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82--2007/IEC60335-2-96:2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房间加热用软片加热元件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 4706.1--2005的该章以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预定安装在建筑物内为其所在的房间加热的软片加热元件的安全,其单相装置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装置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
按照说明(书)安装在建筑物内,达到要求的危险防护等级后,软片加热元件即成为加热单元。
10l:注意以下情况:——许多国家适用不同的布线标准;
——对于预定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加热单元,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防火部门、国家建筑法规部门、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和类似的部门规定。
注102: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仅用于工业用途的加热单元;
——预定在特殊场所使用的器具,诸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的环境(粉尘、蒸气或煤气);
——毯、垫及类似柔性加热器具(IEC 60335-2-17);
——加热席和暖脚器(IEC 60335-2-81);
——预定在地毯下使用的加热器具;
——安装在其他器具中的柔性加热元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增加:
GB 2099.1—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 60884-1:1994)
IEC 60364-7-701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1节:浴室中的电气装置
3 定义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3.1.9 代替:
正常工作 normal operation
加热元件在按照说明(书)装入建筑物后工作。
如果软片加热元件可根据加热元件的长度改变电流,或可以为其他软片加热元件供电,则施加的负载应使得流经加热单元的电流为加热元件上标示的值。
用于储热式加热的加热单元的充电时间为额定充电时间的75%。
3.5.4 增加:
加热单元被认为是固定式器具。
3.101
软片加热元件 flexible sheet heating element
由电阻材料和电绝缘片层压组成,或由绝缘的发热丝固定在基材上组成的加热元件。
注:该定义不排除绝缘和电阻材料的其他组合方法。
3.102
加热单元 heating unit
通过某种方法连接到电源并由绝缘包覆带电部件的软片加热元件。
注:加热单元可以部分或全部预制。
3.103
模块式加热单元 modular heating unit
由加热单元和其他材料组成刚性结构以便安装在天花板上的预制组件。
3.104
储热式加热 storage heating application
使用加热单元加热聚热性材料。
注:热量自然释放,热量的输出可以通过调节能量输入而变化。
3.105
额定充电时间 rated charging period
生产商规定的加热单元的最长连续充电时间。
3.106
电极 electrode
安装在软片加热元件内,为发热材料供电的导电部件。
4 一般要求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GB 4708.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5.2 代替:
通常需要八个样品进行测试。
13.3和第15章、第16章的测试在一个样品上进行。
18.101和第30章的测试在一个样品上进行。
21.102的测试在两个样品上进行。其中一个也用于22.101的测试。
22.103的测试在一个样品上进行。
其他测试在第六个样品上进行。另外两个样品用于安装在测试装置中形成必要的热环境。
注10l:如需重复进行测试,可能需要增加样品。
11.2.102的测试需要九个模块式加热单元的样品。
如需进行18.102的测试,则需要增加样品。
为测试不同规格的加热单元,可能需要增加样品。
5.6 增加:
将对室内、外空气温度敏感的控温器短路.但如果可以将其设置成不能反复动作,则不短路。
注101:对于电子控制装置,可能需要使感应元件失效,而代替短路控温器。
5.10 增加:
但是对于现场切割的软片加热元件,测试应在按照说明(书)连接电源引线并保护好其边缘后进行。
6 分类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6.1 增加:
加热单元不必分类。但是如果对加热单元分类,应适用有关要求。
6.2 增加:
安装在混凝土或类似材料的地板中的加热单元的防护等级应至少为IPX7。
其他加热单元应至少为IPX1。
7 标志和说明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7.1 修改:
有关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的标志的要求由下述内容代替:
——加热单元应标出额定输入功率;
——相邻元件间没有连接的软片加热元件应单独标出额定输入功率;
一一其他软片加热元件应标出每米长度的额定输入功率。
在下列情况下,软片加热元件应标出最大电流:
——电流可以根据加热元件的长度变化;
——可以为其他软片加热元件供电。
增加:
软片加热元件应标出:
——方向指示,除非加热单元是对称的;
——预定的安装方式(天花板、墙壁或地板);
——加热方式(直接加热或储热式加热),除非预定用两种方式。
如果加热单元仅预定用于混凝土或类似材料的地板中,也应做出相应标示。
注101:标志可以采用在说明(书)中加以解释的符号。
标志应至少每0.5m标注一次,或在可能切割形成加热单元的每一段上标注。
可以在现场切割且应在指定位置切割的软片加热元件应有适当的标示。
7.12.1 增加:
应提供说明(书),并包括以下内容:
1) 必要时对标志的解释。
2) 有关将加热单元安装在建筑物中的信息,尤其是以下内容:
——为避免安装时出现的损伤,如尖锐物体坠落或踩踏加热单元,或浇注混凝土的疏忽,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应考虑的尺寸和距离;
——有关加热单元应与灯具或烟囱等其他发热源隔离的声明;
——有关加热单元的安装区域的描述;
——有关如何避免在加热元件和混凝土地板石之间形成空气间隙的指引;
——如何避免安装后的相对移动引起的对加热元件及其在木质结构中的端子的损伤;
——有关不得在低于2.3m的墙中或与垂直方向夹角小于45°的天花板中安装加热单元的警告;
——加热单元可以安装的最低环境温度;
——适用时,弯曲加热元件的最小半径。
除模块式加热单元外,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避免加热元件折皱的措施;
——有关加热单元不得安装在不规则表面上的声明;
——有关加热单元应以正确方向安装的声明。
3) 有关应按照国家布线标准安装的声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一加热单元应通过额定动作漏电流不超过30 mA的漏电保护器(RCD)供电。或者,加热单元也可以通过隔离变压器供电,但安装在游泳池周围的地板中的除外。当加热单元安装在以下环境中时,不需要这一声明:
? 加热单元和地板之间有空气间隙的木质地板;
? 木质天花板;
? 干燥区域(干燥区域是指IEC 60364-7-701中定义的区域3以外的范围)的混凝土或类似材料的地板,且基本绝缘和附加的电气绝缘均可分别承受16.3中对加强绝缘的电气强度测试;
——如何将加热单元连接至电源,适用时给出引线的横截面积;
——如何将加热单元互相连接,适用时给出引线的横截面积。
4) 当其他单元通过某一加热单元供电时,或当电流可根据加热单元的长度而变化时,允许流经该加热单元的最大电流。
5) 控制装置的清单,除非它们安装在加热单元中。
注101:需列出保证符合标准所需的控制装置的清单。
6) 加热单元和房间之间的最大热阻。
7) 允许与加热单元共同使用的覆盖材料的类型,并声明如不使用推荐材料,应征求生产商的意见;覆盖材料的厚度,对于地板应至少为5 mm。
8) 插在加热地板和其下面的天花板的独立加热单元之间的热绝缘的特性。
9) 使用的所有粘合荆的参数。
10) 有关在配电板附近应加贴标签,且标签中应包含加热单元的位置的声明。
11)如果加热单元安装在天花板吊顶中,或从屋顶空间可以触及,有关包含该信息的标签应加贴在天花板的触及点的声明。
注102:附录AA中给出了关于不同应用的特殊安装要求的一览表。
7. 12.101 对于在混凝土或类似材料的地板中或在砖下使用的情况,说明(书)应声明以下内容:
1) 在加热单元上方应安装栅格。栅格应:
——防腐蚀但不应电绝缘。
——在电气和机械性能方面,与网格不超过50 mm×50 mm,线径1 mm的钢栅格等效,除非栅格覆盖的是:
?Ⅱ类加热单元;
?安装了附加的电气绝缘的加热单元。
——完全覆盖加热单元,包括安装区域。它可能覆盖几个加热单元。
——接地。
——装有适用于连接两根标称横截面积各为2.5 mm2的导线的端子。
——在安装时检查其电气连续性。
对于以下情况,不要求安装栅格:
——Ⅲ类加热单元;
——通过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Ⅱ类加热单元;
——装有在干燥区域(干燥区域为IEC 60364-7-701中定义的区域3以外的范围),且由漏电保护器(RCD)供电的Ⅱ类加热单元;
——安装在干燥区域(干燥区域为IEC 60364-7-701中定义的区域3以外的范围)的加热单元,且其基本绝缘和附加的电气绝缘均可分别承受16.3对加强绝缘的电气强度测试;
——带有单位长度阻值与0.5 mm2铜线相当的金属网罩或编织物的加热单元。
2) 加热单元定位后,必须用一层厚约250 μm的聚乙烯薄膜或具有相似机械特性的其他材料覆盖。如果加热单元放置在混凝土上,应在加热单元和混凝土之间插入一层类似材料。相邻的材料应相互重叠并固定。该层材料应从各墙延伸至混凝土石板的表面高度。对以下情况不要求该声明:
——屏蔽的绝缘发热丝被外鞘覆盖;
——附加的电气绝缘符合21.102的要求。
3) 如果仅有基本绝缘的加热单元,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除外,提供了附加的电气绝缘,则该附加的电气绝缘应直接放置在加热单元上;
4) Ⅱ类加热单元应安装在距离建筑物中水管等导电部件至少30 mm处。
注:以上说明通用于混凝土或类似材料放置在木质地板上的情况。
7.12.102 对于仅带基本绝缘的加热单元(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除外),在金属天花板或金属地板中使用的情况,说明(书)应声明:
1) 软片加热元件应被天花板或地板完全覆盖;
2) 天花板或地板的金属部件应接地。说明书中应声明他们应安装适用于连接两根标称横截面积各为2.5mm2的导线的端子,并解释如何连接至接地端子以保证低电阻。如果已经声明应在加热单元和天花板之间安装一层附加的电气绝缘,则无需有关接地必要性的声明。如果未提供该绝缘,应给出生产商的名称和绝缘材料的介绍。
7.12.103 对于加热单元用在地板上并被砖覆盖的情况,除非为Ⅱ类加热单元,说明(书)应声明加热单元应由附加的电气绝缘覆盖。
7.12.104 可以在现场切割的软片加热元件的说明(书)应声明,该工作仅可由生产商授权的人员进行,并应提供如下信息:
——如何切割元件;
——如何保护元件的边缘;
一一如何连接电源引线和互连引线以及如何使这些连接绝缘。
7.12.105 对于储热式加热单元,说明(书)应规定额定充电时间。
7.14 修改:
不进行用汽油擦拭的测试。
7.15 修改。
仅开关和控制器的要求适用。
7.101 每套装置均应提供有足够空间用于标出要列明的加热单元的位置的标签,并包含以下内容:
——生产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
——器具型号或规格;
标签应声明以下内容:
——天花板/地板中安装了软片加热元件;
——不要限制被加热的天花板/地板散热;
注:专门用途应在标签中声明。
——不要使用非推荐的材料。
——不要插入钉或螺钉。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GB 4706.1--2005的该章不适用。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10.1 增加:
注101:该要求也适用于软片加热元件的每米长度额定输入功率。
11 发热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11.1 增加:
测试在环境温度保持在20℃±2℃的房间内进行。
11.2 代替:
预定安装在天花板中的加热单元按照11.2.101放置。
预定安装在天花板吊顶中的模块式加热单元按照11.2.102放置。
预定安装在地板中的加热单元按照11.2.103放置。
预定加热木质地板和下边的天花板的独立加热单元按照11.2.104放置。
如果加热单元带有带独立传感器的控温器,则将该传感器放置于某一个邻近加热单元的中心线上,但在地板上的保温材料的范围之外。
11.2.101 预定安装在木质天花板中的加热单元放置在图101所示的测试框架中。将至少三个加热单元放置在面积至少为4 m2、短边不小于2m的区域上,被测单元放置在中间。按照说明(书)安装加热单元,并注意可以安装在横梁等木质结构下的情况。加热单元的上侧由一层热阻约为5 m2K/W的热绝缘充分覆盖。加热单元的下侧用说明(书)中的最不利的材料覆盖。
将测试框架悬空,使得上表面以上的空间高度约为0.3m,下表面以下至少1.5m。测试框架由木板包围,木板向下延伸至下表面以下0.2m。
如果安装说明中允许使用石膏板作为覆盖材料,应使用该材料进行附加试验。
预定安装在金属天花板中的加热单元应按照说明(书)安装。
11.2.102 按照说明(书)安装九个模块式加热单元。将它们排列成3×3的矩阵,被测单元放置在中间,如图102所示。但是,如果矩阵的一边小于1.8m,需加装加热单元。矩阵的上表面由一层保温材料完全覆盖,使得软片加热元件上方的总热阻约为5 m2K/W。将绝缘放置在完全接触加热单元上表面的位置。
将测试框架悬空,使得上表面以上的空间高度约为0.3m,下表面以下至少1.5m。测试框架由木板包围,木板向下延伸至下表面以下0.2m,向上延伸至房间的天花板。
11.2.103 预定安装在木质地板中的加热单元放置在图103所示的测试框架中。将至少三个加热单元放置在面积至少为4 m2、短边不小于2m的区域上,被测单元放置在中间。加热单元的下侧由一层热阻约为5 m2K/W热绝缘充分覆盖。按照说明(书)安装加热单元,并注意可以安装在横梁等木质结构上的情况。框架的上侧用说明(书)中的对总热阻最不利的材料覆盖,如果说明(书)中有规定,在地板和加热单元间保留空气间隙。
测试框架的下表面以下的自由空间高度至少0.1m,上表面以上至少1.5m。测试框架由木板包围,木板延伸至上表面以上至少1 m。
将一片热阻约为1.25 m2K/W的热绝缘放置在地板上,跨过加热单元的中心位置,如图103所示。绝缘片长度为0.8m,宽度与加热单元相等。
预定安装在混凝土或类似材料的地板中的加热单元如图104所示放置。按照说明(书)安装加热单元,并在其上放置任何规定的附加的电气绝缘。将至少三个加热单元放置在面积至少为4 m2、短边不小于2m的区域上,被测单元放置在中间。加热单元放置在热阻约为2.5m2K/W热绝缘上,热绝缘由厚度约为20 mm,涂有无光黑漆的胶合板支撑。
加热单元由聚乙烯薄膜或说明(书)规定的类似材料覆盖,然后用一层混凝土覆盖,其厚度为约40 mm或说明(书)中规定的最大厚度中的较大者。如有规定,应在混凝土中包含栅格。可以使用厚40 mm、面积至少50 cm×50 cm的混凝土板覆盖加热单元,并将板间空隙用于沙填充,以代替在加热单元上浇注混凝土。如果加热单元预定用于储热式加热,则混凝土板的厚度增加至80 mm。用说明(书)中列出的最不利的地板材料覆盖混凝土。地板以上的自由空间高度至少1.5m。
注1:也可以使用热绝缘代替最不利的地板材料。
将一片热阻约为1.25 m2K/W的热绝缘放置在地板上,跨过加热单元的中心位置,如图104所示。绝缘长度为0.8m,宽度与加热单元相等。
注2:在热阻不变的前提下,混凝土厚度的一部分可以由沙代替。
注3:应注意减小地板中和混凝土板间空气间隙。
注4:为测量地板的最高温升,必要时可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最小厚度的覆盖材料重复进行试验。
按照说明(书)安装预定安装在金属地板中的加热单元。
11.2.104 预定加热木质地板和下边的天花板的独立加热单元按照说明(书)安装在图105所示的测试框架中。将由热绝缘分开的两套至少三个加热单元放置在面积至少为4 m2、短边不小于2 m的区域上。被测加热单元放置在中间,上下重叠。绝缘的热阻约为1. 45 m2K/W,除非说明(书)规定了较小值。有关布置的其他详细情况参照11.2.101和11.2.103对木质结构的规定。
11.7 代替:
加热单元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
用于储热式加热的加热单元按照正常工作的规定工作,或如果充电控制器首先动作,则工作至其第一次动作。
11.8 增加:
表面温升不得超过表101中所示的值。
12 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13.1 增加,
加热单元按照11.2的规定安装,使用电气绝缘特性最不利的覆盖材料。
注101:试验前混凝土应充分干燥。
13.2 增加:
对O类器具规定的值适用于仅带有基本绝缘的加热单元。
对Ⅱ类器具规定的值适用于预定安装在导电表面上或由混凝土或类似材料覆盖的加热单元。
注101:如果加热单元预定安装在导电表面上或由混凝土或类似材料覆盖,则说明(书)中规定的任何附加的电气绝缘应安装到位。
绝缘发热丝的栅格和屏蔽网应与地断开。
金属箔片放置在易触及表面上。在测试模块式加热单元时,薄片与测试装置的金属支架相连。金属箔片不与栅格的端子或绝缘发热丝的屏蔽网接触。
13.3 修改:
测试直接在加热单元和附加的电气绝缘上进行。在11章试验确定的温度下处理1h后施加试验电压。
14 瞬态过电压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15 耐潮湿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15.1 增加:
试验直接在加热单元上进行。
15.1.1 增加:
IPX7的加热单元浸水72 h。
15.1.2 代替:
除IPX7以外,加热单元按照IEC 60529,并考虑方向标记,水平放置在带孔的支架上。如果未标出方向,则在两个位置进行试验。
15.3 修改:
试验直接在加热单元和附加的电气绝缘上进行。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16.1 修改:
试验直接在加热单元和附加的电气绝缘上进行。
16.2 增加:
对0类器具规定的值适用于仅带有基本绝缘的加热单元。
对Ⅱ类器具规定的值适用于预定安装在导电表面上或由混凝土或类似材料覆盖的加热单元。
注101:如果加热单元预定安装在导电表面上或由混凝土或类似材料覆盖,则说明(书)中规定的任何附加的电气绝缘应安装到位。
16.3 增加:
对O类器具规定的值适用于仅带有基本绝缘的加热单元。
对Ⅱ类器具规定的值适用于预定安装在导电表面上或由混凝土或类似材料覆盖的加热单元。
注101:如果加热单元预定安装在导电表面上或由混凝土或类似材料覆盖,则说明(书)中规定的任何附加的电气绝缘应安装到位。
如果仅带有基本绝缘的加热单元,除非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在混凝土或类似材料的地板中使用时提供了附加的电气绝缘,则各绝缘均应可承受对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电压。
如果仅带有基本绝缘的加热单元,除非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在金属天花板中使用时提供了附加的电气绝缘,则各绝缘均应可承受对附加绝缘规定的试验电压。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18 耐久性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18.101 加热元件与电源引线和内部布线的连接应是可靠的。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将加热单元置于20℃±2℃的烘箱中,调节其电压使其电流等于加热元件标称电流或其额定电流,视情况而定。在各连接处测量电压降。
注1:加热单元应尽可能短,但不低于0. 5m。
注2:加热单元置于烘箱中后,不应移动。
注3:如果采用旗形连接器进行连接,应在电源引线和连接器之间、以及连接器和加热元件之间测量。测量点尽可能靠近连接处。
使加热单元循环发热。每一周期1h,包括:
——30 min,其间:
? 加热单元以测量电压降时的电压供电;
? 前20 min,使烘箱中的温度升到85℃或在第11章中测得的加热元件的温度,取较低值;
? 后10min,使烘箱中保持在此温度,偏差不超过±5K。
——20 min,烘箱中温度降低至约30℃;
——10 min,保持温度稳定。
注4:在距加热单元至少50 mm处,测量烘箱温度。
注5:可强制冷却。
试验进行400个循环。然后使烘箱温度降至20℃±2℃,并再次在各连接处测量电压降。
电压降不应超过22.5 mV或第一次测量值的1.5倍,取较低值。
试验后,视检应表明没有本标准意义内的损坏。
18.102 软片加热元件的阻性材料和电极之间的电气连接应是可靠的。
在二个长度超过1 m的加热单元上进行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一个加热单元经受18.102.2的试验,然后经受18.102.5的试验。另一个加热单元进行18.102.1至18. 102.5的试验。
试验后,第二个加热单元上,经受过18.102.2的弯折处的电压降不得超过第一个加热单元的该位置电压降的1.5倍。另外,第二个加热单元其他位置的平均电压降不得超过第一个加热单元的平均电压降的1.5倍。
视检应表明电极的接触性能未降级,如电极下面出现凹坑或电极附近有损坏等。
18.102.1 将加热单元卷绕在一个圆柱上,然后展开,圆柱的直径为说明书中规定的软片加热元件的最小弯曲半径的2倍。在加热元件的另一面重复此试验。
该试验进行3次。
如果说明书中规定该加热单元只能沿一个方向弯曲,则该试验在该方向进行六次。
18.102.2 加热元件的一部分夹持在两块厚度为100 mm的木板间,木板的尺寸应足以沿加热元件的、宽度方向将其完全覆盖。两木板的一对边倒圆角,半径为50 mm。
将此组合件置于-5℃或规定的加热元件的最低安装环境温度中,取较低值。当加热元件达此温度后,将其自由端沿着木板的圆角边弯折180°,回复到正常位置,再沿着另一方向重复此动作。重复三次。
18.102.3 将加热单元置于相对湿度为80%±5%,温度为40℃±2℃潮湿箱中,以额定电压供电工作1h,然后断电1h。
该试验进行1 000个周期。
18.102.4 加热元件按18.101的规定进行2 000个周期的试验,但不检查电压降和损坏情况。
18.102.5 将加热单元置于水平表面上,以额定电压供电。在距电极内边5 mm处,将一根针从45°角的方向插入加热元件的阻性材料中。
注l:在阻性材料和电极之间的任何导电材料均视为电极的一部分。
注2:可用类似图106所示的夹具使针定位。
测量针和电极的电源连接处之间的电压(Um)。
注3:允许电极本身的电压降补偿。
触点的电压降(△U)通过下列公式计算:
△U =Um-5Ur/d
式中:
Ur——加热单元的额定电压;
d——各电极内边之间的距离,单位为mm。如果导电路径与电极不垂直,则该距离沿路径的中心线测量。
在18.102.2试验中的弯折位置测量电压降。在至少6个其他位置测量电压降,计算平均值。
注4:可以借助热显像装置选择测量位置。
18.103 在使用期间加热单元的电阻不应有明显的下降。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将加热单元置于烘箱中,烘箱的温度比第ll章中测得的加热元件表面温度高5K。
2h后,测量加热单元的电阻。之后,每隔一段时间测量电阻,间隔时间不超过72 h。加热单元在烘箱中放置3 000h。试验期间加热单元电阻的减小不得大于最初2h后测量值的5%。
19 非正常工作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19.1 增加:
预定串联连接在木质地板或天花板的加热单元还应进行19.101的测试。
19.2 增加:
对应用于天花板的情况,用热阻为约0.9 m2K/W的一片热绝缘材料紧靠天花板的表面,且跨过加热单元的中心放置。绝缘材料长0.8m,与加热单元等宽。
对应用于地板的情况,热绝缘材料置于地板上,热阻增加到约1.45 m2K/W,且置于最不利位置。
对储热式加热应用,以额定充电时间充电。
19.13 增加:
地板和测试框架的木材的温升不得超过150 K。
19.101 加热单元按照第11章的规定安装。被测加热单元以装置标称电压的1.1倍供电。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GB 4706.1--2005的该章不适用。
21 机械强度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增加:
仅对加热单元的刚性部件进行冲击试验。
注101:正常使用包括运输和安装。
加热单元进行21.101的试验。
预定安装于地板中的加热单元,还应进行21.102的试验。
预定安装于地板中且带有绝缘发热丝的加热单元,还应进行21.103的试验。
以上试验不适用于模块式加热单元。
21.101 加热元件的一部分夹在两块厚度为100 mm的木板间,木板的尺寸应充分覆盖加热元件的宽度。两木板的一对边倒圆角,半径为50 mm。
将此组合件置于-5℃或规定的加热元件的最低安装环境温度中,取较低值。当加热元件达此温度后,将其自由端沿着木板的圆角边弯折180°,回复到正常位置,再沿着另一方向重复此动作。重复三次。
试验后加热单元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且不应出现本标准意义内的损坏。
21.102 本试验在2个加热单元上进行。将加热单元置于表面光滑的水平钢板上,用淬硬的钢针刻划加热元件的表面。钢针的端部呈顶角为40°的锥形,其尖端倒圆半径为0.25 mm±0.02 mm。对钢针施加适当的负载,以使其沿轴向施加的力对安装在混凝土及类似地板中的器具为10 N±0.5N,对安装于其他地板中的器具为5N士0.5N。沿着表面以约20 mm/s的速度拖动钢针刻划。钢针沿移动方向偏离垂直位置5°到10°。
在一个加热元件的两面分别刻划三条划痕,划痕间距至少50 mm。划痕应平行于加热单元的长度方向,且距其一边至少10mm。划痕的长度应大约等于加热单元的宽度。如果加热元件带有电极,则一条划痕沿着其中一个电极刻划。
跨过加热元件的整个宽度,在其两面分别刻划两条类似的划痕。
试验后,加热单元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
21.103 将加热单元中带有绝缘发热丝的部分置于刚性钢板上。将一根直径为6 mm的钢棒与发热丝交叉放置,以使其仅有一处与发热丝接触。
对钢棒施加30 s下述大小的力:
——对安装于混凝土地板中的加热单元,600 N:
——对安装于其他地板中的加热单元,300 N。
在五个不同位置施力,各点相距至少50 mm。
随后加热单元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如果绝缘发热丝包含不止一根导线,则导线之间也要经受基本绝缘的电气强度试验。
22 结构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增加:
22.101 与电源的连接应可靠地固定在加热元件上。
通过下述在两个加热单元上进行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将加热单元平放在水平表面上,并使约100 mm长的加热元件与电源引线悬在该表面的边缘。电源引线的自由长度约300 mm。
在电源引线上施加60 N的力l min,但不得使猛力。松开1min后重复此动作。
引线、连接处或加热元件不应出现本标准意义内的损坏。加热单元应经受16.3的电气
强度测试。
22.102 覆盖连接处和加热元件边缘的绝缘物不应对加热元件的材料产生影响。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将加热单元置于烘箱,箱中温度为80℃或45℃加上第11章中试验所确定的温升,取较高值。试验进行336 h。
加热单元冷却到接近室温后,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
22.103 叠层软片加热元件的电气绝缘层应可靠地结合在一起。但对用于混凝土或类似材料的地板中的加热单元,仅要求将各加热元件的边缘结合。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从一个全新的加热元件上剪下二组各三个尺寸均约为15 mm×150 mm的样条。每组样条分别从边缘处以及平行和垂直于边缘的加热表面上取下。对用于混凝土或类似材质地板中的加热元件,每组只从边缘剪下一个样条。
将一组样条置于烘箱中336 h,烘箱温度为第11章试验确定的加热元件的温度。
然后从各样条的一端分别将绝缘层分开,并依次固定在张力仪的夹具上。
注:如果无法将绝缘层分开,可以使用特殊制备的样条。
张力仪的夹具以250mm/min±50 mm/min的速率张开。
每个样条的结合强度至少为1.5N。
经过处理的样条的平均结合强度不得低于未经处理的样条的平均结合强度的80%。
22.104 电源引线和互连引线的连接装置应为Ⅱ类结构。不借助工具不能将其拆开。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3 内部布线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24 元件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24.101 使装置符合第19章所需的热断路器应是非自复位的,且带有脱扣机构。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4.102 为使加热单元符合本标准而必需的控制装置和其他元件,应随软片加热元件提供。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25.3 代替:
除可在现场切割的加热单元外,其他加热单元应通过下述方式之一与固定布线永久连接:
一一一组接线端子;
一一一组电源引线;
一一一条电源软线。
可在现场切割的加热单元应以适当的方式与电网连接。电源引线应带双层绝缘或带绝缘护套。该套管至少300 mm长,其厚度与电源线(IEC 60245的53号线)的护套厚度相当。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5.5 修改:
允许Z型连接。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26.1 增加:
加热单元不应有螺纹型的接线端子。
27 接地措施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28 螺钉和连接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29.1 修改:
模块式加热单元属于过电压类别Ⅱ,其他加热单元属于过电压类别Ⅲ。
29.3 修改:
对软片加热元件的绝缘或附加的电气绝缘没有尺寸要求。
对Ⅱ类加热单元,其软片加热元件应有两层绝缘,每层都应经受16.3中规定的对加强绝缘的电气强度试验。如果两层绝缘不可拆分,则应一起经受16.3中规定的对加强绝缘的电气强度试验。
30 耐热和耐燃
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30.1 增加:
本试验不适用于软片加热元件。
IEC 60884-1的25.1和25.4的试验适用于连接装置的柔性部件。
30.2 修改:
本要求不适用于预定用于混凝土及类似材料地板中的加热单元。
30.2.1 修改:
对于软片加热元件只进行IS0 9772的燃烧试验。IEC 60695-2-11中规定的灼热丝试验适用于其他元件,而温度增加到650℃。
30.2.3.1 修改:
对于任何电流值本条均适用。
30.2.3.2 修改:
对于任何电流值,此试验均在较高温度下进行。
31 防锈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GB 4706.1--2005的该章适用。
图例:
1——5O mm×200 mm的木架;
2——横梁;
3——热绝缘层;
4——木板;
5——加热单元;
6——覆盖材料。
图101 木质天花板中的加热单元的试验装置
图例;
1——热绝缘层;
2——模块式加热单元;
3——支撑框架;
4——木板;
5——5O mm×200 mm的木架。
图102 模块式加热单元的试验装置
图例:
1一一木板;
2一一地板;
3——绝缘片;
4——热绝缘材料的支架;
5——热绝缘材料;
6——5O mm×200 mm的木架;
7——加热单元;
8——横粱;
9——空气间隙。
图103 木质地板中的加热单元的试验装置
图例:
1——绝缘片;
2——地板材料;
3——混凝土;
4——栅格(如有规定);
5一一聚乙烯薄膜(如要求);
6—一附加的电气绝缘(如有规定);
7——加热单元;
8——热绝缘层;
9——胶合板。
图104混凝土地板中的加热单元的试验装置
图例:
1——木板;
2——地板;
3——绝缘片;
4——覆盖材料;
5——地板加热单元;
6——热绝缘层(隔热层);
7——天花板加热单元;
8——横梁;
9——50mm×200mm的木架;
10——空气间隙。
图105 木质地板和天花板中的组合式加热单元的试验装置
单位为毫米
注:夹具由绝缘材料制成。
图例:
l——夹具;
2——基准边;
3——针导杆。
图106 安装接触针的夹具
附 录
GB 4706.1--2005的附录除下述内容外适用。
附录AA
(资料性附录)
安装说明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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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场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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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 ||||||
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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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位置 |
除区域O之外的其他位置 | ||||||
加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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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 | |
单元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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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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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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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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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或 类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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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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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或 类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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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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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或 类似材料 |
基 本 绝 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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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a 接地天花板d 或 隔离变压器a 接地天花板d 或 漏电保护器a 附加的绝缘c 或 隔离变压器a 附加的绝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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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a 接地地板d 或 隔离变压器a 接地地板d 或 漏电保护器a 附加的绝缘c 或 隔离变压器a 附加的绝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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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a 栅格c 附加的绝缘f 或 隔离变压器a 栅格c 附加的绝缘f 或 3 kV基本 绝缘 3 kV附加的 绝缘b |
漏电保护器a 栅格c 或 隔离变压器a 栅格f 或 3 kV基本 绝缘 3 kV附加的 绝缘b
|
漏电保护器a 栅格c 附加的绝缘f 或 隔离变压器a 栅格c 附加的绝缘f
|
漏电保护器a 栅格c 或 隔离变压器a 栅格c
|
漏电保护器a 栅格c 附加的绝缘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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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a 栅格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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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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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a 或
隔离变压器a
|
漏电保护器a 或
隔离变压器a
|
漏电保护器a 或
隔离变压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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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a 或
隔离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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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a 栅格c 或 隔离变压器 |
漏电保护器a 据格c 或 隔离变压器 |
漏电保护器a 栅格c
|
漏电保护器a 栅格c
|
注l:区域0的定义参见IEC 60364-7-701。 注2:对应用于木质地板和天花板的情况,除7.12.1外,无其他附加要求。 注释: a --7. 12.1 3); b --7.12.1 3),第1个破折号第3点; c --7.12.101 1); d --7. 12. 102,第1句; o --7. 12. 102 2),第3句; f --7.12. 103。 |
参考文献
GB4706.1 2005的参考文献除以下内容外适用:
增加:
IEC 60335-2-1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毯、垫和类似柔性加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IEC 60335-2-8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暖脚器和加热垫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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