电的器具;

    一持续用手加载的器具。

    拄3: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器。

30.2.3工作时无人照管的器具按30.2.3.1和30.2.3.2的规定进行试验。但该试验不适用于:

    一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

    一支撑19.11.1所述低功率电路中的连接件的部件;

    一印刷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一印刷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

    一距这些连接处3mm内的部件;

    注: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器。

30.2.3.1  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 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距这些连接处3 mm范围内的绝缘材料,其灼热丝的燃烧指数(按GB/T 5169.12(idt IEC 60695-2-12)至少为850℃,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30.2.3.2  支撑载流连接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距这些连接处3 mm范围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idt IEC 60695-2-11)灼热丝试验。但是,按GB/T 5169.13(idt IEC 60695-2-13)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至少达到下列起燃温度值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一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 A的连接件.7750C;

    一其他连接件,675℃试验样品不应厚于相关部件。

    当进行GB/T 5169.11 (idt IEC 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温度如下:

    一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 A的连接件,750℃;

    一其他连接件,650℃;

    注1:元件的触点如开关触点被认为是连接件。

    注2: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

    可经受GB/T 5169.11(idt IEC 60695-2-11)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的火焰持续超过2s的部件,进行下述附加试验。该连接件上方20 mm直径.50 mm高的圆柱范围内的部件,进行附录E的针焰试验。但用符合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部件不需进行试验。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材料类别按GB/T 5169.16(idt IEC 60695-11-10)为V-O或V-1的部件不进行针焰试验。.

30.2.4  对于印刷电路板的基材,进行附录E的针焰试验。将印刷电路板按照正常使用时的方位进行放置,火焰施加于板上正常使用定位时散热效果最差的边缘。

    注:试验可在安装了元件的电路板上进行。但不考虑元件的着火。

    试验不进行于:

    —19.11.1所述低功率电路的印刷电路板;

    一下列情况内的印刷电路板:

    .防火或防火星的金属外壳;

    .手持武器具;

    .必须用手或脚保持通电的器具;

    .连续用手加载的器具;

一在试样不厚于印刷电路板的情况下,按GB/T 5169.16(idt IEC 60695-11-10)类别为V-O或V-I的材料。

3 1防锈

    生锈可能导致器具不能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铁质零件,应具有足够的防锈能力。

    注:必要时,在特殊要求中规定各项试验内容。

3 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器具不应放出有害的射线,或出现毒性或类似的危险。

    注:必要时,在特殊要求中规定试验。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关键词

C:GB厂r12113(idtIEC60990)图4电路;

1:易触及部件;

2:不易触及金属部件;

3:基本绝缘;

4:附加绝缘;

5:双重绝缘;

6:加强绝缘。

图1单相连接的Ⅱ类器具在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的测量电路图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关键词

C:GBFT12113(idtIEC60990)图4电路。

图2单相连接的非Ⅱ类器具在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的测量电路图

GB 4706.1-2005/IEC 60335-1:  2004(Ed4.1)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D是对外部负载提供最大功率超过15 W的距供电电源的最远点。

A和B是对外部负载提供最大功率不超过15W的距供电电源的最近点,这些是低功率点。

A和B点分别C短路。

在适用时,19.11.2中规定的故障情况a)至f)可逐个施加在Z1、22、23, 26和27上。

图6带有低功率点的电子电路的示例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关键词

A:绝缘材料;

B:弹簧08 mm;

C:拉环。

图7试验指甲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关键词

A:摆动轴;

B:摆动架;

C:配重;

D:试样;

E:可调安装板;

F:可调托架;

G:负载。

图8弯曲试验装置

合格结构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牢固地拧在器具上的双头螺栓结构示意图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绝缘材料制造的器具部件且其形状    夹紧构件之一被固定在器具上的结构示意图

明显状明显地构成软线 

夹紧用的一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注:夹紧螺钉可旋入器具上的螺纹孔或穿过孔后用螺母紧固。

不合格结构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部件没有可靠地固定到器具上的结构示意图

    注:夹紧螺钉可旋人器具上的螺纹子L或穿过子L后用螺母紧固。

图9导线固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关键词

1:提供接地连续性的部件;

2:提供或传递接触压力的部件。

图1 0接地端子部分的示例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空气       固体绝缘

    关键词

    1:未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件;

    2:外壳;

    3:已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件;

    4:未接地的不可触及金属部件。

    带电部件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彼此分开,并且部分带电体被一有孔的塑料外壳包围,部分被空气包围,并接触到固体绝缘。在该结构中还带有一片不可触及的金属片。有两个金属盖子,其中一个接地。

    绝缘类型    电气问隙

    基本绝缘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A

功能绝缘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D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F

附加绝缘    DE

            FG

加强绝缘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K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J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l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C

注:如果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D或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F的电气间隙满足对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的要求,可不测量附加绝缘DE或FG的电气间隙。

    图1 1电气间隙的示例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例行试验

引言

    例行试验是打算由制造商在每个器具上进行,该试验用于监测有可能危及产品安全的生产波动。

通常例行试验是在装配后的整机上进行,但如果随后的生产过程不会影响到试验结果的话,则制造商也可以在生产过程中的适当的阶段进行这些试验。

    注:如果组件在它们制造时已预先经受了例行试验,则不再对组件进行这些试验。

    如果安全等级等同于本附录中规定的试验,制造商也可使用不同的例行试验方法。

    这些试验从工程的角度考虑,有些试验是不可行或不适合的,因此这些试验可不进行。

    如果一个产品未通过某项试验,则要在返工或返修后重新进行该项试验。

A.1  接地连续性试验

    一个来自空载电压不超过12 V的电源(a.c或d.c.)的至少10 A的电流,通过每个易触及接地金属部件和下述部位之间。

    一对0I类器具和打算永久连接到固定布线的I类器具,接地端子;

    一对其它I类器具:

    接地插脚或插头的接地触点;

    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插脚。

    测量电压降并算出电阻,电阻不应超过

    一对带电源软线的器具,0.2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或0.1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加上电源软线的电阻。

    一对其它器具,0.1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注1:该试验仅在能测量电压降的期间进行。

    注2:注意确保测量探针尖端和试验中的金属部件之间的接触电阻不会影响试验结果。

A.2  电气强度试验

    器具的绝缘要承受频率为50 Hz或60 Hz基本正弦波的电压1s。试验电压值和施加位置在表A.1中列出。

表A.1试验电压

施加位置

试验电压/V

0类器具,0I类器具,I类器具和Ⅱ类器具

Ⅲ类器具

 

额定电压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150

>150

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

其间仅用基本绝缘隔离的

其间用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隔离的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800

2000

1000

2500

400

-

a  本试验不适用于0类器具。

b  对0I类器具和I类器具,如果认为本试验不适当,则不需在Ⅱ类结构部分上进行本试验。

    注1:为了确保试验电压施加在所有相应的绝缘上,如继电器控制的电热元件,也许有必要使器具在试验期间处于工作状态。

    不应出现击穿。当在试验电路中电流超过5 mA时,假定已出现击穿。但是,对带有高泄漏电流的器具,该限值可增至30 mA。

    注2:试验电路中装有一电流传感器,在电流超过限值时跳闸。

    注3:高压变压器能在限制电流下保持规定的电压。

    注4:可以表中所列值的1.5倍的直流电压代替交流电压对绝缘进行电气强度试验。频率小于5 Hz的交流电压就认为是直流电压。

A.3  功能试验

    如果元件的错接或返修元件会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则通过视检或适当的试验来检查器具功能是否正。

注:例如.认电动机的正确旋转方向和互锁开关的适当操作。不必进行热控制器和保护装置的试验。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由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

本部分的下述修改适用于由器具内部设置的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

    注:本附录不适用于电池充电器(GB 4706.18 (idtIEC 60335-2-29》。

3  定义

3.1.9

    正常工作:器具要在下述条件下工作:

    一器具由电力充足的电池供电,在相应特殊要求规定的条件下工作;

    一电池最初要放电到使器具不能工作的程度,然后给器具充电;

    一如果可能,使电池处于最初未充电而器具不能工作的状态,电源通过电池充电器向器具供电,器具按相应特殊要求规定的条件工作;

    一如果器具两个可互相拆卸的部件之间存在电感耦合效应,则器具应拆除可拆卸部件后由电网供电。

3.6.2

    注:在废弃器具之前t为了废弃电池而必须拆下某一部件,即使使用说明中指出这一部件应被拆下,则也认为其是不可拆卸部件。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5.101当器具由电网供电时,它们应按对电动器具的规定对这些器具进行试验。

7  标志和使用说明

7.1打算由用户来更换电池的器具,电池间室应标示电池的电压值和端子的极性。

    注1:如果使用颜色区别极性,则正极使用红色标识,负极使用黑色标识。

    注2:不能用颜色作为唯一的极性指示。

7.12使用说明应给出有关充电的信息。

    打算由用户更换电池的器具,其使用说明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电池的型号;

    一电池极性的排列方位;

    一更换电池的方法;

    一废弃电池安全处置的详细说明;

    一禁止使用不可充电电池的警告语;

    一处理电池漏液的方法。

    器具所装的电池含有对环境有害的材料时,器具使用说明应给出怎样取出电池的详细步骤并应指出:

    一在废弃器具前,必须将电池从器具中取出;

    一在取出电池时,器具必须要断电;

    一电池应安全地处置。

7.15除了电池本身所带的标志外,其余标志应标在器具与电网连接的那一部分上。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 4706.1-2005/IEC 60335-1:  2004(Ed4.1)

8.2  对于说明提到可由用户更换电池的器具,在带电部件与电池问室的内表面之间仅需设置基本绝缘。如果未装电池器具也能工作,则要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1 1  发热

11.7  电池按使用说明中规定的时间充电或充电24 h,取其时间较长者。

1 9  非正常工作

19.1器具还承受19.101、19.102和19.103的试验。

19.10不适用。

19.101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168 h,在该期间持续地对电池进行充电。

19.102  对于不借助于工具就可以将电池取出的器具,且装有能用细直棒短路的接线端子,则在电池充

满电的情况下,将该电池的这些端子短路。

19.103  由用户更换电池的器具,在将电池取出或使其处于结构所允许的任一位置处,让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

2 1  机械强度

21.101带有插入插座用的插脚的器具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通过让装有插脚的器具那一部分承受GB 2423.8(idt IEC 60068-2-32)方法2的自由跌落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合格。

    跌落次数:

    一如果该部分的质量不超过250 g,为100次;

    一如果该部分的质量超过250 g.为50次。

    试验后,应符合8.1、15.1.1、16.3和第29章的要求。

2 2  结构

22.3

    注:带有插入插座用的插脚的器具尽可能地以全部装配好的状况进行试验。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25.13工作在安全特低电压的互连软线不要求附加衬垫或衬套。

3 0  耐热、耐燃

30.2对于在充电期间连接到电网上的器具部件,30.2.3适用,对于其他部件,30.2.2适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在电动机上进行的老化试验

在对电动机绕组的绝缘温度分类有疑问的时候,本附录适用,例如:

一如果电动机绕组温升超过表3中的规定值;

一当众所周知的绝缘材料以一种非常规的方法使用时;

一不同温度类别的材料组合用在一个温度比所用的最低材料所允许的温度高的地方;

一当材料被用于没有足够经验的领域,例如:用在具有整芯绝缘的电动机中。

试验在六个电动机试样上进行。

将每个电动机的转子堵住,并让电流分别从转子绕组和定子绕组中通过。电流使相应绕组的温度等于在第1 1章试验期间测得的最大温升值再增加25 K,这一温度以表C.1中所列的这些值之一为增幅再次升高。通过这一电流所对应的持续总时间在表中给出。

表C.1试验条件

温度增加值/K

总时间/h

0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3

pa

10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3

0.5p

20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3

0.25p

30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3

0.125p

  注:由制造商选择温度增加值。

  a    p为8 000,除非在本标准相应的特殊要求中另有规定。

 

    总时间被分为四个相等的时间阶段,每个时间段之后都按照15.3的要求,对电动机实施48 h的潮湿试验。在最后一次潮湿试验后,绝缘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但试验电压降到规定值的50%。

    在每一个时间段终了之时,并在随后的潮湿试验之前,要按13.2规定测量绝缘系统的泄漏电流,所有在试验中不构成绝缘系统一部分的组件,在进行泄漏电流测量之前都被断开。

    其泄漏电流不应超过0.5 mA。

    如果六个电动机中只有一个在第一阶段失败,该失效可以忽略。

    如果六个电动机中的一个,在第二时间段、第三时间段或第四时间段期间出现失效,则其余五个电动机要经受第五个时间段的试验。随后进行潮湿试验和电气强度试验。

    剩余的五个电动机应通过该试验。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电动机热保护器

    本附录适用于带有内置式热保护器的电动器具。

    在电动机转子堵转的情况下,对器具施加额定电压。

    试验持续时间如下:

    一带有自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工作300次或72h,两者取先出现的情况,除非对可能永久承受电源电压的电动机,持续时间为432 h。

    一带有非自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工作30次。每次动作之后,应尽快地使热保护器重新复位,但时间不得小于30 s。

    试验期间,温度不应超过19.7的规定值并且器具应符合19.13的要求。

    注:本试验可在一个单独的器具上进行。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针焰试验

进行下述修改后,针焰试验按GB/T 5169.5(idt IEC 60695-2-2)进行试验。

5  严酷等级

代替: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为30 s±1s。

8  试验程序

8.2修改:

    试样的排列使得火焰能施加在如图1例子所示的水平或垂直边缘。

8.4修改:

    第一段不适用。

    增加:

    如果可能.则施加火焰(试样的)边角至少10 mm。

8.5代替:

    试验在一个试样上进行。如果试样经受不住该试验,则在另外两个试样上重复该试验,这两个试样

都应经受住该试验。

1 0  试验结果的评定

    燃烧持续时间(tb)不应超过30 s。但对印刷电路板,不应超过15 s。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电容器

    可能持久承受供电电压,且用于无线电干扰抑制或分压的电容器应符合GB/T 14472(idt IEC60384-14)的下列条款,并做如下修改:

1  通用

1.5术语,

1.5.3本条款适用。

    X型电容器按X2分类的要求进行试验。

1.5.4本条款适用。

1.6标志

    本条款的a)和b)项适用。

3  质量评定程序

3.4认可试验

3.4.3.2试验

    表Ⅱ中如下内容部分适用:

    -0组:4.1,4.2.1和4.2.5;

    -IA组:4.1.1:

    -2组:4.12:

    -3组:4.13和4.14;

    -6组:4.17;

    -7组:4.18。

4  试验和测量程序

4.1视检和尺寸检查

    本条款适用。

4.2电气试验

4.2.1本条款适用。

4.2.5本条款适用。

4.2.5.2只有表Ⅸ适用。试验A数值适用,但对于电热器具中的电容器,试验B或试验C数值适用。

4.12湿热,稳定状态

    本条款适用。

    注:仅检查绝缘电阻和耐压(详见表Ⅲ)

4.13脉冲电压

    本条款适用。

4.14耐久性

    4.14.1,4.14.3,4.14.4和4.14.7适用。

4.14.7增加:

    注:仅检查绝缘电阻和耐压(详见表XIV),并进行视检以证实无可见的损坏。

4.17被动燃烧试验

    本条款适用。

4.18主动燃烧试验

    本条款适用。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安全隔离变压器

对于安全隔离变压器,本部分做如下修改:

7  标志和说明

7.1特殊用途的变压器应有下列标志;

    一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

    一器具型号或系列号。

    注:关于专用变压器的定义由IEC 61558-1给出。

1 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无危害式变压器应符合IEC 61558-1中15.5的要求。

    注:试验在三个变压器上进行。

2 2  结构

    IEC 61558-2-6中19.1和19.1.2适用。

2 9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

    29.1、29.2和29.3 IEC 61558-1表13的第2a、2c、3项规定的距离适用。

    注:适用对2级污染的指定值。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开  关

开关应符合IEC 61058-1的下列条款,并做如下修改:

在器具内部开关实际所处的情况下进行IEC 61058-1的试验。

试验前,开关空载工作20次。

8  标志和文件

    开关不要求对其进行标识。但对于可以从器具中取出单独进行试验的开关,应标出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和型号。

1 3机械装置

    注:可对单独的样品进行试验。

1 5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5.1不适用。

15.2不适用。

15.3用于全断开和微距断开。

    注:在进行本部分15.3潮态试验后立即进行本试验。

1 7  耐久性

    通过对三个单独的器具或开关进行检查来确定其是否合格。

    对于17.2.4.4,根据7.1.4声明的动作循环周期数为10 000,除非在GB 4706系列标准的特殊要求的24.1.3有另外的规定。

    打算在空载状态下工作的开关和只有借助于工具才能工作的开关不经受该试验。这也适用于不能在加载下动作的互锁的手动开关,但无互锁装置的开关进行17.2.4.4试验时进行100个工作循环。

    17.2.2和17.2.5.2不适用。耐久试验中的环境温度应为本部分第1 1章的表3脚注b规定的试验中所测得的开关周围温度。

    试验终了时,端子的温升不应高于本部分第1 1章试验时测得的温升值加上30 K。

2 0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固体绝缘和刚性印刷板组件涂层

    如表24所述,本章适用于跨过全断开和微距断开的功能性绝缘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附录I

(规范性附录)

不适于器具额定电压的仅具有基本绝缘的电动

对于不适于器具额定电压的仅具有基本绝缘的电动机,本部分做如下的修改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8.1  注:电动机的金属部件被认为是裸露的带电部件。

1 1  发热

11.3测定此电动机壳体的温升以代替绕组的温升。

11.8与绝缘材料接触的电动机壳体处的温升,不应超过表3中对相应绝缘材料给出的温升数值。

1 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6.3电动机的带电部件和它的其他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不经受该试验。

1 9  非正常工作

19.1  不进行19.7—19.9的试验。

    器具还需经受19.101的试验。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19.101  器具在额定电压下,以下述每一种故障条件进行工作:

    一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短路,包括在电动机电路中所带任何电容器的短路;

    一整流器的每一只二极管短路;

    一电动机供电电路的开路;

    一电动机工作时,任何并联电阻的开路。

    每次只模拟一种故障情况,试验依次连续进行。

    注:故障条件的模拟如图I.1所示。

2 2  结构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22.101  对带有由整流电路供电的电动机的I类器具,其直流电路应通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器具的易触及部件隔开。

    通过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_3/K            

关键词

一:原始连接;

一-:短路;

≈:开路;

A: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短路;

B:二极管的短路;

C:电动机供电电路的开路;

D:并联电阻的开路。

并联电路

图I.1故障模拟

附录J

(规范性附录)

涂覆印刷电路板

对印刷电路板保护涂层的试验按IEC 60664-3进行,并做如下修改

6.6气候顺序

    当使用批量生产的样品时,要对三件印刷电路板进行试验。

6.6.1冷态

    在-250C下进行试验。

6.6.3温度的骤变

    规定为严酷等级1。

6.8.6局部放电熄灭电压

    A型涂层不经受局部放电试验。

    注:电压峰值低于700 V时一般不发生局部放电。

6.9附加试验

    该条款不适用。

附录K

(规范性附录)

过电压类别

下述过电压类别的信息摘录于GB/T 16935.1(idt IEC 60664-1)。

过电压类别是一个定义瞬态过电压条件的数值。

过电压类别Ⅳ的设备在原安装地点使用。

注1:这类设备的例子,如:电表和初级过流保护设备。

过电压类别Ⅲ的设备是固定设施里的设备,并且对其可靠性和可用性有特别的要求。

注2:这类设备的例子,如:固定设施的开关和永久连接到固定设施的工业用设备。

过电压类别Ⅱ的设备是由固定设施供电的能耗设备。

注3:这类设备的例子,如:器具、便携武工具和其他家用和类似的负载。

如果这类设备有涉及可靠性和可用性的特殊要求,过电压类别Ⅲ适用。

过电压类别I的设备为连接到有措施限制瞬态过电压处于适当低水平电压的电路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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