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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T 10486 94 同轴射频电缆组件总规范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1

时间:2012-5-28 14:42:50 作者:标准吧 来源:SJ 阅读:738次
SJ T 10486 94 同轴射频电缆组件总规范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1
 

SJ/T 10486-9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同轴射频电缆组件总规范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Generic specification for radio frequency

and coaxial cable assemblies

Part l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966—1《同轴射频电缆组件总规范  第1部

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一篇总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输横电磁波模式(TEM)的同轴射频电缆组件的要求。

 

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是对测量同轴射频电缆组件(由电缆和连接器组成)的电气、机械和气候特性规定统一要求。

    注:①所用电缆和连接器的设计应分别符合GB 12269和GB 11313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②本规范不适合对电缆和连接器单独进行试验.对电缆和连接器单独进行的试验已分别在GB 12269和GB 11313中说明。

3有关文件

GB 2421(IEC 6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总则                         

GB 2423,3(IEC 68—21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 2423,5(IEC 68—2—2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       

GB 2423.6( IEC 68—2—2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b:碰撞试验方法        

GB 2423.如(IEC 68—2—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GB 2423, 17 ( IEC 68—2—1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1994-04-11批准          1994-10-01实施

GB 2423.19(IEC 68--2--4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Kc:接触点和连接件的二氧化硫试验方法

GB 2423.22(IEC 68--2—14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Kc: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GB tI313(IEC 169--I)       射频同轴连接器总规范

GB 11322(1EC 96--0)        射频同轴电缆设计指南

GB 12269( IEC 96--1)       射频电缆总规范   

 

定义

 

    在本标准中下列定义适用:

4.1  电缆组件eable  assembly

    具有规定性能作为单个元件来使用的一根电缆和一对连接器的组合件。

4.2插入损耗insertion loss

    由于某一电缆组件接入系统而引入的损耗。在本标准中,插入损耗是功率P1与P2

比,以分贝来表示,功率(P1)是传输给直接与信号源相连的负载的功率,而功率(P2)是当电缆组件接入信号源与负载之间时传输给负载的功率。

SJ/T 10486-94 同轴射频电缆组件总规范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_1

4.3  反射系数  reflection factor

    在传输线的任一点或任一横截面上反射波波矢量的幅值与入射波波矢量幅值之比。

4.4  电长度electrical length

    等效于电缆组件的自由空间的长度。

4.5  电长度差  electical length difference

    电缆组件之间电长度的差值。

4.6相位差phase difference

    任意两个电缆组件传输同一个TEM波的相位之差。

4.7传播时间propagation time

    在两连接器的参考面之间传播TEM波所需要的时间。

4.8最小静态弯曲半径minimum static bending radius

    进行气候试验所用的半径,它是电缆固定敷设所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

4.0动态弯曲半径dynamic bending radius

    由插入损耗稳定性、电长度稳定性和弯曲试验所规定的弯曲半径。

    这是电缆组件可弯曲的最小弯曲半径。

    注t实际上,这是要与规定弯曲次数的规范相一致的。

4.10屏蔽效率screening effectiveness

4.10.1  转移阻抗transfer impedance

    电缆组件的转移阻抗是在电缆组件内的感应电压与组件外面的感应电流的比值。实际

上,它是在与电缆组件的两连接器紧密配接的两连接器的规定点之问的感应电压与感应电流

的比值。

4.10.2屏蔽衰减screening attenuation

    电缆组件的屏蔽衰减是电缆组件内部的信号功率与辐射到电缆组件外部的总功率之比,

用分贝表示。

4.11额定功率power rating

    当电缆组件端接与其特性阻抗一致的负载时允许连续传输的输入功率。

    注:①在实际应用时,允许传输的最大功率还取决于回波损耗。

        ②额定功率取决于电缆组件安装的具体情况、环境温度、空气压力和流通情况。通常规定的环境温度为40℃。

 

设计和制造要求

 

5.1电缆设计和结构

   电缆应符合GB 12269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或电缆应按GB 11322的规定进行设计。在需要脱离GB 11322、GB 12269进行电缆设计的情况下.电缆应按照详细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

5.2连接器的设计和结构

    连接器应符合GB 11313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在需要特殊设计的情况下,连接器的界

面尺寸应符合GB 11313的相应部分的规定,结构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5.3外形和界面尺寸

    a.  外形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b.  界面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6  加工质量、标记和包装

 

6.1加工质量

    电缆组件不应有目力可见的缺陷,它应是清洁的,良好的。

6.2标志

    标志要清晰、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并要标明电缆组件的制造厂代号或商标。

6.3盖帽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为了保护连接器界面免受损坏和污染,在运输和储存时,电缆组件两端的连接器应戴上由适宜材料制成的任意形式的盖帽。

6.4包装和标志

    除非另有规定,包装和标志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人工老炼

 

    可用人工老炼的方法来改善相位、衰减及热膨胀随温度的稳定性。通常这是对成品电缆

组件进行几个温度循环处理。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由供货方决定是否要对电缆组件

进行老炼。

 

第二篇试验方法

 

概述

 

8.1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全部试验应在GB 2421所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在进行试验前,应将

电缆组件在试验温度下储存足移的时间,使整个电缆组件达到该试验温度。当不在标准温度

下进行试验时,必要时应把试验结果按标准温度给予修正。

    注:凡不能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试验时,则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试验所处的实际条件和影响。

8.2外观检验

    对试样进行外观检验以保证试样满足以下条件;

    a.  有满意的外观、加工质量和制造情况。

    b.  标志要符合本标准第6.2条的规定。

    c.  无机械损伤及松动,无部件间的位移。

    d.  材料或成品应无显见的凹痕、剥落。

    通常,用三倍放大镜来检验。

8.3尺寸检验

8.3.1界面尺寸

    在使用符合GB 11313的连接器时,界面尺寸的检验可蹦限制那些因不正确的装配而引

起的性能变化。例如:从基准面到绝缘介质以及到中心接触件的轴向尺寸。

    在使用其它连接器或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详细规范中给出具体细节。

8.3.2外形尺寸

    应在详细规范中给出测量电缆组件外形尺寸的任何特殊要求。

 

电气试验

 

9.1反射系数

9.1.1程序

    反射系数应按附录A进行测量。

9.1.2要求

    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频带内,在任何频率下的反射系数应不超过规定值,详细规范可以规定仅从一端测定反射系数。

9.1.3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频带;

  b.最大反射系数;

  c.测量应从一端或两端进行。

9.2阻抗均匀性

9.2.1  目的

    测定电缆组件局部特性阻抗的变化。

9.2.2程序

    用一台时域反射计(TDR)把阶跃脉冲通过一段作为阻抗基准的空气线输入到电缆组件,

观察沿组件长度上阻抗的变化。也可采用一个由频域到时域的转换系统。

9.2.3要求

    按详细规范中的规定。

9,2.4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时域反射系数的上升时间;

    b.  阻抗变化的极限。

9.3插入损耗

9.3.1程序

    插入损耗应按附录B测量。

9.3.2要求

    在详细规范规定的频率范围内,任意频率下的插入损耗应不超过规定值。

9,3.3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最大插入损耗。如适用时,给出插入损耗和频率的关系;

    b.频率范围。

9.4插入损耗稳定性

9.4.1  目的

    当电缆组件受到动态弯曲时,确定它在给定频率下衰减的变化。

9.4.2程序

    在按9.3条测量插入损耗时,电缆在半径为其动态弯曲半径的芯辅上进行卷绕,卷绕的圈效按详细规范规定。

9.4.3要求

    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插入损耗的变化不应超过规定值。

9.4.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电缆的动态弯曲半径(芯轴的半径);

    b.  电缆组件在芯轴上卷绕的部位和圈数:

    c.  试验频率;

    d.  插入损耗的最大变化。

9.5传播时间

9.5.1程序

    传播时间按附录C测量。

9.5.2要求

    传播时间应不超过详细规范中的规定值。

9.5.3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进行测量的频率范围(附录C中方法C1)或系统的上升时问(附录C中方法C2);

    b.  传播时间和偏差。

9,6电长度的稳定性

9.6.1  目的

    确定电缆组件在经受动态弯曲时由于电长度变化引起的在给定频率下的相位变化。

9.8.2程序

    在按9.7条测量相位差时,把被测电缆组件之一卷绕在半径等于电缆动态弯曲半径的芯轴上,卷绕的圈数按详细规范的规定。

9.6.3要求

    试验间和试验后,相位变化不应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

9.6.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电缆的动态弯曲半径(芯轴的半径);

    b.  卷骁圈数;

    t.  试验频率;

    d.  相位的最大变化。

9.7相位差

9.7.1  目的

    测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电缆组件之间的相位差。

9.7.2程序

    用一台足够精度的矢量网络分析仪进行测量,并用一根电缆组件作基准线,将其它电缆组件与这根基准线作比较。

    在频率和精度要求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使用开槽测量线。

9.7.3要求

    相位差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

9.7.4详细规范应规定的内容:

    a.  最大相位差或标称相位差及公差;

    b.  频率。

9.8相位随温度的变化

9.8.1  目的

   当电缆组件经受其工作温度范围内的温度变化时,确定由于电长度变化引起的相位变化。

    注:  当详细规范中有规定时,可在一根电缆组件试样上代替在成品电缆组件上进抒本试验。电缆组件试样除了长度和状态外,应和成品电缆组件相同。

9.8.2程序

    将电缆组件,包括两端的连接器置于烘箱里,用一台合适的网络分析仪测量。电缆支撑的细节应在详细规范中给出。

    当在电缆组件试样上进行试验时,电缆应卷成一圈或一圈以上的无支撑圈,圈直径至少是最小静态弯曲半径的十倍。

    应进行六个温度循环。

    在频率和精度要求允许的场合,可用开槽测量线代之。

9.8.3要求

    在试验过程中,相对变化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

9.8.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温度范围和温度超时循环:

    b.   测量频率;

    c.  表示结果的方法,例如.( °)/℃;

    d.  允许的相位变化。

9.9屏蔽效率

    用测量转移阻抗和/或屏蔽衰减来测量屏蔽效率。应按附录D进行测量。

9.10耐电压

9.10.1程序

    每根电缆组件应经受有关详细规范规定的电压,无击穿或闪络。试验电压的最小值由电

缆组件的额定工作电压U得到,试验电压E(用d. c或a.c峰值表示)由下式给出。

    E=3U,对于额定电压等于和小于1kV的电缆组件:

    或

    E=1.5U.对于额定工作电压超过1kV的电缆组件,但最小试验电压为3kV。

    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交流峰值电压,频率在40Hz和60Hz之间,应煎加在电缆组件的内、

外导体之间,此电缆组件使用一个匹配的连接器作为界面。

    另外,可采用与交流峰值电压相等的直流电压。

    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电压应加1min。

9.10.2要求

    应无击穿或闪络。

9.10.3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试验电压;

    b.任何特殊的要求。

9.11绝缘电阻

9.11.1程序

    绝缘电阻应在连接器接触件的内、外导体之间测量,电压采用500±50V的直流电压和电缆组件的额定电压值中的较小者。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绝缘电阻应在60±5s的充电时间之后测量。

9.11.2要求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详细规范中的规定值。

9.11.3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试验电压;

    b.  充电时间;

    c.  绝缘电阻。

9.12内、外导体连续性

9.12.1  目的

    保证内、外导体的直流和低频连续性。

9.12.2程序

    可采用任一合适的方法。

9.12.3要求

内、外导体应无直流或低频的不连续性。

9.12.4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试验电压;

    b.试验电流;

    c.频率。

9.13放电试验(电晕试验)

9.13.1  目的

   当有关电缆及连接器的单个证明资料未获得对,确定电缆组件在高电压条件下的适用性。

9.13.2程序

    应按GB 11313中第14.9条的方法进行。

9.13.3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熄灭电压最小值;

    b.  测量方法和其它要求的全部细节。

9.14额定功率

    在考虑中。

 

10  机械强度试验

 

10.1  张力

10.1.1  目的

    确定机械强度,以及当要求时,确定电缆组件受轴向力时的电气稳定性。

10.1.2程序

    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张力应沿着电缆和连接器的共同轴线加到两个连接器上。当电缆的

长度和形状使之不可能时,力将依次加到一个连接器和电缆之间。

    注:当力不能加在两个连接器之间时,本试验通常对电缆是破坏性的。

1O.1.3要求

    不应有日力可见的电缆对连接器的位移。中心接触件和绝缘价质的位置应与界面尺寸相

符合。当详细规范中有规定时,应符合电气试验要求。

10.1.4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力的值;

    b.加力的持续时间和方法;

    c.要求的电气试验。

10.2弯曲

10.2.1  目的

    确定电缆组件在电缆和连接器的连接处承受弯曲的能力。

10.2.2程序

    采用图1所示的装置来进行试验。

    当施加力F时,调节长度L.以使电缆处在垂直辅上,连接器在水平位置上。弯曲是装置的180°旋转。弯曲速率应为每分钟20次或由详细规范规定。

SJ/T 10486-94 同轴射频电缆组件总规范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_1 

 图l  电缆组件弯曲试验装置

10.2.3要求

  试验后,电缆组件界面尺寸应在规定值范围内,并应满足详细规范中规定的电气试验要求。

10.2.4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力F的值;

  b.弯曲次数,一般为500次;

  c.弯曲速率,一般为每分钟20次:

  d.要求的电气试验;

  e.  是否仍用在装置上的电缆组件进行电气试验。

10.3弯曲疲劳

10.3.1  目的

    确定电缆组件在使用中承受弯曲的能力。

10.3.2程序

    电缆组件应放在如图2所示装置中水平台上。当一个连接器固定时,另一个连接器在电

缆轴线方向上前后移动。

SJ/T 10486-94 同轴射频电缆组件总规范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_1 

  图2  电缆组件弯曲疲劳试验装置

10.3.3要求

    试验后,电缆组件应无目力可见的损伤,并且界面尺寸在规定值范国内。电气要求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10.3.4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移动幅度,一般为组件长度的一半;

  b.循环次数,一般为500次;

  c.要求的电气试验。

10.4电缆抗压

10.4.1  目的

  确定电缆组件承受施加到电缆任一部位的横向负荷(或力)的能力。

10.4.2程序

  将最大速率为0. 2Fis的一个力加到图3所示的装置上。然后,此力应维持60±lOs。

SJ/T 10486-94 同轴射频电缆组件总规范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_1 

图3电缆抗压试验装置

10.4.3要求

  试验后,反射系数和插入损耗应在详细规范规定的极限值之内。

  此外,详细规范可按9,2条规定阻抗均匀性。

10.4.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力为F的值,一般为800N;

    b.  试验区域到其中一个连接器的距离,一般最大为1m;

    c.  要求的电气试验。

 

11  环境试验

 

11.1推荐的严酷度

    对环境试验推荐的严酷度,可见附录E。

11.2振动、碰撞、冲击

    当要求这些试验时,应从GB 2423.5、GB 2423.6和GB 2423. 10中选取。见附录E。

11.3气候顺序

11.3.1程序

    本试验应按GBl1313中的第16.2.I至16.2.5条进行。柔软电缆组件应绕在一个半径

为最小静态弯曲半径的芯轴上。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应绕整二圈。

11.3.2要求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在恢复周期结束后,电缆组件应符合下列试验的要求。

    a.绝缘电阻;

    b.耐电压

    c.插入损耗;

    d.外观检查。

    注:绝缘电阻测最和耐电压试验应在恢复期终止后的30mh内进行。

11.3.3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气候顺序中每一步的严酷度;

    b.  如果不是三圈时,应规定绕在心轴上的圈数;

    c.  本试验顺序过程中和完成后应进行的电气试验及其要求;

    d.  与标准试验程序的差异;

    e.  连接器是否未被配接或受保护。

11.4恒定湿热

11.4.1程序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柔软电缆绕在半径为最小静态弯曲半径的心轴上,圈数应为整三圈。试验应根据GB 11313中的第16,3.1条进行。

11.4.2要求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在恢复周期结束后,电缆组件应符舍下列试验的要求。

    a.绝缘电阻;

    b.耐电压;

    c.插入损耗;

    d.外观检查。

    注:绝缘电阻测量和耐电压试验应在恢复期终止后的30mln内进行。

11,4.3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试验的严酷度;

    b.  如果不是三圈时,应规定绕在芯轴上的圈数;

    c.  在试验后和在恢复周期后立即进行的电气试验及其要求;

    d.  与标准试验程序的差异;

    e.  连接器是否未被配接或受保护。

11.5温度迅速变化

11.5.1程序

    本试验应按GB 11313中的第16.4,1条进行。柔软电缆组件应绕在半径为最小静态弯曲

半径的心轴上。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绕的圈数应为三圈。

11.5.2要求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在恢复周期结束后,电缆组件应符合下列试验要求:

    a. 绝缘电阻;

    b.耐电压;

    c.插入损耗;

    d.外观检查

    中心接触件和绝缘介质位置应符合界面尺寸的规定。

11.5.3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  最低和最高温度;

  b.  如不是三圈时,应规定绕在心轴上的圈数;

  c.  最终测量及其要求;

  d.  与标准试验程序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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