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027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行业标准
催化吸附型氮气纯化装置通用技术条件SJ/T 10272-91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nitroge
purifier in catalyst absorption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催化吸附型氮气纯化装置(以下简称“氮气纯化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机械、冶金、化工、食品等行业中需要制取高纯度氮气的装置.
2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 2822 标准尺寸
GB 5080.7 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GB 5832.1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电解法
GB 5832.2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露点法
GB 6285 气体中微量氧的测定 电化学法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SJ142 电子工业专用设备总技术要求
JB 8 产品标牌
3术语
3.1露点
在恒定的压力下,逐渐冷却气体,当气体中的水蒸气达到饱和时的温度称为露点.
3.2催化
利用各种催化剂,通过化学反应除去气体中某种杂质成分的过程。如:混合在氮气中的杂质氧遇氢气可以通过催化剂转化生成水气而被除去。
3.3吸附
991 -11-12批准 1992-01-01实施SJ/T 10272-91
利用固体吸附剂分子筛、硅胶、活性氧化铝和活性炭等对各种气体具有吸附的特点,除去混合在气体中的杂质成分,如:各种气体的吸附干燥、变压吸附或低温吸附纯化各种气体等。
4产品分类
4.1产品型号命名原则
产品型号按下列规定命名.特殊工程配套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4.2分类
4.2.1按最大处理气量分(在标准状态下):
1,2,5,to,20,50,100,200,300.500m3/h,
4.2.2按工艺和操作方法分:
a. 按除氧方法分为催化除氧和化学除氧,
b. 接工艺流程分为单式和复式,
c. 按操作方法分为手动和自动.
4.3基本参数
4.3.1对原料氮气的要求
4.3.1.1原料氮气的合氧量为:
a. 规格A小于0.5%(即5000 ppm)=
b, 规格B小于0.1%(即l000ppm)~
c. 规格C小于0.01%(即lOOppm)。
4.3.1.2压力小于784.5kPa。 . i
4.3.1.3温度低于+35℃。
4.3.2冷却水:
a 温度低于+35℃ .
b. 压力98.07~245.2kPa.
4.3.3外形尺寸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 2822标准尺寸的尽寸系列,具体由产品标准规定。
4.3.4质(重)量
SJ/T 10272-91
由产品标准规定。
4.3.5供电电源:
a. 交流电压220V土10%,频率50Hzt
b. 三相交流电压380V士10%,频率50Hz。
4.3.6最大功耗
由产品标准中规定.
4.3.7使用环境条件:
a 温度: 0℃~+40℃;
b. 相对湿度:小于95%(40℃时),
c. 大气压力: 86-106kPa。
5技术要求
5.1外观质量
表面应完好无损、无明显划伤、脱落,金属件无锈蚀及其它肉眼可见的缺陷.
5.2最大处理气量
由产品标准中规定.
5.3 纯化后氮气(以下简称“纯氮”)的纯度
5.3.1纯氮含氧量:
a· 规格A小于或等于5ppm;
b. 规格B小于或等于0. 5ppml
c. 规格C小于或等于0. lppm。
5.3.2纯氮露点:
a. 规格A小于或等于--60℃;
b. 规格B小于或等于--70℃;
c. 规格C小于或等于-76℃。
注:以氮气中主要杂质的含量来表示.
本氮气纯化装置主要除去氯气中杂质氧和水分,若遇特殊要求,如对氮中氢、一氯化碳、二氧化碳,碳氧化合物和尘埃颗粒等杂质含量有要求时,则由产品标准中规定.
5.4压力损失
小于98. 07kPa.
5.5密封性
5.5.1气路密封性
充氮压力980. 7kPa.保压24h.氮气纯化装置压力降低列小于49kPa.且无漏气现象。
5.5.2水路密封性
通水加压294.2kPa,保压lh.氮气纯化装置无渗水现象。 ‘
5.6安全性能
5.6.1绝缘电阻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氮气纯化装置电源输入端与机壳或外露的导电部分之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20MQ。
5.6.2耐电压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氮气纯化装置电源输入端与机壳或外露的导电部分之间应承受l000V,历时lmin,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5.7运输试验
包装后的氮气纯化装置按SJ 142中48条(6)、b的规定运输试验,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并能正常工作。
5.8可靠性
氮气纯化装置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低于1000h.
6试验方法
6.1试验环境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一般试验均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45%~75%l
c. 大气压力:86-"106kPa。
6.2外观质量检查
用目测法,检查外观质量,应符合5.1条的要求。
6.3最大处理气量检查
被测氮气纯化装置的入口接压力为490. 4kPa原料氮气,打开原料氮气进口阀至最大位置,调节纯氮出口阀,观察装置流量计,应符合5.2条的要求.
6.4纯氮纯度检查
6.4.1纯氮含氧量检查
在最大处理气量情况下,按GB 6285氧量测定方法进行,应符合5.3.1条的要求。
6.4.2纯氮露点检查
在最大处理气量情况下,按GB 5832.1水量电解测定或按GB 5832.2水量露点测定法进行,应符合5.3.2条的要求.
6.5压力损失检查
被测氮气纯化装置接通原料氮气进气口,调节流量达到最大处理气量时,按6.3条的方法,测定原氮进口压力和纯氮出口压力之差,应符合5.4条的要求。
6.6密封性检查
6.6.1 气路密封性检查
关闭被测氮气纯化装置的所有出口取样阀,打开原氮气进口阀及气路系统的阀门,充人980.7kPa氮气,压力稳定后关闭氮气进口阀,保压24h.观察压力表,压降应符合5.5.1条的要求.
6.6.2水路密封性检查
关闭被测氮气纯化装置所有水管和冷冻水管出口阀,由冷却水和冷冻水进口加压至294.2kPa,保压lh.应符合5.5.2条的要求。
6.7安全性能检查
6.7.1绝缘电阻检查
被测氮气纯化装置处手非工作状态,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将500V兆欧表接通于输入端与机壳金属部件之间,指针稳定5s后读取电阻值,应符合5.6.1条的要求.
6.7.2耐电压检查
. 被测氮气纯化装置处于非工作状态,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将击穿装置接通于电源
输入端与机壳金属部件之间逐渐升压至1 000V.判定电流为8mA,保持lmin,然后平稳下降到零,应符合5.6.2条的要求。
6.8运输试验
运输试验按SJ 142中48条(6)、b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包装箱无严重损坏,还应符合5.1~5.6条的要求.
6.9可靠性试验
可靠性试验按GB 5080.7中“定时截尾”试验方案5:3规定。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a. 定型检验:
b., 交收检验;
c. 例行检验.
7.2定型检验
7.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定型检验:
a. 产品在设计、生产定型时I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I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定型检验要求时.
7.2.2 定型检验的项目及顺序按表l的规定。
7.2.3 定型检验的样机不少于2=台。
7.3 交收检验
7.3.1 交收检验由制造厂检验部门负责,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7.3.2 交收检验的项目及顺序按表l的规定。
7.4 例行检验
7.4.1 正式生产的氮气纯化装置每二年应进行一次例行检验。
7.4.2 例行检验的项目及顺序按表l的规定。
7.4.3 例行检验的样机应从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批量生产小于或等于10台,抽样2台;大于10台,抽样3台。
7.4.4检验中出现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进行检验,若仍出现不合格项目,则该批产品判定不合格.
5
SJ/T 10272-91
表l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条款) |
试验方法
(条款) |
交收检验
|
例行检验
|
定型检验
|
1 |
外观质量 |
5.1 |
6.2 |
√ |
√ |
√ |
2 |
最大处理气量 |
5.2 |
6·3 |
√ |
√ |
√ |
3 |
纯氯含氯量 |
5.3.1 |
6.4.1 |
√ |
√ |
√ |
4 |
纯氮露点 |
S.3.2 |
6.4·2 |
√ |
√ |
√ |
5 |
服力损失 |
5.4 |
6.5 |
√ |
√ |
√ |
6 |
气珞密封性 |
5.5·1 |
6·6.1 |
√ |
√ |
√ |
7 |
水路密封性 |
5.5.2 |
6·6.2 |
√ |
√ |
√ |
8 |
绝缘电阻 |
5.6.1 |
6.7.1 |
√ |
√ |
√ |
9 |
耐电压 |
5.6.2 |
6.7.2 |
√ |
√ |
√ |
10 |
运输试验 |
5·7r |
6.8 |
- |
√ |
√ |
11 |
可靠性试验 |
5.B |
6·9 |
- |
√ |
√ |
违,表中有“√”者表示在该类试验中应进行的检验项目.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氮气纯化装置应设置字迹清晰的标牌,标牌应固定在明显的位置,标牌应符合JB 8的规定.
8.1.2标牌内容一般应包括:
a. 氮气纯化装置型号与名称;
b. 制造厂名;
c. 产品编号;
d. 出厂日期;
e. 最大处理气量。
8.1.3包装箱外壁应标有符合GB 191规定的“向上”、“轻放”、“重心点”、“怕湿”等包装图示。
8.1.4包装箱外壁应标有品名、规格、数量、质(重)量、收货地址及单位名称、运输号码等收发货标志.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 6388的规定。
8.2包装
8.2.1 氮气纯化装置的包装方法及要求,应符合SJ 142的规定。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8.2.2氮气纯化装置装箱时应按成套性要求提供随机文件、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
8.3运输
8.3.1 氮气纯化装置经妥善包装后,应能符合除远洋海运外的任何交通工具运输要求。
8.3.2氮气纯化装置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倒置、侧放、冲击,并应采取防雨、防潮、防碰撞措施.
8.4贮存
经妥善包装的氮气纯化装置,应存放在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无腐蚀性介质和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并按SJ 142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苏州净化设备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昊彦敏、许桂英、赵雨生、冯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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