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0499--94代替SJ2207-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CY251型印制电路连接器
Printed circuit connectors Type CY25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CY251型印制电路连接器(以下简称连接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1.2适用范围
2.5mm、插头连接器为间接簧片式结构的两件式连接器。其额定电压为300V(AC 50Hz).额定电流为1A,端接型式为焊接。2引用标准
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OB 2421--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总则
GB 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予连续批的检查)
GB 5095.2--86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第二部分 一般检查、电连续性、接触电阻测试、绝缘试验和电应力试验
GB 5095.4--86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第四部分 动态应力试验
GB 5095.5--8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第五部分 撞击试验(自由元件)、静负荷试验(固定元件)、寿命试验和过负荷试验
GB 5095.6--86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第六部分 气候试验和锡焊性试验
GB 5095.7--86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第七部分 机械操作试验
GB 5095.8--88电子设备用机电元件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及测量方法 第八部分连接器、接触件及接端的机械试验
3产品分类
3.1结构尺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4-04-11批准 1994-10-01实施
连接器的结构、外形及连接尺寸应符合图1、图2和表1的规定。安装开孔尺寸应符合图3的规定。
图1插头连接器
图2插座连接器
图3
表l
型 号 |
接触件效 |
插头连接器尺寸 mm |
插座连接器尺寸 mnl | ||||||
|
H1 |
L1 |
l1 |
H2 |
L2 |
L3 |
l3 |
L | |
CY251-16ZTSJ |
8×2 |
42 |
25 |
32±0.14 |
40 |
3l |
29 |
38±O. 14
|
30 |
CY251-24ZTSJ |
12×2 |
52 |
35 |
42±O. 14 |
58 |
41 |
39 |
48±0.14 |
40 |
CY251-32ZTSJ |
16×2 |
62 |
25 |
52±0.22 |
68 |
5l |
49 |
58±0. 22 |
50 |
CY251-40ZTSJ |
20×2 |
72 |
25 |
62±O. 22 |
78 |
6l |
59 |
68±0.22 |
60 |
CY251-52ZTSJ |
26×2 |
87 |
25 |
77±0.22 |
93 |
76 |
74 |
83±0. 22 |
75 |
CY251-64ZTSJ |
32×2 |
102 |
25 |
92±0.22 |
108 |
9l |
89 |
98±0.22 |
90 |
CY251-72ZTSJ |
36×2 |
ll2 |
35 |
102±0.31 |
ll8 |
l01 |
99 |
108±0.31 |
l00 |
CY251-86ZTSJ |
43×2 |
129.5 |
25 |
119.5±0.31 |
135.5 |
118.5 |
116.5 |
125.5±0.31 |
117.5 |
CY251-104ZTSJ |
52×2 |
152 |
25 |
142±0.31 |
158 |
14l |
29 |
148±0.31 |
140 |
3.2气候类别
-55/085/040
3.3型号及产品标志方法
3.3.1型号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3.3.2在设计文件中,产品标志由名称、型号及本标准编号组成。
例如:
插头连接器 CY251--16TSJ SJ/T 10499--94
插座连接器 CY251--32ZSJ SJ/T 10499--94
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 除非另有规定,各项试验和测量均应在GB 2421规定的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4.2结构尺寸
4.2.1要求
连接器的外形、安装和连接尺寸应符合3.1条的规定。
4.2.2检查方法
按GB 5095.2的试验lb进行。
4.3外观
4.3.1要求
连接器零件表面应清洁,不得有锈蚀、毛刺、裂纹或其它机械损伤。标志应清晰、牢固。
4.3.2检查方法
按GB 5095.2的试验la进行。
4.4接触件编号
4.4.1要求
连接器壳体表面,应有清晰的、符合图纸规定的接触件数字编号。
4.4.2检查方法
目视法检查。
4.5互换性
4.5.1要求
同一型号、规格的连接器应能互换。
4.5.2检查方法
用同一规格的配对插头连接器和插座连接器进行插配检查。
4.6单脚分离力
4.6.1要求
连接器每一接触对的分离力应在0.29-1.18N范围内。
4.6.2测量方法
按GB 5095.8中试验16e的规定进行。标准量规如附录A所示。
4.7总分离力
4.7.1要求
连接器的总分离力应在单脚分离力乘以0.75nN(n为接触件数)范围内。
4.7.2测量方法
按GB 5095.7中试验13a的规定进行。用同一规格的插头连接器和插座连接器,预插3--5次,再沿接触对轴线方向插入、拔出,使其缓慢分离。
4.8接触电阻
4.8.1要求
连接器每一接触对的初始接触电阻应不大于0.03Ω,寿命试验后应不大于0.04Ω。
4.8.2测量方法
按GB 5095.2中方法2a进行。每个样品测6对接触件。
4.9绝缘电阻
4.9.1要求
连接器所有相邻接触件之间,以及任一接触件与外壳或固定装置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条件下应不小于1000MΩ,高温试验后不小于200MΩ,恒定湿热试验后不小于20MΩ。
4.9.2测量方法
按GB 5095.2中试验3a方法B的规定进行,试验电压为500±50V。
4 10耐压
4.10.1要求
连接器任何相邻接触件之间,以及任一接触件与固定装置之间应能承受正常条件下1000V,湿热试验后500V(50Hz有效值)试验电压作用l min,而无击穿和飞弧。
4.10.2试验方法
按38 5095.2中试验4a的方法B进行。
4.11低气压
4.11.1要求
连接器在低气压25kPa时应能承受300V试验电压作用l min,而无击穿和飞孤。
4.11.2试验方法
按GB 5095.6的试验l1 K的规定进行。
4.12恒定湿热
4.12.1要求
连接器应能承受规定的恒定湿热作用96h,试验后,绝缘电阻和耐压应分别符合4.9条和4.10条的规定。
4.12.2试验方法
插合连接器,按GB 5095.6的试验11C规定进行。试验后,按4.9条测量绝缘电阻(在箱内测),按4.10条检查耐压。
4.13高温
4.13.1要求
连接器在温度为85±2℃,持续4h的高温作用后,绝缘电阻应符合4.9条规定。外观应符合4.3条规定。
4.13.2试验方法
按GB 5095.6试验11i的规定进行。试验后,按4.9条测量绝缘电阻(在箱内测).从箱内取出后,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l h.按4.3条检查外观。
4.14温度急变
4.14.1要求
连接器应能承受- 55--85℃的3次温度循环作用,试验后,外观应符合4.3条规定。
4.14.2试验方法
按GB 5095.6的试验lld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l h,按4.3条检查外观。
4.15振动
4.15.1要求
连接器应能承受振频为10~500Hz、加速度幅值为50m/s2、振幅为0.35ram、每一轴线扫频循环次数5次,3个方向的振动作用,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和电接触不良。外观应符合4.3条规定。
4.15.2试验方法
按GB 5095.4试验6d规定进行。试验时,应模拟正常使用情况,用固定装置把连接器固定好后进行试验。试验时,通6.3V、0.1A交流电,用示波器监测有无电接触不良现象。按4.3条检查外观。
4.16碰撞
4.16.1要求
连接器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250m/s2,脉冲持续时间6ms,三个方向各4000次碰撞作用,而无机械损伤和电接触不良。外观应符合4.3条规定。
4.16.2试验方法
按GB 5095.4试验6b的规定进行。试验时,通6.3V、0.1A交流电,用示波器监测有无电接触不良现象。试验后,按4.3条检查外观。
4.17机械寿命
4.17.1要求
连接器在无电负荷的情况下,应能承受500次插拔作用。试验后,外观、分离力、接触电阻应分别符合4.3、4.7和4.8条的规定。
4.17.2试验方法
按GB 5095.5试验9a的规定进行。插拔频率为10-20次/min。试验后,分别按4.3条、4.7条、4.8条检查外观、分离力和接触电阻。
4.18可焊性
4.18.1要求
连接器的焊接端试验区域应容易被锡焊料润湿,新焊料覆盖层应不小于75%。试验后.外观应符合4.3条规定。
4.18.2试验方法
按GB 5095.6中试验12a的要求进行。试验后,用4--6倍放大镜检查锡焊情况,按3.4条检查外观。
5检验规则
5.1连接器检验分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
5.2所有检验均应在制造厂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检验单位进行。制造厂和检验单位应提供检验所需的设备和条件。
5.3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是对一种型号的若干样品进行的一系列完整的检验,其目的在于确定制造者是否有能力生产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但当主要设计、工艺、材料及零部件变更后或停产后恢复生产时也应进行。
5.3.1试验样品数
应提供6个样品进行鉴定检验,全部样品应按表2规定的顺序经受9组各项检验,然后分为3组,每组2个样品,按顺序进行各组试验。
5.3.2受试样品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效,则鉴定检验不合格。
5.3.3经过鉴定检验的样品不得作为成品交货。
表2
组 别 |
试验项目 |
条 款 号 |
|
结构尺寸 |
4.2 |
外 观 |
4.3 | |
接触件编号 |
4.4 | |
互换灶 |
4.5 | |
O组
|
分离力 |
4.6,4.7 |
接触电阻 |
4.8 | |
绝缘电阻(正常条件) |
4.9 | |
耐压(正常条件) |
4.10 | |
|
可焊性 |
4.18 |
振 动 |
4.15 | |
l组
|
碰 撞 |
4.16 |
机械寿命 |
4.17 | |
2组 |
恒定湿热 |
4.12 |
|
低气压 |
4.11 |
3组 |
高 温 |
4.13 |
温度变化 |
4.14 |
5.4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
5.4.1逐批检验
5.4.1.1抽样
从提交检验的批产品中,按GB 2828中的一次抽样检查方案,一般检查水平Ⅱ随机抽取样品。
5.4.1.2检验程序
试验项目、顺序及合格质量水平(AQL)按表3规定。
表3
顺 序 |
试验项目 |
条款号 |
合格质量水平(AQL) |
l |
结构尺寸 |
4.2 |
|
2 |
外 观 |
4.3 | |
3 |
接触件编号 |
4.4 | |
4 |
互换性 |
4.5 | |
5 |
分离力 |
4.6.4.7 |
2.5
|
6 |
接触电阻 |
4.8 | |
7 |
绝缘电阻(正常条件) |
4.9 | |
8 |
耐压(正常条件) |
4.10 |
5.4.1.3合格
若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
5.4.1.4不合格批的处理
若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不合格批的产品应拒收。此时,对该批产品可以进行返修,剔除不合格品后再进行复验。复验应采用加严检查。复验仍
不合格,则整批退回,不得再次提交。
5.4.1.5 样品处理
经过逐批检验合格的样品,可以按合同或订单交货。
5.4.2周期检验
5.4.2.1周期
周期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在改变结构、改进工艺和更换材料时或停产半年以上又恢复生产时,亦需进行。
5.4.2.2抽样
从当前生产的并经逐批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接触件最多的6套样品。
5.4.2.3试验程序
全部样品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若有不合格品,应以合格品换取,同时应分析原因,载入周期试验报告中,但不作为判定依据。然后,将样品分为3组,每组2套样品进行试验。按表4规定的试验项目、顺序进行。
表4
试验项目 |
|
条款号 |
l组 |
|
|
可焊性 |
4.18 | |
振 动 |
4.15 | |
碰 撞 |
4.16 | |
机械寿命 |
4.17 | |
2组 |
|
|
恒定湿热 |
4.12 | |
3组 |
|
|
低气压 |
4.1l | |
高 温 |
4.13 | |
温度变化 |
4.14 |
5.4.2.4不合格
如有一套样品一项试验不合格,则周期检验不合格。该批产品应停止验收,同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疵病,重新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才能恢复验收。
5.4.2.5样品处理
经过周期检验的样,镰不得作为合格品交货。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在产品上,插头连接器和插座连接器应分别标出制造厂商标、型号和生产年月。
6.2包装
6.2.1连接器应用塑料袋或其它类似的材料包好放在硬纸盒内。盒内应有合格证。
6.2.2装有连接器的包装盒应装在干燥、防潮、防尘和防霉的箱中,包装盒在箱内塞紧而不晃动。箱内应放有装箱单。
6.2.3包装箱、包装盒及装箱单,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标准号、数量及包装者、日期、检验印章等。包装箱上应有符合GB 191中规定的运输要求的标志。
6.3运输
包装成箱的连接器,应在避免雨雪宣接淋袭的条件下,可用任何工具运送。
6.4贮存
包装成箱的连接器,应在环境温度为5-35℃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空气没有酸性、碱性或其它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贮存。
附录A
试验用标准规
(补充件)
A1标准规尺寸
标准规尺寸应符合图A1的规定。
材料:TSAYB5—59。
硬度:HRC55--60。
图A1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永利、石瑞林、吴霞芬。
一9—
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