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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T 5033 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 3

时间:2012-5-28 14:42:50 作者:标准吧 来源:DL 阅读:2693次
DL T 5033 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 3
 

C.5轨道屏蔽系数

    输电线路或电信线路与轨道隔距在100m以内,轨道屏蔽系数可按表C.1取值。

表C.1轨道屏蔽系数

 

    轨道到输电线路或电信线路的距离

    铁路类型

 

 

    小于50M

 

    50m~lOOm

    非电气化单线铁路

    0.9

    1.0

    非电气化双线铁路

    0.8

    0.9

    电气化单线铁路

    0.61

    O.8

    电气化双线铁路

    0.46

    0.7

 


DL / T 5033 -- 2006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放电器对地电压及其接地电阻计算

D.1  对地电压计算

    两侧供电的输电线路与电信线路接近段内的任一点,发生地事故时,近两放电器间的电信线路上对地电压计算公式如下。

5.2.13-6)计算。据此确定在该计算点否还需要加装放电器。

D.1.2  电信线路装有多处放电器时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

    式中: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电信线路上与输电线路短路点相对应点到相邻两放 电器间的电信线路长度,km: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托两段电信线路上被感应的纵电动势,V;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相邻两放电器在对应放电器处输电线路发生短路时的接地电阻上的电压降,V。

D.2放电器接地电阻计算

    当输电线路在装有几处放电器保护的电信线路内,于某点发生一相接地短故障时,该点两侧的放电器和全保护区两终端放电器先行放电的可能性最大,或事故点恰与某一处放电器相对应时,该放电器和两终端的放电器先行放电的可能最大。

    两终端放电器的接地电阻上的电压降,应在任意点发生事故情况下都不超允许值,在决定终端接地电阻值时,应对各种放

    55


DL / T 5033 -- 2006

电情况都进行计算而选用其最小值,中间放电器的接地电阻应按三处放电的情况计算,如图D.1所示。

输电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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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D.1  放电器计算示意图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分别为始端和末端放电器至计算点的磁感应纵电动势;

Z1、乃一分别为始端和末端放电器至计算点电信线线柬阻抗;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一分别为始端、中间和末端放电器接地电阻电压降;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分别为始端、中间和末端放电器接地电阻

D,2.1  两终端放电器接地电阻计算式。

    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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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

式中:

Rb——始端放电器接地电阻,Q;

Ub一始端放电器接地电阻电压降,V;

Zl——始端放电器至计算点电信线线束阻抗,Q;

Zn一可从图D.2~图D.5中查取:

El——始端放电器至计算点的磁感应纵电动势,V:

Um一中间放电器接地电阻电压降.V。

末端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

式中:


DL / T 5033 -- 2006

    Rc——末端放电器接地电阻,Q:

    Uc一末端放电器接地电阻电压降,V:

    Z2——末端放电器至计算点电信线线束阻抗,Q:

    E2——末端放电器至计算点的磁感应纵电动势,V。

D.2.2  中间放电器接地电阻计算式。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

    式中:

    Rm--~中间放电器接地电阻,Q:

Um——中间放电器接地电阻电压降,V。

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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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 T 5033 --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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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

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

 

条文说明


DL / T 5033 -- 2006

目    次

1  范围…………………………………………………………………………………63

2术语和定义……………………………………………………………………………64

3  输电线路故障状态和电信回路工作状态…………………………………………65

4危险和干扰影响允许值………………………………………………………………66

5危险影响计算…………………………………………………………………………75

6干扰影响计算…………………………………………………………………………79

7防护措施………………………………………………………………………………8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无限长接近线路互感阻抗计算……………………………88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有限长平行接近线路互感系数计算………………………89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屏蔽体磁屏蔽系数计算……………………………………90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放电器对地电压及其接地电阻计算………………………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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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    围

DL / T 5033 -- 2006

    为DL 5033--1994的第1.0.1条和DLfI'5063—I996的第1.0.1条的修订。

    为满足75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需要,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了750kV电压等级。但由于该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工程在国内还不多,相关参数、资料和测试数据有限,有待进一步补充和验证。

63DL / T 5033 -- 200

2  术语和定义

    本章由DL /T5033—1994和DL/T 5063—1996的第2章内容修订而成,新增了术语对应的英文,去掉DL/T5063—1996的第2.2节,各符号在相应公式中说明。

3输电线路故障状态和电信回路工作状态

    本章为DL 5033--1994的第3章内容。

3.0,1  输电线路一般有一相接地短路、两相接地短路、两相短路、三相短路单一故障和两相在不同地点同时接地短路的重复故障等。但是根据发生不同故障类型的概率,可能产生的不对称短路电流的大小,1988年版(CCITt导则》规定和我国相关规定以及多年运行经验,按电力系统不同接地方式,确定了与危险影响计算有关的几种输电线路故障状态供设计使用。

3.0.2电信回路终端是低阻抗或高阻抗,要与所考虑的电信线路纵向阻抗相对比较来决定。

    1  一般指转换中心用蓄电池供电的电话用户回路。

    2一般指转换中心之间的干线或转换中心与带有避雷器用户终端之间的线路。

    3一般指在线路两终端采用变压器耦合的干线,且终端设备具有纵向绝缘的装置。

4危险和干扰影响允许值

    本章由DL 5033--1994和DI_JT 5063--1996相应内容综合而成,新增了光缆线路的危险影响允许值内容。其中,第4.1节为DL5033--1994的第4章,第4.2节为DLFI" 5063--1996的第3章。4.1.1  电感应引起的流经人体的电流,系指在输电线路电场作用下,当一个人同时接触到地(或任何接地导体)和电信线路绝缘导线,因电感应人体将通过的稳定交流电流。

    1978年修改版《CCI’兀导则》提出电容耦合电流允许值为15mA,1988年提出为10mA;国外各国标准也不尽相同,在9mA--—15mA范围内。GB 6830---1986《电信线路遭受强电线路危险影响的容许值》规定电容耦合电流允许值为15mA。

    一般情况下电感应电压高而容量很小,对人身造成的电感应危险主要是电感应电流。

    综上所述,故本标准规定: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输电线路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电感应流经人体的电流允许值为15mA。

4.1.2磁感应电压是磁感应纵电动势和磁感应对地电压的统称。

    架空电信明线包括木杆、钢筋混凝土杆、金属杆、带有拉线的木杆和装有地线的木杆线路。

    磁感应电压允许值,世界各国采取的数值不一样,变化范围较大,其范围为430V"-'2000V,且与切除输电线路故障时间的长、短有关。

    1994年4月发布的DL5033m1994中规定的电信明线危险影响允许值仍暂采用GB 6380----1986的规定。

    而1996年10月.ITUmT(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化部门)通过的K.33建议(Limits for people safety related to coupling intotelecommunications system from a.c. electric power and a.c. electrified railway installations in fault conditions,交流电力和交流电气化铁道装置在故障状态下对电信系统产生耦合时的人身安全限值)考虑了人体生物因素、流经人体的电流路径、电路中的阻抗、所用的操作规程等因素,基于几十年来电信运营者所积累的经验和最近的研究成果,为了得到输电线路故障时间缩短所带来的利益,根据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出版物479---1 (Effects ofcurrents passing through the human body》 (通过人体电流的影响),按故障持续时间长短不同而提出了相应的人身安全限值。

    2002年10月,ITU--T SG5会议同意了根据K.33建议提出的对1988年版 《CCITT导则》第六卷的修订文本,该文本包括对第5.4节感应电压允许值等内容的修订。该修订得到了CIGRE(国际大电网会议)的同意,但UIC(国际铁道联盟)对修订的部分内容有意见。

    2004年1月,ITU--T SG5会议根据UIC的意见,进一步讨论了对1988年版 《CCRR'T导则》第六卷第5.4节的修订内容-产生了TD56 Rev.1文件,并获得SG5的批准。该修订文件将1988年版《ccrrr导则》第六卷第5.4节规定的高可靠电力线感应电压允许值650V称为“基本允许电压”,在此基础上,进而增加了第5.4.2节“持续时间与允许电压的关系”,即不同故障持续时间对应不同的允许值。

    ALIG(《ccrrr导则》允许值非正式工作组)依据IEC出版物479—1给出人体电流与电流持续时间的关系曲线,以现行限值650V/0.5s的危险性为参考,不同允许限值的相对危险性进行了比较,比较结果见表1。

表1  允许电压值的相对危险性比较

    故障持续时间f

 

    允许电压

    V

    相对危险性

 

    0.1

    2000

    0.83

    0.2

    1500

    0.75

    0.35

    1000

    0.72

    0.5

    650

    l

 

67


DL / T 5033 -- 2006

    从表1中可看出:短持续时间的新允许限值的危险性比(ccrr导则》现行限值650V/0.5s的危险性要小些。

    另外,感性耦合危险影响只出现在输电线路发生一相接地短路故障的瞬间,并非长期存在于电信线路上,且事故持续时间极短(0.1s~0.5s),事故概率极低[0.35次/100 (km.a)~1.3次/100 (km.a)]。此时,在电信线路上感应最大对地电压的地方,又正好有巡线员登杆作业触及导线的概率是极小的。

    综上所述,本标准对DL5033--1994第4.1.2条进行了修订。

4.1.3由DL5033--1994的第4.0.3条修订而成。

    1978年修改版(CCITr导则》第4章第44条和第53条规定,电信电缆磁感应纵电动势和对地电压允许值取直流试验电压的60%和交流试验电压的85%,如有远供系统,还应减去远供电压值。

    1988年版(CCFC导则》第6卷第5章5.4节规定:电信电缆纵电动势和共模电压(译注:即对地电压)允许值取直流试验电压的60%和交流试验电压的85%(注:对带有远供电压的电信电缆,其感应电压允许值保留一定裕度是需要的)。1988年版(ccrFr导则》对1978年版规定用“注”作了程度上的修改。本规程允许值考虑减去远供电压,也就是保留了一定的安全裕度。

    电缆试验电压值是避免电缆介质绝缘强度击穿的保证值,已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介质耐压强度与过电压作用时间成反比。过去电缆试验电压是2KV的试验值,近年来国内外均采用了IEC708 (1983)标准,电缆试验电压采用了3s和lmin的试验值。而输电线路接地短路故障切除时间极短,一般在0.1s--~0.5s范围内,此时击穿耐压值还将进一步提高。为此电缆试验电压可采用电缆出厂时3s直流或交流试验电压值。如缺少3s数值,也可采用lmin或2min的试验值,也可采用实测值。

    作气压报警用的信号线路不能开话路,在电信电缆中的地位次于作电话、电报用的工作芯线,即使有事故也不致影响芯线的正常运行。故电信电缆只按电缆内作电话、电报用的芯线对护套试验电压标准来计算所允许的对地电压值。国外也是用电缆芯线试验电压作标准值的。

4.1.4新增条文。

    2002年2月,ITUwT SG5以临时文件TD57 Revl-E提出的K.53新建议草案(Values of induced voltages on telecommunicationinstallations to establish telecom and a.c. power and railway operatorsresponsibilities,确定电信运营者与交流电力及铁道运营者责任时用的电信装置上的感应电压值)根据连接到电信线路的部件(元件)中的损耗与650V/0.5s(该值沿用到现在)的损耗相同,推导出了线路具有金属的信号导线或远距离供电的电信线路任何一点上的感应电压允许值,允许值随电力线故障持续时间不同而不同。

    2002年10月,ITU--T SG5会议同意了根据K.53建议提出的对1988年版(CCiTt导则》第六卷的修订文本。该修订得到了CIGRE的同意,但UIC对修订的部分内容有意见。2004年1月,ITU—T SG5会议根据UIC的意见,进一步讨论了对1988版(ccn'r导则》第六卷第5.4节的修订内容,产生了TD56 Rev.1文件,并获得SG5的批准。该修订文件包括了考虑输电线路故障持续时间的设备安全电压允许值。据此,新增本条文。

4.1.5、4.1.6此两条参考了下列资料:

    1978年修改版(CCITT导则》第22章规定:地电流影响可以采用与磁感应影响相同的极限值,即第4章中所述的电压极限值。

    1988年版(CCn'r导则》第6卷第5章第5.2节及第7卷第4章分别规定:有时,电信回路接近发生故障的电力或电气化铁道线路而受到地电位升的影响,则此种导耦合应叠加在任何感性耦合中。地电位升引起的电位差允许值与第6卷磁感应危险影响允许值相同。

4.1.7新增条文。

    目前,国内电信、网通、移动、联通、铁通、广电、部队等部门所属长途线、中继线和部分用户主干线以及配线已广泛采用光缆线路,故新增本条文。

4.1.8本条规定了输电线路故障状态下,对非电气化铁道半自动、自动闭塞方向电路、遥控和遥信线路的磁感应电压允许值。

    而对非电气化铁道信号自动闭塞区间的交流轨道电路的危险影响,DL 5033--1994的第4.0.7条仍参照1961年《四部原则协议》第39条规定“其钢轨的磁感应纵电动势允许值宜为300V”。《四部原则协议》第39条的规定主要根据前苏联的技术规定,针对防止带阻抗连接器的交流自动闭塞装置误动作规定的,随着铁道信号技术进步,带阻抗连接器等老设备已被淘汰,目前轨道电路中的继电器等电磁元件的工频耐压已远大于300V(要求历时lmin无击穿和闪络现象的耐压为I000V'--2000V,实际测试值更高),因此,300V的允许值太低。其次,输电线路接地故障持续时间极短(大多数情况小于0.2s,不超过O,5s),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轨道电路中的电磁元件的工频耐压将更高。由于自动闭塞信号系统完善的过电压防护措施和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自动停车装置、“故障一安全”原则、自动信号显示制度等各项措施确保了机车行车安全,因此,输电线路的电磁影响不可能引起自动闭塞系统色灯信号错误显示,.也不可能对信号设备造成损坏和引起行车事故。铁研电宇(67)第63号文《电力线路对铁路信号电磁危影响调查试验报告》指出,正确处理电力线对自动闭塞电磁危险影响问题,信号设备的安全问题应采取防雷措施,不另外考虑电力线的影响。另外,2000年7月1日实行的铁道部《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准中,只对信号设备的雷电防护作了详细规定,而对输电线路的影响未有提及。长期运行经验也表明,当闭塞设备采取防雷措施后,可不另外考虑输电线路的电磁影响。因此,输电线路对非电气化铁道信号自动闭塞区间的交流轨道电路的危险影响可不予考虑。故删除DL5033--1994的第4.0.7条。

4.1.9 1978年修改版(CCITF导则》指出:当检验线路接近段的设计发现磁感应纵电动势可能超过规定值时,要计算电信线路的导线与大地或与线路其他金属结构间产生的电压,以保证这些电压不超过该导则的允许值。事实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产生危险的是这些对地电压而不是磁感应纵电动势。

    1988年版 《CCIT导则》第6卷第5章指出:纵电动势和共模电压(即对地电压)允许值是相同的。纵电动势超过了允许值,根据电信电路的接法研究共模电压是必要的,且采用过电压保护装置常常是十分正确的。共模电压常常比所允许的数值小得多,仅在沿电路的某些点上接近允许值。由于具有正常工作经验和安全预防措施,且考虑到事故概率和短的持续时间,职工不可能接近危险的共模电压。

    理论和实践也表明,危害电信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是对地电压而不是纵电动势,因此把一定的对地电压值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危

险影响的标准是合理并符合实际的。

4.2.1  DL/T 5063--1996的第3.0.1条。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干扰影响问题,干扰源方面来说是输电线路基波和高次谐波电流、电压产生的磁干扰和电干扰。例如,在某110kV输电线路上实测基波至60次(3000Hz)剩余分量谐波电流的数值范围为0.004A-7.6A,其中以3次、5次、6次、21次谐波较大,分别为剩余分量基波的10%~35%。由于各次谐波噪声加权系数不同,产生干扰的大小也不同。对被干扰的电信

线来说,感应在双线电话回路上的噪声电压的频率经实测约为50Hz-1050Hz,单线电话回路的频率约为50Hz"--2650Hz,更高频率的噪声很小,已接近背景干扰水平。从干扰源和被干扰对象来看均属音频中的话频范围,所以输电线路只对音频传输的话路产生干扰影响。

    通过30多年的运行实践,在东北、中南、西南等地区对已运行的22条l lOkV--500kV输电线路影响范围内的79条电信线调查结果表明,经过干扰防护设计后,运行情况良好,无不良反映。

    表2为“主观评定会话测试法”提出的会话测试评分等级。根据评分评定的等级不低于50%的要求,表2中双线电话噪声计电动势作为允许值是合适的。

表2会话测试评分等级统计表

    双线电话线   

    用户类型

  噪声计电动势

    mV

 “中”以上

    %

“良”以上

    %

市内用户通话

    4.5

    95

    60

经长话网用户通话

    4.5

    95

    57.5

县至乡用户通话

    10

    80

    52.5

 

    根据原电力部、邮电部、铁道部、解放军通信兵部及广播事业局(简称四部一局)1957年颁发的《架空电力线路与弱电流线路接近和交叉装置规程》第3条、第4条关于划分电信线路等级的规定,I级、II级线应满足1款,Ⅲ级线应满足2款要求。其他各部门及机关(包含军事部门)所属电信线参照该划分原则确定。

    业务电话,一般指线务段、巡房、水线房等的业务联络、维护用电话。业务电话允许值沿用原邮电部规定。

    原邮电部明确不再发展单线电话,故不再作规定。对确实先于输电线路建设的单线电话或兼电话用的单线广播线,可沿用30mY标准,如超过30mV,可考虑采取单线改双线的过渡措施。

    本标准允许值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问题。据了解各国噪声计电动势允许值差异较大,例如:

    法、英、爱尔兰    2.0mV

    前苏联对干线通信线路    3.OmV

    澳大利亚    1.6mV


荷兰10.OmV

日本电气化铁道干扰2.0Mv(电缆)、5.0mV(明线)

高压输电线干扰1.OmV(电缆,困难时可2.0mV)

                 2.0MV(明线)

德国  国际话路1.0mV(明线)

国内话路    5.0mV

UIC建议[在有严重技术困难和(或)财政困难时]  3.0mV

(CCITT导则》    1.0mV

《CCITT导则》规定介入链路的电信设备尽可能对地完全平衡。同时,1988年版《CCITT导则》II卷7章指出:对具有平衡终端(即带线路变压器)的电信线路的不平衡纵向转换损耗(LCL)最小值建议为60dB(译注:相当于敏感系数为1‰)。在采用交叉和补偿的平衡方法后,电信电缆LCL值可改善达100dB(相当于敏感系数为0.05‰)或更高。

    上述表明干扰允许值标准是与电信线自身的平衡度紧密相关的。如果敏感系数达到l‰、噪声计电动势允许值为lmV与敏感系数为4‰、噪声计电动势允许值为4.5mV基本是对等的。当电信设备、电信线路达到“尽可能对地完全平衡,符合最新式设备的要求”时,与国际标准lmV接轨是不困难的。但也必须注意到,对架空电信明线,特别是敏感系数为5‰~6‰的架空农话线的要求与国际标准接轨是难于做到的,而且日本、德国等国规定的架空电信线干扰标准与电信电缆有明显的区别。

4.2.3DL/T 5063--1996的第3.0.3条。

    参照1963-1978年 《CCITT导则》第5章第2节规定,单线电报线路在收、发报机直接接到电报线的情况下,当外界影响源通过磁感应和电感应引起流经收报机的电流有效值超过稳态电报电流的1/10时,就可能产生干扰影响。鉴于目前国内尚有为数不多的音频单幻电报线路,暂定10%工作电流作为干扰允许值。

    另外在广播信号线上有开通传真电报的,属于图像信息传输


DL / T 5033 -- 200的范畴。当在音频话路上开放时,可将传真机与话路直接连接起来,只需插入适当的衰耗器(或音频放大器)以满足接口电平要求,不需其他中间设备。单路传真机占用一个300HZ~3400Hz的话路频带,且利用现有模拟信道进行传输,其中模拟信道典型传输速率为1200 bit/s---2400bit/s。音频电话与传真电报的区别在于音频电话为模拟信号,频率为300Hz--3400Hz,需要加衡重网络;

传真电报为数字信号,数据信号频率为2100HZ-4600Hz,控制信号频率为1550Hz-- 1950Hz,不加衡重网络,并且有错误重发功能。试验表明:从波形图和频谱图比较,显示出输电线路干扰源主要为50Hz工频及邻近的几个奇次谐波,而传真机的调制解调器(MODEM)能有效地抑制这些谐波分量。测得输电线路感应在电信线上的噪声计电动势为5.3mV,而广播在该电信线上串音引起的噪声计电动势却达10mV~20mV。在输电线路运行或停电状态下,传真信号的波形图和频谱图具有高度一致性。因此,就输电线路对传真电报的干扰影响而言,目前可沿用电信线的相应标准。

5  危险影响计算

    本章由DL5033--1994的第5章修订而成。

5.2.1  式(5.2.1)是根据磁感应基本原理推导求得,且当电信线路长度小于信号波长(即小于10%)时,该电信线可看作“电学上的短线路”,此时信号的传播现象可忽略不计。据1988年版(CCITT导则》规定,如式(5.2.1)计算误差在给定的误差范围(5%~20%)内,对于架空电信明线和电信电缆对称芯线回路的“电学上短线路”计算长度极限值,列于表3和表4中。

表3架空电信明线计算长度极限值    蛔

    频率

 

    Hz

 

    50

 

 

    300

 

 

    800

 

 

    2000

 

  传播常数DL/T 5033-2006 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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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

  1.53

  0.9

  8.3

  1.7

  21

  3.6

  50

  误

  5%

    235

    45

    18

    7.5

  差

  20%

    438

    84

    33

    14

 

表4  电信电缆线计算长度极限值km

    频率

 

    Hz

 

    50

 

 

    300

 

 

    800

 

 

    2000

 

  传播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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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9

  14.95

  35.33

  37.55

  54.86

  64.49

  77.16

  114.6

  误

  5%

    43

    18

    1l

    7

  差

  20%

    66

    27

    16

    1l

 

据表3和表4可知,在5%误差范围内,当频率为50Hz时,架空电信明线计算长度极限值为235km,电信电缆线计算长度极限为43km。因此,忽略传播现象进行危险影响计算在一般工程设计中是可行的。

5.2.2根据YD 2002--1992《长途通信干线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9.2.3条说明,目前我国生产的对称电缆60路和12路无人增音机、中同轴电缆内的配套12路无人增音机均设有防护滤波器。该防护滤波器对电磁感应影响能起抑制衰减作用,故宜按无人增音段分段计算电磁感应影响,并根据表5和表6的实测值,乘以(1.1~1.2)增大系数是合理的,纵电动势在1200V以下时用1.1,否则用1.2。

表5  ZH361--1型无人增音机工频防护滤波器防护效果实测值

    纵电动势

    V

    转移至下一增音段的电压值

    V

    降低系数

    %

    40

    0.8

    2

    60

    1.2

    2

    96

    1.8

    1,9

    l”

    2.4

    1.9

    150

    2.9

    1.9

    170

    10

    5.9

    200

    11

    5.5

 

表6 ZH363---I型无人增音机工频防护滤波器防护效果实测值

 

    放电器放电状态

    无放电器状态

    纵电动势

 

    V

 

 

  输出电压

 

    V

 

  降低系数

 

    %

 

  输出电压

 

    V

 

  降低系数

 

    %

    800

    75

    9.4

 

 

    1200

    100

    8.4

    200

    16.7

 

5.2.3、5.2.4将无限长线路互感系数的计算公式移到附录A.2中与干扰影响计算共用。

5.2.5参见1963、1978年修改版(CCFT导则》第12章第2.2.2节及第2.2.3节。

5.2.6、5.2.7  电信电缆、铁路信号电线路计算长度是按其电气回路工作特性确定的,新增了光缆线路计算长度的说明。

5.2.9  由DL 5033m1994的第5.2.9条修订而成。

5.2.10  由DL 5033--1994的第5.2.10条修订而成。

5.2.11  DL 5033--1994的第5.2.11条。

    在城市和大型工矿企业地区的自来水、煤气、蒸汽管等纵横交错,各类钢筋混凝土、钢结构建筑大量存在,形成了天然的地下电磁屏蔽网。当输电线路或电信线路经过城市、工矿企业地区时,计入这一城市环境屏蔽系数,可降低输电线路对电信线的电磁感应影响,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如成都、攀枝花、广州、武汉、沈阳、长春、北京等地,通过实测城市环境屏蔽系数用于工程中的通信保护设计,都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使理论计算值更符合实际。

5.2,13 DL 5033--1994的第5.2.13条。

    电信线路上磁感应对地电压计算,精确计算参见CCITT1981-1984年,26/V课题,COM Vm50----E原中国邮电部文稿《在强电线电磁影响下通信线沿线感应电位及感应电流的分布规律及其应用》。经过数学变换并作适当简化后,即为5.2.13条所列式(5.2.13-1)和式(5.2.13-3)。式(5.2.13-6)按基尔霍夫定律即可求得。如能收集到端局接地电阻分别为尺I和R2,则UI=R1,U2=/R:(,为放电回路的回路电流)。

5.2.14有线广播系统一般县至乡为信号线,乡至村为馈电线,村至用户为用户线。

    我国有线广播功率传输系统馈电线的电压系列有120V、240V两种。虽已属低压电力线范畴,但为了避免在高压输电线路短路接地故障瞬间,在其上感应过高的纵电动势,故应作验算,以判断是否超过了允许值,据此决定是否应考虑维修人员登杆作业的安全。

5.3.1DL 5033--1994的第5.3.1条。

    参见1963年与1978年的修改版 《CCITT导则》第7章第1节和1988年版 《ccrrr导则》第2卷第3章。

5.3,2 DL 5033--1994的第5.3.2条。

    参见1963年与1978年的修改版 《ccrr导则》第7章第1.1节和1988年版《ccrrr导则》第2卷第2章。

6干扰影响计算

    本章由DL/T5063--1996的第4章和第5章修订而成。

6.1.1DL/T 5063m1996的第4.0.1条。

    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的输电线路,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都能迅速切除故障,故仅计算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情况下对电信线的音频干扰。

    电气设备内铁磁元件的影响(如磁通的非正弦形分布、铁的磁饱和特性等):电气化铁道牵引机采用的单相供电硅整流技术;冶金部门的轧钢机、炼钢炉,煤矿的卷扬机,有色冶金的电解槽以及电解化工等方面都采用了硅整流设备;在家用电器方面也普遍采用了硅整流技术等。这些非线性整流负荷产生大量的高次谐波电流,单相非线性负荷还产生不对称的高次谐波。这些谐波通过所有联络电网传播,形成“谐波污染”,使得电力系统内除基波外还存在着各种谐波分量。经多次测试验证各高次谐波分量的频率主要分布在话频范围内,故输电线路对电信线的音频干扰是由高次谐波电流和电压所引起的。

    幻线电报不能进入自动转报网,故目前县至省中心已为频分复用(即音频载波电报或插报)和时分复用的电报。直流传输的幻报只在县至地和县至省电路上用。而直接传输的人工电报电路仅在市内、县内及防汛方面还有使用的。线一地直流传输电报机的工作速率一般较低,接近于输电线路的工作频率,因而对电报的干扰仅考虑基波的影响。

    因不能确切计算每条输电线路对电信线噪声计电动势的相位,故多条输电线路对同一条电信线产生的干扰,按平方和的平方根计算其合成干扰。

6.1.2DL/T5063--1996的第4.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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