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327-2008
交流系统用碳化硅阀式避雷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流碳化硅阀式避雷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
本准准适用于交流电力系统中限制过电压,保护电气设备免受过电压损坏的碳化硅阀式避雷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1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neq IEC 60071--1:1993)
GB 311.2----2002 绝缘配合 第2部分: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IEC 60071-2:1996,EQV)
GB 2900 12----2008 电工术语 避雷器、电涌保护器及元件
GB 2900.19----1994 电工术语 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neq IEC 60071-l:1993)
199l,IDT)GB/T 7354----2003 局部放电测量(1EC 60270:2000,lDT)
GB/T 11604----1989 高压电器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eqv IEC 18:1983)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2----2008和GB/T .2900.19----199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普通阀式避雷器 normal valve type surge arrester
普通阀式避雷器是用平板间隙和阀片组成的避雷器。
3,2
磁吹阀式避雷器 valve type surge arrester with magnetically blown gaps
磁吹阀式避雷器是用磁吹间隙(利用外磁场和内磁场的作用力使电弧运动):和阀片组成的避雷器。
3.3
间隙gap
间隙是由保持一定间隔距高的两个电极组成。它是避雷器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作用是绝缘、放电和灭弧。在正常工作电压下,避雷器处于绝缘状态。当系统电压达到间隙放电电压时,间隙放电。通过一定的冲击电流和工频电流,并在工频电流第一次过零以后,在灭弧电压下灭弧。
3.4
限流间隙 current limiting gap
工频续流通过时在磁场的作用下,电弧被拉长、挤压使弧阻增加,从而限制了工频续流,具有这种原理的间隙称为限流间隙。
1
GB/T 7327-2008
3.5
工频续流 follow current
避雷器动作后,流过避雷器的工频电流.称为工频续流。
3.6
均压电阻 grading resistor
在避雷器中与间隙并联,用以调整电压分布的电阻。
3.7
长线能量释放 Long line energy discharge
操作过电压聚集在输电线上的能量通过避雷器释放。
3.8
短时工频电压升高 instantaneous power frequency overvoltage rise
指单相接地时,健全相电压的升高。对非直接接地系统,单相接地时间可长达2h;对直接接地系统单相接地的时间决定于开关跳闸的时间
3.9 湿热带强雷地区 strong thunder storm zone in damp tropics
环境温度在-5℃~+45℃之间,相对湿度95%(25℃时),常年有凝露霉菌、年雷电日为90及其以上地区。
4 运行条件
4.1 正常运行条件
符合本标准的避雷器,按照下列正常使用条件,适用于户外运行。
a) 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40℃;
b)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c) 电力系统的额定频率为50Hz;
d) 在避雷器的安装点电力系统的短时工频电压升高不超过避雷器额定电压。
4.2 异常使用条件
异常运行条件见附录A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避雷器的额定值
5.1.1 避雷器的额定电压
避雷器额定电压值以KV(有效值)为单位,其值分别如下:
0.25 0.5 2.3 3.8 4.6 7.6
12.7 16.7 19
(50) 51 69 (75) 100 41
(177) 200 290 310 420 (126)
468
注:括号内的电压数值为不推荐使用的避雷器额定电压值。
5.1.2 避雷器的额定频率
避雷器的额定频率为50 Hz。
5.1.3 避雷器的标称放电电流
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分为10 kA、5 kA、3 kA、l kA四个等级,其波形为8/20 μs。
1)表示为中性点保护用避雷器额定电压值。
2
GB/T 7327-2008
5.2避雷器的机械性能
避雷器在下列机械负荷作用下,应能保证可靠运行。
a)避雷器顶端最大允许水平拉力为F1,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避雷器顶端最大允许水平拉力
避雷器额定电压∕kV |
3.8~25 |
41~75 |
100~200 |
290~468 | |
|
磁吹阀式避雷器和保 护旋转电机避雷嚣 |
15 (147) |
30 (294) |
50 <490) |
150 (1471) |
最大允许水平拉力F3/kgf
|
其他阀式避雷器
|
15 (147) |
30 (294) |
20 (196) |
|
b)作用于避雷器上的风压力F2,按式(1)计算:
(1)式中:
V0----基本风速(时距10 min平均值),单位为米每秒(m/s),取为35 m/s;
S----避雷器的风向投影面积(避雷器表面覆冰厚度应不超过20 mm),单位为平方米(m2);
β-----风速增加系数,一般取1.2;
α-----空气动力系数,风速为35 m/s时,α=0.9。
5.3 避雷器的电气特性
a) 避雷器工频放电电压;
b) 1.2/50冲击放电电压;
c) 波前冲击放电电压;
d) 冲击放电伏秒特性;
e) 操作冲击放电伏秒特性;
f) 标称放电电压下的残压;
g) 操作冲击电流下的残压。
以上特性应符合表2、表3、表4的规定。
3
G8/T 7327-2008
表2 电站型阀
系统标称 电压/kV (有效值)
|
避雷器额 定电压/kV (有效值) |
波前冲 击放电 的波前 陡度/kV/μs |
磁吹阀 | ||||||
工频放电电压/ kV (有效值) |
1.2/50μs冲 击放电电压/kV (峰值) |
波前冲击 放电电压/kV (峰值) |
操作冲击 放电电压/kV (峰值) | ||||||
不小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
6 |
7.6 |
63 |
|
|
|
|
| ||
10 |
12.7 |
106 |
|
|
|
|
| ||
|
20 |
175 |
|
|
|
|
| ||
25 |
208 |
|
|
|
|
| |||
25 |
208 |
|
|
|
|
| |||
35 |
41 |
343 |
70 |
85 |
112 |
130 |
| ||
|
51 |
425 |
87 |
98 |
134 |
161 |
| ||
63 |
69 |
573 |
117 |
133 |
178 |
214 |
| ||
110
|
100 |
813 |
170 |
195 |
260 |
312 |
285
| ||
(110) |
126 |
980 |
255 |
290 |
345 |
414 |
| ||
220 |
200 |
1200 |
340 |
390 |
520 |
624 |
670 | ||
|
290 |
1500 |
510 |
580 |
780 |
936 |
820 | ||
330 |
310 |
1500 |
545 |
620 |
834 |
1001 |
870 | ||
|
420 |
2000 |
567 |
|
1005 |
1200 |
890 | ||
500 |
444 |
2000 |
600 |
|
1055 |
1265 |
940 | ||
|
468 |
2000 |
632. |
|
1110 |
1326 |
992 | ||
注:括号内电压等级不推荐采用。 | |||||||||
4
GB/T 7327-2008
式避雷器特性
式避雷器 |
普通阀式避雷器 |
|||||||||
标称电流下残压/KV (峰值)
|
操作冲击电流残压/KV (峰值) |
工频放电电压/KV (有效值) |
1.2/50μs冲击放电电压/KV (峰值) |
波前冲击放电电压/KV (峰值) |
标称电流下残压/KV(波形8/20μs) (峰值) |
备注 |
||||
1kV |
5kV |
10kV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小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5kV |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
|
|
|
|
16.0 |
19.0 |
30.0 |
37.5 |
27.0 |
|
|
|
|
|
|
26.0 |
31.O |
45.0 |
56.3 |
45.0 |
|
|
|
|
|
|
41 |
49 |
73 |
9l |
67 |
作为元件用 |
|
|
|
|
|
5l |
61 |
85 |
106 |
81.5 |
作为元件用 |
|
|
|
|
|
56 |
67 |
110 |
138 |
81.5 |
作为元件用 |
|
|
108 |
|
|
82 |
98 |
134 |
168 |
134 |
|
|
134
|
|
|
|
|
|
|
|
|
110kV变 压器中性 点保护用 |
|
|
178 |
|
|
|
|
|
|
|
|
|
|
260 |
|
|
224 |
268 |
326 |
408 |
326 |
|
|
|
332 |
|
|
255 |
314 |
375 |
469 |
410 |
不接地系统 |
|
|
520 |
|
|
448 |
536 |
620 |
775 |
652 |
|
|
|
|
820 |
820 |
|
|
|
|
|
|
|
|
|
870 |
870 |
|
|
|
|
|
|
|
|
|
913 |
890 |
|
|
|
|
|
|
|
|
|
965 |
940 |
|
|
|
|
|
|
|
|
|
1018 |
992 |
|
|
|
|
|
|
|
5
GB/T 7327-2008
表3 配电型及低压阀式避雷器特性
系统标称电压/KV (有效值) |
避雷器额定电压/KV (有效值)
|
波前冲击放电的波前坡度/kv/μs |
配电型避雷器 |
压阀式避雷器 | ||||||||
工频放电电压/KV (有效值) |
1.2/50μs冲击放电电压/KV (峰值) |
波前冲击放电电压/KV (峰值) |
标称电流下残压/KV(波形8/20μs) (峰值) |
工频放电电压/KV (有效值) |
1.2/50μs冲击放电电压/KV (峰值) |
波前冲击放电电压/KV (峰值) |
工频放电电压/KV (有效值) | |||||
5KA
|
3KA
| |||||||||||
不小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小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
0.22 |
0.25 |
10 |
|
|
|
|
|
0.50 |
0.90 |
70 |
2.21 |
1.50 |
0.38 |
0.50 |
10 |
|
|
|
|
|
1.10 |
1.60 |
|
3.90 |
3.00 |
3 |
3.8 |
32 |
9.0 |
11.0 |
21.0 |
26.3 |
17.0 |
|
|
|
|
|
6 |
7.6 |
63 |
16.0 |
19.0 |
35.0 |
43.8 |
30.0 |
|
|
|
|
|
10 |
12.7 |
106 |
26.0 |
31.0 |
50.0 |
62.5 |
50.0 |
|
|
|
|
|
6
GB/T 7327-2008
表4 保护旋转电机避雷器特性
电机标称 电压/KV (有效值) |
避雷嚣 额定电压/kV (有效值) |
工频放电电压/KV (有效值) |
1.2/50μs冲击放电电压/kV (峰值) |
冲击放电电压/KV (预放电时间 10/μs) (峰值) |
标称电流下残压/kV(波形8/20μs)(峰值) |
备 注 | |
3kA | |||||||
不小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不大于 |
| ||
|
2.3
|
4.5
|
5.7
|
6.0
|
6.0 |
6.O
|
电机中性 点保护用 |
|
4.6 |
9.0 |
11.4 |
12.O |
12.0 |
12.0 |
电机中性 点保护用 |
6.3 |
7.6 |
15.O |
18.0 |
19.0 |
19.0 |
19.0 |
|
10.5 |
12.7 |
25.0 |
30.0 |
31.0 |
31.0 |
.31.0 |
|
13.8 |
L6.7 |
33 |
39 |
40 |
4O |
40 |
|
15.75 |
19 |
37 |
44 |
45 |
45 |
4.5 |
|
5.4避雷嚣的通流容量
避雷器的阀片应分别耐受2 000 μs方波通流容量试验和18/40 μs冲击通流容量试验20次不损坏(不击穿、不闪络);此两种通流容量试验应分别在不同的试品上进行。试验用的电流值应按表5的规定。对避雷器额定电压100 kV及以上磁吹避雷器除作阀片通流容量试验外,还应做长线能量释放试验。
表5 阀片通流量试验电流值
避雷器类别 |
避雷器额定电压/kV (有效值) |
18/40μs冲击电/kA (峰值) |
200Cμs方放电流/A (峰值) | |
|
磁吹阀式避雷器 |
41~200 |
10 |
600 |
29O~310 |
15 |
80C : | ||
电站型避雷器 |
420—488 |
15 |
1000 | |
普通阀式避雷器 |
3.8~200 |
10 |
150 . | |
配电型避雷器 |
3.8 ~12.7 |
5 |
75 | |
低压阀式避雷器 |
O.25~0.50 |
3 |
50 | |
保护旋转电机避雷器 |
2. 3~19 |
10 |
400 |
5.5 避雷器的大电流冲击耐受性能
避雷器应耐受4/10μs波形的大电流冲击试验2次。试验用的电流值如表6规定。
表6 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电流值
避雷器类别 |
4/10μs冲击电流/kA(峰值) |
磁吹避雷器 |
65 |
普通阀式 避雷嚣 |
40 |
7
GB/T 7327-2008
表6 (续)
避雷器类别 |
4/10μs冲击电流/kA(峰值) |
配电型避雷器 |
25 |
保护旋转电机避雷器 |
25 |
5.6 避雷器的动作负荷耐受性能
避雷器应在避雷器额定电压下承受20次动作负载试验。冲击点火电流的波形为8/20μs,幅值为避雷器的标称放电电流。
5.7避雷器的密封性能
避雷器成有可靠的密封。
磁吹阀式避雷器及保护旋转电机避雷器应具有压力释放装置。试验时,压力释放装置动作。试品破坏后的碎片不应超过规定围栏所包围的范围。试验的电流值按表7的规定。
表7 压力释放试验电流值
. 避雷器类别
|
大电流试验 |
小电流试验 |
工频对称分量电流值/kA (有效值) |
工频对称分量电流值/A (有效值) | |
磁吹阀式避雷器 |
20 |
800 |
保护旋转电机避雷器 |
10 |
800 |
注:对其他避雷器,用户需要压力释故装置时,可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
5.9 避雷器的外绝缘性能
避雷器的外绝缘性能应符合GB 311.1--1997的规定。低压避雷器的的干湿工频耐压应不小于4 kV。
5.10 避雷器泄露电流要求
避雷器应进行泄漏电流试验,所加电压和合格电流值由制造厂规定。
5.11 避雷器的污秽性能
本试验是为了证明避雷器放电特性耐受瓷套外表面污秽所引起电场畸变的能力。此项试验仅对耐污型避雷器进行。
5. 12 避雷器的无线电干扰电压和局部放电试验
无线电干扰试验是测量由避雷器所产生的高频电压,他对通讯能引起有害的干扰。避雷器额定电压290 kV及以上的避雷器其干扰电压值应本大于2 500 KV。其他产品干扰电压值不作规定,只提供实测数据。
局部放电试验是测量避雷器内部出现的局部放电量,局部放电可使避雷器内部绝缘介质变质。各种避雷器的内部局部放电量不作具体规定,只提供实测数据。
5. 13 避雷器的脱离器性能要求
在脱离器试验时,无沦是与避雷器联合或单独进行,均必须在动作时要有明显的开断表示,以表明避雷器已损坏。脱离器本身不能防止避雷器发生爆炸。
5. 13.1 脱离器应耐受下列各项试验均不得动作
a) 大电流冲击耐受;
b)2 000μs方波电流耐受;
c)动作负载酣受;
d)18/40 μs冲击电流耐受。
8
GB/T 7327-2008
5.13.2 脱离器的安秒特性
脱离器应在20 A、200 A.800 A(±20%)3种电流值下测量安秒特性。
6 试验方法
避雷器在做以下试验时,应在常温下尽可能按实际运行情况安装。试验前试品表面应是清洁干燥的;
6.1 工频放电电压试验
工频电源的频率范围为48 H.z~52 Hz或58 Hz ~62 Hz,波形为近似正弦波,其峰值与有效值之比应等于±0.07。
零开始,在电压表能准确读数条件下,均匀快速的升到试品放电为止,每次放电后,应在0.5 s内切断工频电源,通过试品的工频电流应限制在0.2 A~0.7 A(有效值)之间。每次施加电压后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l0 s。对带有均压电阻的避雷器,电压在超过避雷器额定电压后的时间应尽可能控制在2 s之内。
例行试验时,测量次数应不少于5次,型式试验时,测量次数应不少于10 次,每次放电电压值成符合表2、表3、表4的规定。
型式试验还应在淋雨状态下进行,其试验条件应符合GB 311. 2----2002中相应的规定,湿工放试验时,测量次数应不少于10次。其算术平均值应不超过表2、表3,表4中所规定的范围。每次所测数据不得超过规定值上限的5%和不低于下限的5%。试验时,除间隙放电外,任何绝缘部分不应发生闪络现象。
6.2 冲击放电电压试验
6.2.1 1.2/50μs冲击放电试验
1.2/50 μs波形的冲击电压,按表2、表3、表4所规定的预期峰值,对整只避雷器施加正、负极性各5次。避雷器均应放电,允许有1次不放电,此时应以同种极性的冲击电压另加l0次,避雷器均应放电,则认为试品通过了本项试验。
波形调整偏差如下:
----峰值在规定值的97%—100%间;
----视在波前时间为0.80μs~1.6μs;
……视在波尾时间为40μs~60μs。
视在波前起始部分(低于50%)的振荡,应不超过峰值的10%。允许在靠近波峰处微小振荡,但其振幅应低于峰值的5%。
6.2.2 冲击放电伏秒特性试验
本试验应在整只避雷器上进行,采用正或负极性的冲击,应选取其中放电电压较高的极性。为了绘制特性曲线,应将1.2/50 μs的电压逐步增加。从低于避雷器的放电电压开始,直到冲击波前坡度等于表2、表3规定为止。对于小于1.2μs预放电时间的冲击放电电压可以用斜角波来试验;
对于每次放电,以放电前所达到的最高电压和由视在原点量起的预放电时间为坐标轴绘制曲线。为了画出该曲线,至少应有20个试验数据。
6.2.3 波前冲击放电电压试验
本试验应在整只避雷器上进行。按表2、表3中所规定的最大波前陡度。以正、负两种极性电压的冲击波向试品各施加5次,其放电电压值均不得超过表2、表3中所规定的数值。
允许用第6.2.2款所得曲线和代表表2、表3所规定的陡度的直线的交点确定避雷器的
9
最大波前放电电压值。并于表2、表3中所规定的数值进行比较,试验中至少有5次正和5次负的放电点位于该规定陡度直线的0.1μs范围内.如图1所示。
图1 确定波前放电电压的作图法
6.2.4 操作冲击放电伏秒特性试验
对于避雷器额定电压100KV及以上的磁吹避雷器,可用本实验来表明避雷器的操作冲击放电特性。
a) 放电试验应采取不同的冲击电压波形,其视在波前时间应在下列范围。
----30μs~60μs;
----150μs~300μs;
----1000μs~2000μs;
视在波尾时间应长于2倍的视在波前时间。
b) 每种波形和极性的试验方法如下:
1)确定避雷器50%放电电压发生器的基本充电电压V0,其方法如下:
开始施加此避雷器的预期50%放电电压稍低的冲击电压,然后每次按其5%为一档升高发生器充电电压,直到避雷器放电为止。此后,继续施加20次冲击电压,每次放电时则降低发生器充电电压5%,而避雷器不放电时增加充电电压5%。Vc是20次冲击所用的发生器充电电压的平均值。
2)发生器充电电压为1.2VC和1.4VC时,分别对避雷器施加10次冲击电压。上述一系列试验中,记录每次放电的放电电压及所对应的预放电时间,并绘制成伏-秒特性曲线。
在每种波形下(包括正负极在内)测量次数的95%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超出值应不大于规定值的5%。
6.3 电波波形的规定
6.3.1 8/20μs冲击电流、18/40μs冲击电流、4/10μs冲击电流等电流波形的规定
冲击电流残压测量采用8/20μs波形。冲击电流容量试验采用18/40μs波形。大电流冲击耐受采用4/10μs波形。冲击电流的幅值及波形的误差见表8。
表8 冲击电流的幅值及波形的误差
波形 |
8/20μs |
18/40μs |
4/10μs |
幅值误差 |
+10% |
+10% |
+10% |
波前时间误差 |
±10% |
±10% |
±10% |
波长时间误差 |
±10% |
±10% |
±10% |
反极性误差 |
≤10% |
≤1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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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冲击电流示波图(图2)决定波前及波长的方法如下:
在冲击电流波形图被头上,取电流等于其幅值的10%和90%的两点(所对应的时间为t1及t2),通过此两点作一直线与时间轴交于一点t0,在波尾上取电流等于幅值的5O%的一点t3,波前等于从t1到t2时间的1.25倍,波长等于t0到t3的时间。
图2 冲击电流波形图
6.3.2 2000μs方波冲击电流的规定
其波形规定见图3
图3 2000μs方波波形图
a=2000μs,误差+20%;b/a≤1.5;c≤10%幅值。
100%处表示幅值,幅值误差加10%,幅值处震荡或突起应小于幅值的10%。
6.4 标称电流下残压试验
型式试验时用比例单元进行试验,逐个试验时,允许只对阀片进行试验,但避雷器的残压应加上间隙在标称电流下的压降。
在测残压之前,阀片均应经冲击电流稳定,其波形为18/40μs,电流幅值由制造厂确定。阀片在测残压前的温度应接近环境温度。型式试验时,试品的比例单元的额定电压至少为3KV,但不需要超过12KV。
试验时,每只试品分别用峰值约为0.5、1和2倍的避雷器的标称放电电流测出相应的残压,并绘制成残压-电流特性曲线。试验时,通流间隙时间应使试品冷却到环境温度。
利用3只试品所得伏安特性曲线绘制成避雷器试品的最大包络线,然后在曲线上读取标称电流所对应的残压值,此残压值乘上比例单元与整只避雷器的比例系数,即为避雷器的残压。
6.5 操作冲击电流下残压试验
对于避雷器额定电压在290 kV及以上的避雷器,应进行此项试验。试验可在比例单元上进行。试品的额定电压至少为3 kV,但不应超过12KV,每次测试前,试品的温度应为环境温度。
6.5.1 试验回路
试验回路为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释放回路,见附录B,其参数如下:
ZC试验回路等效波阻抗,每千伏试品额定电压应为0.75Ω~1.5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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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LT是加在试品发发生器之间的电感,每千伏试品额定电压应为3 mH~3.5 mH。
TD----持续时间,TD应足够地长,以测得试品上的最高残压值,其值应为:
(2)
式中:
N----发生器的链数,应大于10链。
分压器应采用高阻值的分压器。
6.5.2 操作冲击电流下残压的测量
应在试品通电后至少30μs测量试品的最高残压。
在测残压之前先确定试品残压范围,即利用升高发生器的充电电压,一般从1.0试品的峰值额定电压标么值开始,每次的增量不超过0.25倍的标称值但最高也不要超过2.5倍标么值。
试验至少有6只新试品,试品在上述最大残压值的发生器充电电压下试验,而其余的每2个试品分别在最大残压时发生器充电电压加减0.25标么值下的充电电压下试验。
试品的最大残压值应为上述所测得的三个最大残压值的平均值,而所测得的避雷器的最大残压值不得超过表2中的规定。
6.6 通流容量试验
6.6.1 阀片方波和冲击通流容量试验
a)型式试验
为了考核阀片的通流能力,从被试品阀片中抽取残压最高的lO片,分为2组,每组5片。按本标准表5的规定分别进行冲击和方波通流容量试验。
每片阀片耐受不少于20次试验,每相邻两次试验的间隔时间为50s~60s,每5次间隔的时间应足以使阀片冷却到室温,在试验中,如果有通流不足20次的阀片出现时,则认为试验没有通过。
b)抽样试验
从同批阀片中抽取残压最高的10片,试验方法与型式试验相同,试验中如果仅有一片通流不足20次时,则加倍数量抽取残压最高者做试验。如第二次试验全部合格,刚认为试品合格。如其中仍有通流不足20次的阀片出现时,则认为、试验没有通过,这时允许降低残压(降低数值由制造厂自行规定)从新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高于此残压的阀片认为不合格。经过通流容量试验后的阀片,不允许装入正式产品中使用。
6.6.2 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
本试验应在新的只做过残压和工频放电电压试验的完整避雷器、避雷器比例单元或阀片上进行。对避雷器额定电压100 kV及其以上的磁吹阀式避需器用比例单元进行试验,其他避雷器用阀片进行试验。比例单元的额定电压值至少为3 kV,但不需超过l2 kV。试品阀片中应含有一批阀片中残压最高的阀片。
在做试验之前,必须先测出每个试品的干工频放电电压的平均值。
对每个试品施加4/10μs波形的冲击电流2次,其峰值按表6的规定。2次冲击电流之间的时间间隔,应使试品冷却到接近环境温度。对于每次冲击,必须测量试品上的电压和电流值。试验后,在环境温度下,重复测量试品的工频放电电压,其平均值的变化不得超过士10.%。检查试品,阀片不得有击穿或闪络,间隙隙及均压电阻不得损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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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长线能量释放试验
本试验仅对避雷器额定电压l00 kV及以上的磁吹阀式避雷器进行。
试品为比例单元,且额定电压至少为3 kV,但不应超过12kV。
由于磁吹式避雷器采用磁吹限流间隙,使电流波不能保持完整的矩形。因此在做试验之前,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回路应做调整和较准。其方法如下:
向分布参数发生器充一适当电压U0。它不低于规定充电电压U0的50%,然后通过低电感的电阻R约等于负载电阻R1。对于不同通流等级的避雷器之U0和R1的数值列于表9中。
表9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试验参数
长持续时间通流等级 |
负载电阻R1/Ω
|
电流峰值持续时间/ μs
|
充电电压U0(直流)/KV |
线路波阻抗/Ω |
相应于系统电压/kV
|
1 |
3.3UZ |
2000 |
|
450 |
110 |
2 |
1.8 UZ |
2000 |
|
400 |
220 |
3 |
UZ |
|
|
|
|
4 |
0.8 UZ |
2800 |
|
325 |
500 |
注:UZ为试品的额定电压(KV) | |||||
为推荐值 |
释放电流的峰值为Id,按式(3):
(3)
若K值在0.95到1.05之间,则认为发生器的特性是正确的。Ud的单位为kV,Id单位为kA,R的单位为Ω,冲击电流大体上保持为矩形,应满足方波波形的规定(负荷电阻值和发生器波阻必须大致相等,以便得到实质上的矩形电流波)。
当按上述步骤将回路校正好之后,换上试品,如果K值不超过1.0.则发生器的充电电压为UC,如果K值超过1.0,则充电电压为KU。
试验前应在环境温度下测量试品的工频放电电压和标称电流下的残压。
试验进行20次,每5次为l组,第2次之间的间隔时间为50 s~60 s。每2组之间的间隔时间应足以使试品冷却到室温。并应在试验的第1次的第20次录取试品上的电压及通过试品的电流示波图。试验后,待试品冷却到环境温度,重测工频放电电压和标称电流下的残压,其残压的变化及工频放电电压平均值的变化度不大于±10%,则认为合格。
本试验如果采用辅助冲击点火,其能量不得超过分布参数发生器贮存能数的0.5%。
经过长线能量释放试验的试品,不得装入产品中使用。
注:在冲击波上允许、有小振荡,在峰值的附近的振荡应小于峰值的5%,但为了测量方便,可用-平均线来确定其峰值。
6.7 动作负载试验
本试验在新的避雷器或避雷器比例单元上进行。试验前应在环境强度下测量试品的工频放电电压和标称电流下残压。试品的额定电压至少为3 kV,但不需超过12 kV。施加在试品间隙上的电压值和通过试品的标称电流下的残压、工频续流值,要尽可能地代表整只避雷器的条件。
试品应是密封的。
对于电压分布均匀的避雷器,施加在试品上的工频电压应等于整只避雷器的额定电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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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同避雷器比例单元总数n。对于电压分布不均匀的避雷器,施加在试品上的工频电应按整只避雷器中电压分布最高的部分。为了保持正确的续流值,试品中的阀片残压值也应按比例求得。
如果避雷器出由n个比例单元组成,其工频放电电压的n倍应不超过整只避雷器工颇放电电压的1.2倍,则认为该避雷器的电压分布是均匀的。n为比例单元与整只避雷器的比率。
在做动作负载试验之前,应测定每个试品的工频放电电压的平均值及标称电流下的残压值。
将试验品接到频率48Hz~52Hz或58 Hz~62 Hz的工频电源上,对电源的要求是在续流通过期间,试品两端的工频电压的峰值不得降低到试品额定电压的峰值之下,在续流切断后,电源电压的峰值不得超过试品额定电压峰值的110%。这个电压的增量,仅仅是为了使用合理的试验电源容量,而决不是作为实际运行中允许超过避雷器额定电压的理由。
点火用8/20μs的冲击电流,其峰值应等于避雷器的标称放电电流的峰值。对于限流型间隙点火角度应在电压峰值前5°~30°电气角度处,对于非限流型间隙,点火角度应在电压峰值前60°电气角度处。如果不能稳定地建立续流,可每次增加10°电气角度向峰值附近移动。只到稳定的建立续流为止。
点火角发调整好后,向每一试品施加20次,每5次为1组,共分4组。每邻2次之间的时间间隔为50s~60s。每相邻2组之间的时间间隔为25 min~30 min,在每2组之间可以不连续施加工频电压。
少有1个完整的工频电压波。
经过动作负载试验后,待试品冷却到环境温度,测量其工频放电电压和残压值。其试验前后工频放电电压平均值的变化及标称电流下残压的变化应不超过±10%。
经续流试验的间隙和阀片,不允许组装成产品使用。
6.8 避雷器的泄露电流试验
在避雷器(或元件)的两端施加规定的直流电压进行试验,直流电压的脉动部分应不超过±1.5%。电压和电流值由制造厂自行规定。
6.9 避雷器的密封试验
密封试验是为了测定避雷器(或元件)的密封性能,以保证避雷器在运行中电气性能不因密封性能不良而变坏,甚至失去其保护作用。
具体的试验方法推荐用氦质谱仪检漏。或用压差法将避雷器(或元件)抽气到压差5.07×104Pa~5.33×104Pa,保持30min,压差变化不大于133.332 Pa,则认为合格。也允许使用其他有效方法进行此项试验。
6.10 压力释放试验
本条适用于绝缘瓷套密封,并带有压力释放装置,用于空气中的避雷器。
6.10.1 总论
当避雷器装有压力释放装置时,应按照本条标准规定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应在新瓷套组装的试品上进行,1只试品做大电流试验,另1只试品做小电流试验。
为了使试品内部引起电弧,全部阀片和间隙可用熔丝旁路,并且熔丝应尽可能的贴在阀片和间隙的表面上。试验电流导通后30°电气角度内熔丝应熔断。
试品应模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安装。试品的上端应装有另一单元的端部结构或顶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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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限制压力释放较严的一种。其基座应与圆形围栏顶端在一个水平面内。围栏近似为圆形,高为30cm,其直径等于试品的直径加上2倍试品的高度,但最小直径应为1.8m。试品安装在围栏的中心。试验后如果试品保持原样,或避雷器破坏后所有碎片都散落在围栏的内部,则认为试品通过了本项试验。
6.1O.2 大电流压力释放试验
试品应在同种设计中避雷器元体的最高电压等级上进行,此时可认为本试验代表同种设计的所有额定电压的避雷器。
注l:避雷器的内部设计变化时,避雷器应重新进行试验。
注2:避雷器每个元件的瓷套,横截面积应相同,如果不同,则应选取横截面积较大、长度最长的进行试验。
电源的短路容量应足够大,当用一阻抗非常小的导线将避雷器短路时,电流交流分量的有效值在0.2 s内不会降到规定值的75%以下,试验回路的短路功率因数应不大于0.1(X/R=10或更大)。
试验应在单相回路,并且电压为避雷器额定电压的77%(30%)下进行。对于高压避雷器,当试验时没有足够的功率满足77%额定电压的试验要求,则第6.lO.2.1项和第6.10.2.2项中列出两种大电流压力释放试验方法可供选则。
注:77%电压相当于额定电压为系统电压的75%的避雷器上所施加的电压(即在具有75%接地系数的安装点)。对于接地系数为80%或10O.%的地点,相应的电压分别为避雷器额定电压的72%或58%。
按照表7所表明的任何一种压力释放等级级做试验时,试验电流通过时间至少为0.2 s。对于测量预期电流及调整回路试验,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排气的最大时间为0.15 s。
6.1O.2.1 在77%额定电压下的大电流试验
首先应测量试验回路的预期电流,用一个阻抗非常小的导体将避雷器短路,回路参数和合闸开关的时间整定为:使电流交流分量的有效值等于或超过表7压力释放等级所对应的电流值。以及在第一个
避雷器内阻对电弧有一定的限制,其弧阻会降低电流交流分量及其峰值。这不影响试验的效果。因为这是在正常运行电压下进行的,对试验电流的影响与实际运行故障时相同。当试验电流等于所测的预期电流分量的有效值时,则认为避雷器通过了此项试验。
6. 10.2.2 低于77%额定电压的大电流试验
当回路电压比试品额定电压的77%低得多的情况下,避雷器内部电弧的电阻比试验回路的阻抗高得多;因而电流的交流分量及峰值比在77%额定电压时显著降低,这样通过避雷器试品的电流就不能保持预期的数值。因此在低于避雷器的77%额定电压下做试验时,通过避雷器电流的第1个主波峰值。至少需为表7所选定的压力释放等级对应的预期电流有效值的1.7倍,而且试验电流的交流分量有效值至少需等于预期电流有效值。
利用阻抗非常小的导体将避雷器短路做预备试验不是主要的。但是在选择回路参数时,应留有裕度。由于避雷器瓷套内部对电弧电阻有一定影响,所以电孤电阻随电弧的长度及其受限制的情况而变化。这就要求增加预期电流,尤其是试验回路电压比避雷器额定电压的77%低得多的情况下,增加预期电流是很有必要的。
6.10.3 小电流压力释放试验
避雷器试品可以是同种设计中的任意额定值。但本试验应能代表该设汁的所有额定值。在试验回路电压等于试品额定电压的77%(±30%)的情况下,将回路调整到能产生电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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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A有效值(±10%),此数值是在电流导通后约0.1 s时测得,电流应持续到发生放气为止。试验时,电流的降低量不得超过起始测量值的10%,排气时间应小于2s。
注:如果在试验时,避雷器的压力释放装置未能放气,为了排除内部气压,靠近时要特别小心,因为即使冷却了,内部气压仍然还很高。
6.11避雷器的机械强度试验
在避雷器顶端施加一水平负荷,当此负荷小于5.2规定负荷的50%以前,可以任意速度均匀地增加,在超过50%之后,负荷的增加速度应以每秒1%~2%的规定值上升,当达到规定值的1.5倍时,观察试品,若无异常现象(瓷套,附件无裂纹及任何破坏)则认为合格。
如果避雷器是由若干元件组成,允许在元件间上进行此项实验,但要将整只避雷器规定的负荷折算到元件上。
6.12 避雷器的外绝缘试验
对完整的避雷器进行试验。
本试验应在干湿状态下进行,试品应是清洁的,并要尽可能按实际运行情况安装。
试验时避雷器内部间隙和阀片要除去。具体试验要求及方法应附合(GB 31l.1--1997中的有关规定。
6.13 避雷器的污秽试验
在进行试验时,避雷器的安装方式应模拟实际运行情况。工频电源容量应符合GB/T 4585--2004的有关规定。
污秽悬浮液由盐水溶液和保水剂混合组成(如出40 g高岭土,lOOO g水和适量的盐组成或内100 g硅藻土,10 g高度分散的二氧化硅,1000g水和适量的盐组成),以得到0.03mg/cm2(±15%)的盐密。
在避雷器瓷套上喷涂污秽层之后3min内开始做此项试验。
首先向避雷器上施加的工频电压为避雷器额定电压的80%,在此电压下保持60s,然后再升高电压至避雷器的额定电压,保持1s,再降到避雷器额定电压的80%,这样构成1个循环试验,在电压改变时要迅速,但不要产生任何暂态过电压施加到避雷器。
这样连续8次循环试验为1个系列,然后停止试验并向避雷器施加新的污秽层。4个系列试验构
在一个循环试验中,如果避雷器在低于额定电压下发生闪络,则应在间隔1 min后继续试验,直到一个循环成功,而发生闪络的循环不应计入。
在循环试验中,如果避雷器不发生放电,则认为避雷器通过了试验。如果避雷器在高于额定电压下发生放电,在评价时可不计入。
检查通过避雷器的电流及所加电压的波形的变化可判断避雷器是否发生放电。
6.14 无线电干扰和局部放电试验
试品应按实际运行情况安装。其温度为环境温度。
当避雷器是由多节元件组成时,试验应在运行条件下的完整避雷器上进行。
测试无线电干扰的频率为1.OMHz(或0.5 MHz)并尽可能靠近这个频率下测量。
在此试验前,应确定设备的背景干扰水平。但要将背景干扰水平限制到最低水平。
如果施加工频电压10s后,发现局部放电和无线电干扰电压有降低的情况,则应给避雷器预先施加电压,但不超过5 min。
无线电干扰和局部放电试验时,施加到避雷器两端上的工频试验电压应为施加在避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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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系统最大运行相电压的1.05倍。
无线电干扰试验应按照GB/T 11604.--1989的规定进行试验。
局部放电试验应按照GB/T 7354--2003的规定进行试验。
6.15 避雷器的脱离器试验
6.15.1 总则
试验应在装有脱离器的避雷器上进,或者如果脱离器的设计在正常安装位置上不会受到避雷器发热的影响时,则可在单独的脱离器上进行。
试品安装要符合制造厂的推荐,用所推荐的尺寸和强度最大,长度最短的连接导线。如果无正式推荐,则可用裸铜线,直径为5 mm,长度为30cm,安装应使脱离器动作时能自由地的下落。
6.15.2 冲击电流和动作负载耐受试验
若脱离器与避雷器构成一体时,冲击电流和动作负载试验应在避雷器上进行。如果脱离器只是避雷器的附件,则可单独在脱离器上进行冲击电流和动作负载试验,或与避雷器联合起来进行试验。脱离器试品必须是新的,应耐受下列各项试验而不得动作。
a)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
本试验可按照6.6.2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流的峰值应符合使用该脱离器的最高等级避雷器的要求。
b) 方波冲击试验
本试验按6.6.1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流的峰值及持续时间应符合使用该脱离器的最高等级避雷器的要求;
c) 动作负载试验
本试验应按6.7规定的方法进行,应使脱离器与避雷器相串联,该避雷器是同类型中续流值最高者。
6.15.3 安秒特性曲线试验
脱离器动作的安秒特性曲表征脱离器动作时的对称电流(有效值)与时间的关系,也允许脱离器的动作发生在电流切断之后。
间隙直径为0.08mm~0.13mm的裸铜线旁路。
对于不受与之相连的避雷器内部发热影响的脱离器,若果为安装脱离器而使用避雷器试验时,避雷器的阀片和间隙可用导体旁路,导体直径应足够的大,以保证在试验时不会熔断。
试验电源的工频电压可以为任意适当值,但要在避雷器电弧保护中保持有足够的电流,并足以造成和维持使脱离器动作的间隙的电弧。试验电压为使用脱离器的避雷器的最低额定电压值。
试验回路的参数应先用阻抗非常小的导体将试品短接起来进行调整,以产生所要求的电流值。合闸开关应调整在电压峰值附近的几度内接通回路。分闸开关时为了控制通过试品的通流时间,回路调好以后,将短路导体拆除。
导通时电流应保持在要求的数值,直到脱离器动作为止。对于3种电流值的每1种,至少应以5只新试品做试验。
对于所有试品,应以通过试品的电流有效值和脱离器开始动作前所持续的时间为坐标,通过代表最大持续时间的各点绘制出脱离器的安秒特性曲线。
对动作时延较长的脱离器,为了作其安秒特性曲线,而采用控制电流的持续时间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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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电流都应使脱离器动作。在5次试验中,必须全部动作,如果仅有一次不动作,需增补5此实验,在此5次试验中脱离器应全部成功的动作。
脱离器动作后,脱离器必须明确的表明是有效的、永久的脱离标志,或者将等于带有该脱离器的壁雷器的额定电压的1.2倍的工频电压对脱离器施加1min,通过动作后的脱离器的电流应不超过1mA(有效值)。
7 检验规则
7.1 总则
避雷器应由制造厂技术检查部门进行检验。制造厂应保证全部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用户有权按本表准的规定对避雷器进行验收。
避雷器应按批进行检验、批的划分由制造厂自定。
避雷器的检验分为例行试验、抽样试验及型式试验三种。其试验方法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GB 311.2--2002的规定。其试品应是清洁的、装配完整的,并尽可能按实际运行情况安装。
7.2 例行试验
凡出厂避雷器均应按表10的规定进行检查。如果避雷器有不满足表中所规定的任何一项要求时,则此避雷器不合格。
表1O避雷器例行试验项目
序号 |
试验名称 |
试验依据 |
试验方法 |
1 |
林称电流下残压试验 |
5.3 |
6.4 |
2 |
工频放电电压试验 |
5.3 |
6.1 |
3 |
泄露电流试验 |
5.l0 |
6.8 |
4 |
密封试验 |
5.7 |
6.9 |
注:没有规定工频放电电压上限的避雷器,1. 2/5Oμs冲击放电电压试验应做例行试验。 |
7.3 抽样试验
试验方法按6.6.1,试品应按批抽试。
7.3.2 避雷器(或元件)密封及密封孔密封试验
试验方法按6.9,试品应按批抽试,抽试数为每批5个。
如果试验中有1只不合格,则制造厂应将该批产品修理后按上述规定重新抽样试验。
7.3.3 避雷器1.2/50 μs冲击放电电压试验
试验方法按6.2.1,每隔三月最少抽检一次,抽试数量从同批产品中最少抽取工放电压最高3只。试验中有1只不合格,则将该批产品转为例行试验,该批产品例行试验中仍有1只不合格.则将该项试验转为例行试验;例行试验的时间为一个月,如在转为例行试验的一个月中没有不合格的产品,则可转为抽样试验,否则就延长一个月,其余类推。
7.4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要求的试验,新产品投产前应进行全部项目的型式试验。在整个系列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并且老产品的结构、材料、制造二艺的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必须对有关的部分项目或全部型式试验项目进行试验。正常生产的产品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项目和试品数量按表1l规定。试验中只要有一只试品有一项未通过试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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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试验不合格。
表11 避雷器型式试验项目
序号 |
试验项目内容 |
试验依据 |
试验方法 |
试品数量 |
试品名称 |
备注 |
1 |
工频放电电压试验 |
5.3 |
4.1 |
3只 |
整只避雷器 |
干湿状态下均应进行 |
2 |
1.2/μs冲击放电电压试验 |
5.3 |
6.2.1 |
3只 |
整只避雷器 |
|
3 |
冲击放电伏秒特性试验 |
5.3 |
6.2.2 |
3只 |
整只避雷器 |
|
4 |
波前冲击放电电压试验 |
5.3 |
6.2.3 |
3只 |
整只避雷器 |
|
5 |
操作冲击放电伏秒特性试验 |
5.3 |
6.2.4 |
3只 |
整只避雷器 |
|
6 |
标称电流下残压试验 |
5.3 |
6.4 |
3只 |
比例单元 |
|
7 |
阀片方波及冲击通流容量试验 |
5.4 |
6.6.1 |
从同批阀片中抽取残压最高的10片 |
阀片 |
|
8 |
大电流冲击耐受试验 |
5.5 |
6.6.2 |
3只(或3片) |
比例单元(或阀片) |
|
9 |
长线能量释放试验 |
5.4 |
6.6.3 |
3只 |
比例单元 |
100KV及以上的磁吹阀式避雷器进行试验 |
10 |
动作负载试验 |
5.6 |
6.7 |
3只 |
比例单元 |
|
11 |
电导电流或泄漏电流试验 |
5.10 |
6.8 |
3只 |
整只避雷器或元件 |
|
12 |
|
|
|
|
|
|
13 |
压力释放试验 |
5.8 |
6.10 |
1只作大电流 1只作小电流 |
元件 |
|
14 |
机械强度试验 |
5.2 |
6.11 |
1只 |
整只避雷器瓷套或元件瓷套 |
|
15 |
外绝缘试验 |
5.9 |
6.12 |
1只 |
整只避雷器 |
|
16 |
污秽试验 |
5.11 |
6.13 |
1只 |
整只避雷器 |
耐污秽避雷器进行试验 |
17 |
无线电干扰及局部放电试验 |
5.12 |
6.14 |
1只 |
整只避雷器 |
|
18 |
操作冲击电流下的残压试验 |
5.3 |
6.5 |
6只 |
比例单元 |
290KV及以上的磁吹阀避雷器进行试验 |
19 |
避雷器的脱离器试验 |
5.13 |
6.15 |
15只 |
避雷器及脱离器 |
|
19
GB/T 7327-2008
表11(续)
注2:表中1、2、3、4、5、6、11、12、17项应在同一试品上进行。 注3:老产品等三年进行一次型式试验,表中第13、14、15、16、19项可以不作。 |
7.5 验收试验
当需方要求验收试验时可抽取供货避雷器数量立方根的整数(不足1只按1只计)进行下列试验:
a)结构检查:对于结构、铭牌及其附件检查有无短缺或损害;
b)按照6.1的规定,做工频放电电压试验;
c)按照6.2.1的规定做1.2/5Oμs冲击放电电压试验;
d)按照6.4的规定做标称电流下残压试验;
e)按照6.9的规定,做密封试验。
试品数量或试验内容的变更应用供需双方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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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327-200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避雷器异常使用条件
如果避雷器要在下列异常条件下运行,应由供需商双方协议。
a)环境温度超过+40℃或低于-40℃;
b)海拔高度超过1000 m;
c)有可能损坏绝缘表面或安装器具的烟雾或蒸汽;
d)受烟尘、烟雾或其他导电物质的过度污染;
g)灰尘、气体、挥发性气体的爆炸性混合物;
h)异常的摇动或机械震动;
i)使用点的系统短时工频电压升高有可能超过避雷器的额定电压;
j)异常的运输或贮存;
k) 地震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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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327-2008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 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发生器回路图
长持续时间冲击电流发生器回路图如图B.1。
图B.1
试验回路等效波阻抗
若发生器充电电压不足以使被试试品的间隙放电时,需增加辅助点火冲击电压发生器。并且加装隔离球隙。
当L1增大而使波前陡度降低时,可与L1并接电阻R以改善波前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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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327-2008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标志、包装、运输及保管
C.1 标志
c.1.1 每只避雷器应在明显的位置固定铭牌,铭牌上应清晰地标注如下:
a)制造厂名及商标;
b)避雷器型号;
e) 出厂日期及序号。
C.1.2 对于由若干元件组成的避雷器,其元件铭牌标注为:
a)制造厂名及商标;
b)元件的额定电压kV(有效值);
c)泄漏电流直流电压kV,电流μA;
d)出厂日期及序号。
C.2 包装
避雷器包装必须保证在运输中,不因包装不良而损坏,在包装箱上应标明。
a)产品名称及型号,制造厂名;
b)发贷单位,收货单位及详细地址;
c)产品净重、毛重、体积等;
d)“小心轻放”、“向上”、“易碎”等字样和标记。
C.3 随产品提供技术文件
a)包装清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c)安装、使用说明书(每组避雷器附一份)。
C.4 运输及保管
整只产品或分别运输部件的包装,都要适合运输、装卸的要求,如果在制造厂所在的市区内运输,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制造厂可根据情况决定包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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